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税务年度内的转让定价资金和收入的总和进行调整的所有案例,必须根据所得税法规247(3)小节施加如下处罚:不低于该年度营业总收入的10%或不低于500万加元。制定一个罚款意向包括以下步骤:
第一,纳税人必须被告知任何可能按247(3)小节处罚的交易。税务机关应该以意向书的形式向纳税人提供一个处罚意向草稿;
第二,该罚款意向草稿给纳税人提供了一个机会,以提交他们希望考虑的补充信息。该报告下发后,纳税人将有合理的时间(一般为30天)进行潜在应用的陈述。这是纳税人提交补充信息供税务机关考虑的唯一机会;
第三,一旦收到纳税人关于罚款意向的陈述,审计员将会把这些陈述以及相关意见加到罚款意向书中;
第四,完整的罚款意向书将交给税务机关秘书处用于准备对税务机关的展示。提供给税务机关的处罚意向书首先会在ITD内分派给一位IASS案件负责人。该案件负责人会评估该处罚意向以保证审计员已提供充分的信息,再继续向税务机关进行正式的报告。在IASS案件负责人评估后,在正式的罚款意向书提交给税务机关前,审计员会立即将该报告的文本送给纳税人;
第五,判定纳税人是否做了合理的努力。决定以及做决定的理由将会以备忘录的形式传达给负责该文件的税务局助理审计主任。该备忘录将在收到意向书后45天内颁布,而意向书包含了向其主席提供建议所必需的所有信息。TPRC评审将限于决定转让定价处罚是否适用于提高转让定价调整。TPRC的作用不是质疑或评估导致罚款建议的调整。税务局会负责将决定和理由通知纳税人。
在考虑转让定价处罚时,审计员应该意识到纳税人可以选择使用太平洋税务管理员联盟(PATA,该机构现在被称为Leeds Castle Group,拥有众多会员)转让定价文件包,以避免对相关交易征收转让定价罚款。
使用PATA文件包的纳税人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有效准则:
第一,纳税人需要对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制定转让价格做出合理的努力(由成员税务机关认定);
第二,纳税人需要准备陈述他们遵守公平原则的同期资料;
第三,纳税人需要按成员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准备同期资料。
PATA文件包提供了一个详细的文件清单,这些文件被Leeds CastleGroup的成员税务机关认为是提供转让定价处罚减免所必需的。该文件清单包括所得税法案247(4)小节提及的文件。然而,在运用处罚的门槛已经超出时,为了决定第一条有效准则是否满足,仍然需要对TPRC提出建议。PATA转让定价文件包可以在CRA网址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