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亚政府欢迎外国企业,包括中国企业参与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常常制定出对中国企业不利的条件,如产品需在欧盟国家生产或必须有向欧盟国家出口的先例,主要原因是保加利亚大部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中的一部分由欧盟提供,因此许多项目只允许欧盟成员国企业参与投标。允许中国企业投标的项目,在投标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信息不透明、人脉关系不畅等因素的干扰。
保加利亚政府和国企招标须按照政府采购法《LAW FOR THEPUBLIC PROCUREMENT》实施(私营企业招标无相关法律规定),该法规定保加利亚中小企业作为政府采购项目的分包商将直接由政府向其支付工程款。此外,如果项目金额超过欧盟规定的门槛,项目总承包商必须将合同金额的30%以上进行分包,但这一比例不得超过70%。如果总承包商未偿还分包商的欠款,将不得再次参与同类项目的竞标。
保加利亚未列出禁止外国承包商涉足的领域,但部分承包工程,尤其是全部使用欧盟基金的工程,欧盟成员国以外的承包商原则上不能参与投标。
入盟后,保加利亚工程的招标程序为发布招标公告、购买标书、投标、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