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赴保加利亚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劳动与社会政策部就业署。在保加利亚工作的外国人需要获得保加利亚就业署的工作许可。
外国人的短期工作许可由雇主申请,劳动和社会政策部下属的就业署负责签发。劳动许可包含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和雇主等相关信息,工作许可的有效期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但不超过1年。短期工作许可允许多次延期,但工作总时间不超过3年。外国人在获得工作许可和签订工作合同后就获得了在保加利亚的居留许可,居留时间的长度以劳动许可为准。短期工作许可延期后,居留许可的时间长度也可相应延长,但总时间不得超过3年。如在保加利亚工作需3年以上,3年期限结束后需重新申请工作许可。
保加利亚公司(含外国人在保加利亚注册的公司)外国雇员和本国雇员比例不能超过10%(含10%),欧盟成员国以及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居民除外,因为这些国家的居民及其亲属在保加利亚工作不需要工作许可。
由雇主提出申请要雇用外国员工的原因,并请就业署为外国雇员办理工作许可,雇主应出示被雇用外国员工的资历情况。
雇主写给保加利亚就业署的申请信,信中需说明雇用外国员工的原因,以及外国员工的学历证书、资质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