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对于腐败等行为的统一法律规定为《反腐败法》,自1994年开始起草,2010年4月经国会表决通过。《反腐败法》规定国家和政府官员必须向反腐败机构公布个人财产,行贿受贿、贪污腐败行为一经确定,将视情节依法受到制裁。柬埔寨对于反对商业贿赂没有专门法律。
工商行政管理局电子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