安巴资金短缺,许多项目要求带资承包,或参与项目的经营。安巴方允许外国自然人在经过一系列的审查之后,在当地承揽工程承包项目。中国企业要针对不同项目采取适当的经营方式。对提供政府担保或不动产抵押方式的项目,要与中国相关金融、保险机构合作,进行带资承包;对可以参与经营的项目,则采取BOT等特许经营方式。建议中国企业在当地注册设立公司。
安巴对外国公司承包当地工程并无禁止领域。
外商来安巴投资,需先向安巴投资部提交投资意向书,经安巴内阁批准并确定优惠条件后,由投资部官员配合投资者完成建厂的各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