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塞浦路斯共和国发布官方公告,宣布了由该国议会于今年7月通过的对塞浦路斯投资入籍计划(CIP)相关法规的更新。根据2002至2020民事登记法111A及117部分的相关法规,维持该计划基本条款不变,作出微调,提升塞浦路斯投资入籍计划的安全性和吸引力,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前:无犯罪记录(CCR)须于申请提交前3个月之内出具,且须由申请人原籍国及居住国提供。
调整后:申请人仅需提供居住国的无犯罪记录,且有效期可达6个月。
调整前:15万欧元
调整后:20万欧元
调整前:家庭成员仅能在主申请人入籍完成后提交申请。
调整后:家庭成员可与助申请人同时提交或在其之后提交申请,此举显著提升了申请进程。
调整前:仅投资者的父母才有资格申请。
调整后:投资者配偶的父母也可申请,须证明其拥有永久居所,购买价值50万欧元的房产,外加增值税。
调整后:被认定为政治相关的投资者亦可申请公民身份,须证明其在申请前12个月内未担任相关公职。
调整前:如申请人收购、建立塞浦路斯公司或加入相关业务,雇佣欧盟雇员的要求为5名。
调整后:要求增加为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