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现行税种主要包括公司所得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及附加税、商品劳务税(增值税)、社会保障税、资本税、销售税、关税、特别倾销税、矿产税、土地和财产税等。联邦一级以个人所得税为主,辅之以社会保障税和商品劳务税;省级以个人所得税和商品劳务税为主,辅之以社会保障税;地方税以财产税为主。
加拿大居民的纳税采取年度申报制。非居民公司在任一税务年度中直接申报,合伙企业在加拿大经商时必须进行税务申报。对于企业而言,不论是联邦公司还是省辖公司,均须按公司的财政年度报税。公司必须在开业首年确定财政年度,第一年自注册之日起不得超过53周,以后的财政年度即为12个月,有限公司的报税截止期为财政年度结束后6个月,但如果公司要缴税,则必须在2个月内缴纳,由加方股东控股的私营有限公司则可在3个月内缴纳税款。
由企业在网上填报或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均可。有关更多税务信息请登录加拿大税务署网站:www.cra-arc.gc.ca
公司缴纳所得税时要先在网上填报信息,打印一式两份所得税申报表(T2 Corporation Income Tax Return),并随表填写公司信息表和税率计算表两个附件,然后将两份申报表和附件邮寄至当地税务局即可。
报税资料包括所得税申报表(两份)、公司信息表和税率计算表。
【特别事项】第116节证书。适用于非加拿大居民在出售大多数“应纳税的加拿大资产”时的一种报税和税务征收机制。非加拿大居民出售者必须将出售的资产以书面形式通知加拿大税务局(CRA),在提供交易资产后将获得一份证书(俗称第116节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