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移民服务公司 站内搜索
护照项目 | 居留项目 | 解决方案 | 资讯

塞浦路斯对文化领域投资有何规定?

3.14.1 当地关于文化产业的法律法规

塞浦路斯历史悠久,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模较小,但法律法规均比较完备。在塞浦路斯创办报纸杂志,需要按照《新闻法》有关规定,向新闻和信息办公室申请登记注册证书和许可证书,许可证书不可转让,且公司董事会内必须指定一人作为出版发行物的责任人。从事影视广播行业,也必须向塞浦路斯广播电视局提出申请,制作和播出的节目必须符合《广播电台机构法规》。具体可以参阅塞浦路斯新闻和信息办公室网站。

在塞浦路斯教育领域投资,有必要了解塞浦路斯教育法规,包括:《高等教育法(1996-2013年)》,《塞浦路斯建立私立高等教育机构的主要规定》、2005年《私立大学(设立、运作和控制)法》、《私立大学建立,运作和管理的程序阶段规定》、《私立高等教育机构(设施和设备)规定》等。具体可以参阅塞浦路斯教育文化部高等教育司网站。

3.14.2 外资企业投资文化产业的规定和限制

目前没有专门针对文化创意领域的投资规定,但文化产业具有较强的意识形态,一般均设有准入门槛。

设立和运作私立学校(中小学)、私人幼儿园、暑期学校,必须是持有塞浦路斯国籍的自然人或法人或欧盟其他成员国公民,但非欧盟公民也可以在教育文化部长批准下建立私立学校。但是,非欧盟国民不允许在塞浦路斯设立或运营高等教育的私人机构。

3.14.3 文化领域合作机制

中塞建交以来,双边文化关系发展顺利。1980年7月,两国在北京签署了政府间文化合作协定,此后共签署了9个年度执行计划。2013年12月,塞教育与文化部长科内维泽斯访华,双方签署了《关于塞浦路斯和中国两国政府加强文化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14年1月,文化部长蔡武访塞,期间两国文化部签署《2014-2018年度文化合作执行计划》。10月,“塞浦路斯—中国文化节”在塞浦路斯成功举办。2015年,“欢乐春节”活动首次赴塞,“舞蹈门”艺术团演出、“秦汉文明缩影—中塞文化对话”文物展等先后在塞举办。2016年,中国驻塞浦路斯使馆与帕福斯市政府共办“中国文化之夜”系列活动。2017年,中国驻塞浦路斯使馆推出“心相通”系列文化活动。此外,两国还在旅游、新闻和广播电视等方面签署了合作协定或议定书。

2014年10月,塞浦路斯首家孔子学院在塞浦路斯大学揭牌成立。

上海侨驿因私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电子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局电子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公示


首页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淘宝店铺
欢迎拨打热线咨询
✆18601666113
微信,WhatsApp,Telegram同号,欢迎添加咨询
公司隐私政策
沪ICP备16031239号
沪公网安备31011502002483号
©2016-24上海侨驿因私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