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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的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哪些?

3.1.1 贸易主管部门

安巴财政和公司管理部,外交、国际贸易和移民部主管国际贸易、地区贸易和国内贸易。

3.1.2 贸易法规体系

安巴与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有《安巴贸易投资法》、《对外贸易管理法》、《海商法》、《海关法》、《国际商事组织法》、《反倾销法》、《银行法》、《公司法》等。

3.1.3 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进口管理】安巴基于健康、安全、道德和环境等主要原因,对一些商品禁止进口。按照蒙特立尔公约,安巴对破坏臭氧的物质采取分阶段消除的计划,其中包括禁止进口空调器和冰箱中广泛应用的氟氯化碳等。对制冷剂R11、R12和R502(氟利昂)采取限制进口数量的措施。由于过去曾遇到安全问题,安巴禁止进口来自日本和韩国的翻新旧车。禁止进口空调系统中含氟利昂的汽车。

一些农产品的进口也受到限制,如柑桔、芒果、甘蔗和来自芙蓉粉虫(hibiscus mealy bug)疫区国家的农产品。政府表示在农业部门采取供应管理的措施,对进口本地生产的农产品,同类农产品将采取数量限制(包括加共体国家产品)。

安巴限制危害健康和安全的商品进口,包括:药品、化肥、医药原料、烟花和弹药。其中,进口烟花、爆竹、武器弹药需获得警察总局的许可;进口农药需获得农药管理委员会的许可;进口药品和抗生素需获得卫生部的许可。

安巴实行许可制度覆盖面比较广。对限制进口数量的商品也采取许可制度,如碳酸饮料、啤酒、烈性啤酒、淡色啤酒等。安巴75%的该类产品市场留给了本地饮料和酿酒厂。安巴对进口T恤衫和水泥也实行数量限制,进口配额数量视国内产量及市场需求而定,来自加共体国家的产品不受配额限制。进口许可体制由安巴贸工部负责管理。除受配额限制的商品外,进口许可将授予提出申请的进口商。每张申请表格收取0.1东加勒比元的印刷费。

【进口许可】有些种类或产地的商品进口前,进口商必须取得进口许可。

第一类 从世贸组织成员以外的下列国家进口商品需要进口许可:阿富汗、阿尔及利亚、安道尔、亚美尼亚、阿塞拜疆、白俄罗斯、不丹、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柬埔寨、佛得角、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伊朗、伊拉克、哈萨克斯坦、老挝、黎巴嫩、尼泊尔、朝鲜、马其顿、俄联邦、萨摩亚、沙特阿拉伯、塞舌尔群岛、索马里、苏丹、塔吉克斯坦、汤加、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越南、也门、南斯拉夫。

第二类 下列商品从东加勒比国家组织和加共体以外的国家进口时需要进口许可:鸡肉、鱼、甲壳动物、蛋、蜂蜜、蔬菜、干豆、竹芋和红薯、香蕉、香料、咖喱粉、面粉、淀粉、植物油、人造黄油、干肉、芒果酸辣酱、胡椒酱、冰淇淋、瓶装水、啤酒、烈性啤酒、浓啤酒、黑啤、碳酸饮料、其他发酵饮料、朗姆酒、家禽、猪饲料、动物饲料、波特兰水泥、氧气罐和二氧化碳罐、乙炔罐、医药制品、油漆和清漆、肥皂、蜡烛、炸药、消毒剂、轮胎、手纸、厨房毛巾、硬纸板箱、纤维垫、T恤衫、混凝土块、电镀片、太阳能热水器、车辆和配件、武器弹药、椅子、其他家具、拖把。

第三类 下列产品从东加勒比组织以外的国家进口时需要进口许可:咖喱、面粉、意大利面食产品、普通包装蔬菜、烈性啤酒、浓啤酒、黑啤、汽缸、蜡烛、太阳能热水器、椅子和其他家具、拖把。

进口许可由贸工部发放,但是有一部分商品需要事先从其他部门获得许可,这些部门和商品包括:农业、渔业和巴布达事务部负责新鲜产品(肉、家禽、蛋、蜂蜜和鱼)的许可;工程部负责卫星接收装置及相关设备的许可;卫生、健康和环境部负责医用麻药的许可;警察局负责武器弹药的许可。

进口商要取得进口许可,需要从财政部取得表格,填写以下内容:进口商名字、进口商地址、进口国家、供货商的名字、地址、购买代理的名字及地址(如果有)、申请日期及签名、商品描述、商品数量、商品价值。进口商填好表格,然后到财政部许可证部门签字。这个程序通常在24小时内可完成。

3.1.4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安巴政府制定了《检疫法》(The Quarantine Act),对外来人员及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检疫, 详细规定请查阅安巴政府网站:www.laws.gov.ag/acts

3.1.5 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安巴与海关相关的法律包括:

货币申报规定(Currency reporting when entering or leaving Antiguaand Barbuda under the Money Laundering Act (1966) Chapter 18.);

海关(控制和管理)法案(Customs (Control and Management)Act 1993);

海关免税商店(Customs(Duty-Free Shopping)Cap. 127);

关税(补充条款)法案(Customs Duties (Amendment) Act 2002);

关税(倾销和补贴)法案(Customs Duties (Dumping and Subsidies)Act);

关税法案(Customs Duties Act 1993);

海关服务税(补充条款)法案(Customs Service Tax (Continuation)Act);

海关服务税法案(Customs Service Tax Act);

海关附加税法案(Customs Surcharge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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