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巴政府对外国直接投资提供国税减免、就业补贴等优惠政策。地方政府还对外国投资提供地方税减免的优惠政策。
外国公司和外国人与安巴的法人和自然人一样同等纳税,但在促进投资方面安巴对国外投资者会给予适当的税收减免。
(1)投资者进口或采购用于兴建厂房或运营所需的原料、建筑材料、家具、家装材料、电器和机械设备时,享受关税减免待遇;
(2)投资者进口或采购运营所需的汽车时,享受关税减免待遇;
(3)运营所占用的土地、厂房或办公楼,享受优惠的不动产税;
(4)依照所得税法享受所得税减免待遇;
(5)购买、受让或出售、转让土地时,享受优惠的印花税;
(6)依照非居民土地持有管理法,享受优惠的非居民土地持有印花税;
(7)依照所得税法,投资者的股息和红利等收入,享受预提所得税减免待遇;
具体投资优惠措施在具体实施中可能根据投资规模和雇员员工的多少而不同。
【所需材料】申请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企业需提交以下文件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如护照、驾照;
(2)投资计划及可靠的财力证明;
(3)希望享受关税减免的原材料明细(包括价格);
(4)环境影响报告(如有);
(5)发展控制局(DCA)批准的项目计划(如有);
(6)公司章程;
(7)公司内部规定;
(8)公司近3-5年内经审计的年报(现有公司);
(9)公司税务注册证明;
(10)公司高管简历。
安巴国家地域较小,在鼓励政策上主要以行业区分为主,在地域方面鼓励政策区分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