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附属兄弟姐妹有年龄限制吗?
A:没有
Q:对于未婚兄弟姐妹,需要提供财务支持的宣誓书吗?
A:不需要
Q:不超过30岁的已婚子女,如果经济上依附于主申请人,可以作为附属申请人加入申请吗?
A:可以
Q:新的定义是否适用于西印度群岛大学基金选项?
A:是的,适用
Q:递交申请的时候,如果加入了兄弟姐妹,政府费用这些是多少?
A:政府申请费、护照费、尽职调查费与常规申请所需支付费用相同。
Q:递交申请的时候,如果加入了兄弟姐妹,捐款或者购房款是多少?
A:捐款按照常规申请的总人数的金额来进行,购房款金额要求不随申请总人数变化。
Q:18至30岁的子女以及父母,除了财务支持宣誓书之外,是否还需要其他支持文件,比如学校入学证明?是否需要与主申同住?
A:不需要其他支持文件,也不需要与主申同住。
Q:领养的兄弟姐妹是否也可以随同申请?
A:是的
Q:是否可以在主申请人取得公民身后,再办理附属的兄弟姐妹的依亲团聚?
A:可以
Q:离婚的兄弟姐妹是否可以随同申请
A:可以,因为离婚也属于未婚
Q:作为附属申请人获得公民身份的子女,假使这个子女结婚,办理其配偶的依亲团聚,尽职调查费和其他费用多少?
A:除捐款和购房款部分不需要再支出之外,其他的费用跟常规申请一样
Q:需要提供材料证明18至30岁的子女在经济上依附父母吗?如果子女已经工作了,还可以依附父母申请吗?
A:子女提供经济依赖的宣誓书,即可随同申请
Q:成年的未婚子女随同申请,这个未婚子女的孩子是否可以随同申请?
A: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