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对在澳大利亚境内生产制造的酒类产品(葡萄酒除外,下同)、燃料和石油产品、烟草等特殊商品征收消费税。不同的商品适用不同的消费税税率。其中,酒类产品消费税税率按每升酒精含量(LAL)计量,其消费税应税税额是按其酒精含量乘以产品的实际体积来计算的;烟草、燃料和石油产品根据产品类别适用不同税率,计量单位也不相同。上述税率根据澳大利亚消费物价指数(CPI),每年都会进行调整一次或多次。
以下是现行消费税的部分税率:
(1)酒精浓度不超过 3%且独立包装容量不超过 48 升的啤酒:43.27 澳元每升;
(2)烟草(每根重量不超过 0.8 克):0.81775 澳元每根;
(3)凝析油、原油、柴油:0.416 澳元每升;
(4)液化气(不含免税的液化气):0.134 澳元每升。
对燃料征税的消费税或关税可享受相应的税收抵扣。相应的,对于企业经营用的燃料和用于供电供暖的家用燃料也可享受相应的税收抵扣。
各州政府自行制定房产税条例规定其征收范围、适用的累进税率(0.15%-3.7%范围之间)、免税起征点、豁免项目等。可豁免房地产税的项目一般为产权人的主要居住用地或者初级生产用地。
一部分州对非居民购房者征收房产税附加,非居民购房者的定义、适用土地类型和附加税率由各州自行制定。
为鼓励非居民业主在不占用居所的情况下,将物业出租,增加可供澳大利亚人居住的物业数量,自 2017 年 5 月 9 日起投资澳大利亚物业的非居民业主,如果物业在 12 个月内至少 6 个月未被占用或可供租赁,将被收取房屋空置费。
印花税是各州政府征收的重要税种,各个州政府自行制定印花税条例规定其征收范围、适用税率、豁免项目等。一般而言,印花税主要适用于财产转让交易(如,不动产、矿权、某些类型的私人财产、商誉、知识产权、公司股份、信托份额、保险单、车辆等),以转让价格作为计税基础,税率一般在 5%至 6%左右。
一部分州对非居民购买者征收印花税附加,征税对象涉及直接或间接取得住宅用地。非居民购买者定义、住宅用地定义与附加税率由各州自行制定。
各州对工资税有相应规定,税率约为 5%-7%不等。雇主向员工支付的年工资收入超过起征点就需要缴纳工资税,各州对起征点的规定也不同。
除了个别例外情况外,所有的个人纳税人(非居民个人除外)应缴纳相当于其应纳税所得额的 2%的医疗保险费。此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90,000澳元(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80,000 澳元的家庭)和没有购买适当私人医疗保险的纳税人,根据他们的年龄和收入水平按照其应纳税所得额的 1%-1.5% 缴纳医疗保险费附加(Medicare Levy Surcharge)。该税费及附加不得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并应与所得税一并征收。
雇主须强制性地为雇员支付私人养老基金,俗称退休金。退休金将在雇员的整个工作生涯中用于投资,当雇员选择退休时得到的数额是退休金总和(包括强制退休金及自愿额外缴纳的退休金)加上投资收益减去税费和其他费用。
自由职业者无强制要求为自己支付私人养老基金,可以自愿支付私人养老基金。
退休金按季度缴存至相应的养老基金或退休金账户(RSA),缴存金额不得低于雇员当季度正常工资收入的 9.5%,季度工资基数上限为 54,030 澳元(2018/2019 年)。
表 4 退休金季度缴存变化表
收入年度 | 季度工资基数上限(单位:澳元) |
2018/2019年 | 54,030 |
2017/2018年 | 52,760 |
2016/2017年 | 51,620 |
从 2017 年 7 月 1 日起,可享受税收优惠的全年养老金缴存上限调整为25,000 澳元,个人雇员须就超过缴存上限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 2018 年 7 月 1 日起,如果个人养老金账户截至每年 6 月 30 日的账户余额低于 500,000 澳元,当年未使用的养老金税收优惠额度可递延至五年内使用,超出五年的未使用额度自动失效。
现行的退休金最低缴存费率(9.5%)将适用至 2021 年 7 月 1 日,从2021 年 7 月 1 日起,缴存比例将会升至雇员当季度正常工资收入的 10%;到了 2025 年,缴存比例会升至最高 12%。
一般而言,当雇主向员工或员工关联方提供非现金福利(如提供给员工的汽车、低息贷款、带薪假期、免费宿舍等)会产生附加福利税,雇主应就该福利在澳大利亚缴纳附加福利税。部分福利,例如提供给员工的股权或期权,不征收附加福利税。
澳大利亚对从事油气开采的居民企业征收 40%的石油资源租赁税。
葡萄酒批发销售时,应在 10%的商品及服务税的基础上额外加收 29%的 葡萄酒平衡税,零售商不能申请税额抵扣,但葡萄酒制造商可以申请返还。
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葡萄酒平衡税法案修正案》正式实施,年度返利上限额由 500,000 澳元降低至 350,000 澳元,生产者返还申请资格的条件也更加严格。该修正案适用于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生产的 2018 年份葡萄酒以及 2018 年 7 月 1 日起生产的其他葡萄酒。
2018/2019 年所有在澳大利亚销售或进口的含商品及服务税总价超过66,331 澳元(或 75,526 澳元以上的燃料节能车)的车辆,不论用途(自用或商用),均须就其含税总价超出上述起征点的部分缴纳 33%的高档汽车税。
表 5 高档汽车税起征点变化表(单元:澳元)
年度 | 燃料节能车 | 其他车辆 |
2018/2019年 | 75,526 | 66,331 |
2017/2018年 | 75,526 | 65,094 |
2016/2017年 | 75,526 | 64,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