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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柬埔寨投资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

6.1 信息报告风险

6.1.1 登记注册制度

根据柬埔寨法律规定,所有在柬埔寨投资成立的企业均需向相关的政府部门包括商务部、税务局以及劳动与职业培训部申请注册。在某些投资地区,投资企业可通过投资柬埔寨发展理事会批准的合格投资项目申请获取政府优惠。除此之外,若该投资企业雇佣超过8人,需申请注册国家社会保障基金。

如前所述,税务局企业应在公司开始运营或在商务部注册登记起15日内向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企业可在税务局或在税务局官网上注册。注册登记时,董事会主席,股东,或公司董事须亲自前往税务局递交照片、扫描指纹以及填写申请表并提供其他税务局要求的文件。

若企业未进行税务登记,该行为将被视为妨碍执行税收条例,可被处以5,000,000瑞尔以上10,000,000瑞尔以下的罚金或(和)被判处1个月以上1年以下监禁。除此之外,如果企业还违反妨碍执行税收条例,额外缴纳税金2,000,000瑞尔。

6.1.2 信息报告制度

关于地址、公司形式、业务转让或停业、企业主管或负责税务事项有关人员的任何变更,应在15日内通知税务局。在这种情况下,税务局可以确定注册的生效日期。

若企业未告知税务局相关的公司变更信息,该行为将被视为妨碍执行税收条例,可被处以5,000,000瑞尔以上10,000,000瑞尔以下的罚金或(和)被判处1个月以上1年以下监禁。除此之外,如果企业还违反妨碍执行税收条例,额外缴纳税金2,000,000瑞尔。

6.2 纳税申报风险

6.2.1 在柬埔寨设立子公司的纳税申报风险

柬埔寨企业有义务按月及按年向柬埔寨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公司有义务按月申报的税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预缴利得税;

(2)薪金税;

(3)预提税;

(4)酒店住宿税;

(5)增值税;

(6)公共照明税;

(7)特定商品和服务税。

(8)其他税。

上述应交税金应在次月的20号以前完成申报缴纳。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纳税申报缴纳税金的,将被处以罚金以及按每月2%的利息征收滞纳金。

纳税人须在每一纳税财年结束后三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利得税。例如,若一家公司的纳税财年于2017年12月31日结束,那么公司应于2018年3月31日以前申报2017财年利得税。截至财年末,已按月缴纳的预付公司利得税可用于抵扣年度应纳利得税及最低税额。

若企业未按期申报缴纳利得税,将被处以罚金以及按每月2%的利息征收滞纳金。

6.2.2 在柬埔寨设立分公司或代表处的纳税申报风险

外国投资者在柬埔寨设立的分公司或代表处,与子公司所面临的纳税申报风险相同。

6.2.3 在柬埔寨取得与常设机构无关的所得的纳税申报风险

境外企业或柬埔寨非居民企业在柬埔寨未设立常设机构但有取得来源于柬埔寨的所得时,该企业无需就取得的来源于柬埔寨的所得申报纳税。但是,若该企业在柬埔寨设有常设机构,则该企业应就取得来源于柬埔寨部分的所得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6.3 调查认定风险

柬埔寨税收制度形成的时间相对来说比较短,其特点就是税种比较多,且法律法规经常发生变化,这些法律法规通常不清晰,相互矛盾,需经解释。通常,税务部门的不同分支机构会给出不同的解释。税收要经过多个税务部门不同的分支机构的审核和调查。因此,企业在面临税务检查时,可能会因不同的解释而产生税务风险。

6.4 享受税收协定待遇风险

税务人员在处理国际税收事务方面经验欠缺,处理本国经营环境以外的事务时重新估税通常比较武断,可能会脱离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6.5 其他风险

6.5.1 增资与减资的风险

根据《商事企业法》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可通过现金或其他形式,包括商标、版权、专利和无形资产使用权或商标许可等向公司注入股本。目前尚未出台相关法规对股本增资进行限制。

企业需就股本增资事宜向商务部登记,并向其提交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企业在获得商务部批准后15日内应向税务机关递交变更股权注册资本的情况说明。若未按前述规定就变更股权注册资本告知相关机关的,企业或被处以罚金。

根据《商事企业法》规定,企业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可缩减公司股本:

(1)股本缩减金额不得超过原始注册资本的50%。在随后进行股本增资时,50%的限制条件将不适用;

(2)公司资产的可实现价值不得少于其累计负债且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债务到期时公司拥有偿还能力;

(3)企业需自取得商务部批复之日起90日内留存股本缩减批复文件,以防债权人纠纷。

企业需就股本缩减事宜向商务部登记并获得批复。

6.5.2 海外投资架构风险

企业在海外投资的初期,可通过搭建有效的投融资架构,不仅可以有效优化海外投资整体税负,降低税务风险,还可以达到更高的运营和管理效益,有利于企业今后的海外拓展活动。

企业在搭建海外投资架构时,应根据企业自身的海外业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投资法规、资本保护、资金需求、资金回流、税务效率等各项因素,其中应重点关注的税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中国(投资母国)

①股息收入的所得税

②资本利得的所得税

③税收协定

④居民企业

⑤受控外国公司

⑥外国税收抵免

中间控股公司所在地(如有)

①股息、资本利得的所得税

②股息、资本利得的预提所得税

③税收协定

柬埔寨(投资东道国)

①股息汇出的预提所得税

②资本利得的预提所得税

③税收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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