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巴主管国内投资和外国投资的政府部门是工业发展局投资署(Antigua and Barbuda Investment Authority),负责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审查。
宗旨是:促进经济发展,为安巴人民创造投资和就业机会,为本地及海外投资者提供一站式的全方位服务。
服务项目是:为商业启动提供指导;为商业活动提供便利促进投资;刺激出口;为贸易和投资提供便利;路线安排;项目用地及工厂用地鉴定;为投资者实现各种政府承诺;协助对投资鼓励政策及法规的解释;协助准备申请材料;充当投资者和相关政府部门的联系人;提供出租的工厂用地;协助执行后的事务;确定合伙人,提供牵线搭桥的服务;提供有关现有制造商、供应商、批发商及供应代理商的数据库资料;为小微型公司及制造企业提供帮助。
有意在安巴进行投资的外国人,应详细阅读安巴投资法案(TheInvestment Authority Act,2006),该法案可在安巴投资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www.investantiguabarbuda.org。根据法案规定,外国投资者不能在安巴投资债务、商业索赔、投资额低于公司注册资本10%的投资等。此外,其他相关法案有财政激励法案(Fisical Incentive Acts)、旅游和商业特别激励法案(The Tourism and Business Special Incentives Act,2014)以及自由贸易区法案(the Free Trade Zone Act)。
安巴投资管理局设定的优先投资项目是旅游业和金融服务业,其他鼓励投资的领域有:健康和卫生、商业支持服务、教育和物流业。
【外商投资方式】安巴目前对于外商投资的方式并无明确规定,因为安巴旅游业发达,目前较欢迎有实力、高档次的酒店合作伙伴。
关于安巴外资企业的注册与经营等,现有The International LimitedLiability Companies Act, 2007等法规。
【投资移民相关信息】安巴议会于2013年3月正式通过《投资移民法案》(Citizenship by Investment Act)。根据该法案规定,在满足年龄、健康、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基本要求后,个人申请人可以下几种方式向安巴投资:
(1)在政府指定的区块或房地产开发项目,购买价值不低于1080000东加勒比元(约40万美元)的房产。
(2)向国家发展基金(National Development Fund)缴纳675000东加勒比元(约25万美元)的费用。
(3)向经政府总理批准的慈善机构捐助67.5万东加勒比元(约2万美元)。
(4)满足以上任意一条,即可向安巴政府申请投资移民,待审查合格后可获得安巴国籍。
商务申请人每人在安巴直接投资金额不少于400万东加勒比元(约148万美元),集体申请时共同资产需达到至少1350万东加勒比元(约500万美元),其中每名申请人需在该项目出资至少108万东加勒比元(约40万美元)。
所有申请必须通过安巴政府认可的代理机构提出,代理人资格由安巴政府审议决定。
目前安巴投资移民局(CIU)已批准了多个投资移民项目计划,这些项目预计将会带来超过6亿美元的投资。从投资移民计划启动到2017年6月,投资移民收入超过2亿美元。这些资金已被用于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填补社会保障和退休金缺口,扶持垃圾处理项目,投资安居房建设,补贴巴布达理事会办公费用等。
具体要求请关注安巴政府网站www.ab.gov.ag。
【反垄断要求】加勒比海地区所有国家执行统一的反垄断法。加勒比竞争委员会负责审查各成员国国内商业垄断行为。
【外资比例】安巴政府对外商投资企业中外资比例没有要求,但安巴投资署会对投资事项进行审核,以确保该投资能够为当地带来效益。
安巴目前对于外资开展BOT并无特别规定,目前尚没有成功的先例。关于外资开展BOT的适用法规,可查阅《安巴投资法案》和《自由贸易区法案》等法规。
详情可登录安巴投资管理局网站:www.investantiguabarbud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