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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税收征收和管理制度

3.1 税收管理机构

3.1.1 税务系统机构设置

澳大利亚税收征管权主要集中在联邦税务局。联邦税务局由 12 个部门组成,其中 8 个面向纳税人的征管部门主要是按照不同的纳税对象设立的,分别为:大企业和国际税务局,小型企业税收管理司,非营利性个人所得税司,养老金税收管理司,商品及服务税管理司,消费税管理司,税务咨询及法规办公室,综合事务司;另外 4 个是为内部提供协调与支持的部门,包括:技术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司,局长办公室,税收筹划司。

澳大利亚联邦税务局在全国共设立了 22 个办税场所,均位于人口相对密集的大城市,例如:悉尼、墨尔本等。联邦税务局下的 8 个征管部门在各个办税场所均设有分支机构,而 4 个支持协助部门只设置在联邦税务局。

澳大利亚税务局在各州设有一个州级税务局。按照地方划分,各州在其下地方财政局设有地方税务机构。

州税务局设有 6 个部门,分别为:税收咨询服务部,纳税人服务部,侦察部,管理服务部,信息服务部,行政部。前 3 个部门为运作部门,后 3 个部门为支持部门。各州税务局部门设置大同小异,均在此 6 个部门基础上加以细分。

3.1.2 税务管理机构职责

机构纵向设置情况:上级为联邦税务局,下级为州税务局。

机构横向设置情况:各州税务局地位相同,均为联邦税务局下设州级横向机构。

澳大利亚联邦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商品及服务税、消费税、附加福利税及其他联邦税,同时也管理澳大利亚商业登记和养老金系统。澳大利亚州级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工资税、印花税、土地税费等。州税务局隶属州财务部,其职责为征收州税并上交其征得税款到州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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