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对大部分进出口货物均征收 0-35%不等的关税。柬埔寨仅对部 分限制性货物征收出口关税,包括木材,橡胶制品及部分特定的动物产品(如大部分的海产品)等。
经柬埔寨发展理事会批准的合格投资项目免于缴纳进口关税,即、进 口生产所需设备、建筑材料、零配件和原材料等时,无需缴纳进口关税。
从事电信服务、油气及矿产开采等经营活动的企业可免于缴纳进口关税。
自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柬埔寨引入了关税评估机制, 纳税人可按照相关机制的具体指引计算缴纳进口关税。
从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进口的货物可享受优惠进口关税税率;并按照 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协议的约定执行优惠关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