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柬埔寨没有专门的转让定价和预约定价安排规则,也没有资本弱化和受控外国公司方面的规定和限制。
关联方指拥有20%或以上公司共同所有权的企业或个人。关联方之间直接或间接转让财产产生的亏损不得在税前扣除。
目前,柬埔寨法律里没有专门的反避税规则。不过,法律规定了一些适用于违反税务条款(包括避税)的处罚规则。根据违反税务条款的严重程度,处罚为征收10%到40%的附加税。逃税指系统地和重复地违反税务条款,目的在于减少或消除税务条款要求的纳税金额。逃税属于严重违反税务条款的行为,属于所规定的处罚范围。
处罚还被用于“妨碍法律的执行”,即不执行法律的要求,如不保存财务账册或其他文件或交易时不开具发票等。妨碍法律的执行属于刑事违法行为,将被征收附加税和起诉。例如,逃税将被处以1,000万至2,000万瑞尔(约2,500到5,000美元)的罚金,或坐牢一至五年,或被处罚金的同时也被罚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