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所得税修正法案第435章注释条款关于“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税收居民”定义如下:
(a)个人满足以下条件的认定为税收居民:
(i)在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境内有永久性居住地且在该纳税年度内实际居住达到足够的时间;如果审计官认定其在整个纳税年度内因教育、医疗、代表政府履行职责或者参加政府赞助的劳动计划等原因不在境内,则不影响对其税收居民身份的认定。
(ii)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境内实际居住达到183天;
(iii)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境内实际停留一定的时间,且两年内(前一年或后一年)连续累计居留时间符合前述第(ii)条规定。
(b)过世前符合(a)中描述的居民定义的死者的遗产;
(c)在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境内成立的信托或者法人团体;
(d)公司满足以下条件的可认定为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税收居民:
(i)公司注册地位于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境外,但其管理和控制在境内实施;
(ii)公司注册地位于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境内。
所得税法案注释条款所定义的“人”包含个人、信托、死者遗产、公司、合伙企业以及其他形式的法人。
根据所得税法案注释条款,就一个纳税年度而言,“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税收居民”的定义如下:
过世前符合(a)中描述的居民定义的死者的遗产;
在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境内成立的信托或者法人团体;
公司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可认定为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税收居民:公司注册地位于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境外,但其管理和控制行为在境内实施的;公司注册地位于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境内。
所得税法案第25章节提到了所得税免税条款,以下收入免税:
·依据国际商业公司法注册的国际商业公司的收入,并符合相关条件;
·宗教机构、慈善机构和公共教育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产生的收入,但主要为帮助残疾人士学习实践贸易或者技能的商业行为除外;
·地方政府的收入;
·立法机构的收入;
·注册建筑协会、互助会或者合作社的收入。
根据所得税法案第66A章节,如果个体向境外注册的外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政策支付保费,且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没有该类险种,则该保费支付款不需扣缴预提所得税。因此,如果外资保险公司不在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境内注册,涉及不适用于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境内的险种,那么支付给该公司该险种的保费不需扣缴预提所得税。
符合所得税法案第66A章节的外资保险公司不具有税收居民身份。
尽管有前述规定,但所得税法案第66A章节规定对于所有支付给非居民的款项实行强制扣税,即预提所得税。如果款项支付给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境外的人,则这个人视为非居民。扣缴预提所得税的扣除义务由向非居民支付款项的人承担。
所得税法第三部分列明了需扣缴预提所得税的非居民支付类别:
·利息或贴现
·不动产相关的租金、费用
·动产相关的特许权使用费、租金
·管理费
·佣金或酬金,第68章规定的雇佣相关的收入除外,在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境内的旅馆经营者和出口商为了向境外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而产生的所有佣金、广告费和其他促销费应免税
·年金或其他定期支付的款项,包括赡养费或生活费
·与上述收入性质类似的信托收益
·保费(不包括再保费)
·其他收入形式
所得税法案第22(1)章节中规定,非居民的应税收入不向其本人直接征收,而是向其代理人征收。代理人指的是以下居民:
(a)在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境内对该非居民的财产拥有管理和控制权;
(b)非居民委托其开展活动;
(c)与非居民开展旨在逃避税的交易。
Kezi Francis-legal officer,Inland Revenue Department,Halifax Street,Kingstown,St.Vincent and the Grenadines,St. Vincent and the Grenadines.
邮箱:kezifrancis@gmail.com
电话:(784)456-1111,分机号:418。
根据所得税法案和增值税法案,需向所有负有纳税义务的税收居民发放纳税人识别号(TINs)。
此处“人”的定义包含个人、信托、死者遗产、公司、合伙企业以及其他形式的法人。纳税人识别号在纳税人登记缴税时发放。
当纳税人登记的税种多于一个时,在原有纳税人识别号基础上额外增加数字以区分不同税种。
纳税人识别号发放给纳税人后由纳税人永久持有。税务部门不更新纳税人识别号,也不改变纳税人识别号的结构。
是否自动为所有税收居民发放纳税人识别号
个人:是;实体:是
税务部门发放的纳税人识别号由数字组成,通过“SIGTAS-税收数据存储和管理系统”自动生成。
纳税人识别号载于税务部门颁发的国家驾驶执照上,也载于税务部门给纳税人开具的缴税回单上。
无
Kezi Francis-legal officer,Inland Revenue Department,Halifax Street,Kingstown,St.Vincent and the Grenadi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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