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尼克政府为吸引更多的国外投资,先后颁布了多项法律和法规,通过提供各种优惠条件和待遇(包括对外国企业参与商业经营用地的使用和转让和减免税收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便于国外资本在各个行业里的投资,外国投资者的利润汇回也不受任何限额。
根据多米尼克政府2008年4月颁布的对外国企业或个人参与经营用地的新规定,凡参与商业活动的外国企业或个人用地必须持有许可证,土地使用费的征收标准相当于投资总值的10%。凡与政府在住房、工业、旅游业、林业、渔业和农业发展领域签订有合作发展协议的外籍投资者可以免交土地使用费。此外,外国企业或个人所购买土地凡超过1英亩供个人使用,或超过3英亩用于商业经营目的,都必须申请土地使用许可证。申办手续可能需要数月时间。
凡与政府在住房、工业、旅游业、林业、渔业和农业发展领域签订有合作发展协议的外籍投资者可以免交土地使用费。多政府为外国人颁发的特殊土地许可证使用权是不可转让的,而发放土地使用许可证的先决条件是土地使用者支付的资金必须事先到位。
【申请土地许可证的程序】包括:
(1)提交土地所有权、土地所在位置和房地产价值的详细资料;
(2)土地使用用途;
(3)由正规土地测量单位出具的划地证明和相关说明;
(4)其他相关资料。
【优惠措施】针对外国投资提供的鼓励措施包括减免企业所得税、设备和原材料进口关税和提供培训补贴等。具体的还有:
(1)免征建筑材料、原材料、包装材料进口税;
(2)免征设施、机器、家具及配件和运输工具进口税;
(3)用于建宾馆、度假村的土地,可免除外国人土地拥有许可税;
(4)可免除红利税、利息税和其他相关的外国人赋税;
(5)所得利润可汇出;
(6)根据国际商务公司法注册的公司,自注册之日起可享受20年相关税费的减免。
旅游业投资优惠根据宾馆条例实施;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信息通讯技术根据财政激励和海关条例实施;根据相关增值税法,可向增值税管理局申请免缴该税;根据所得税法,免缴利润税。
【鼓励行业】多米尼克政府允许外资进入国家各经济领域,特别是投资于农业、制造业、服务业和旅游业的外国企业可以享受更多的优惠。外商投资旅游业和制造业可以享受免除十年所得税的优惠,对于制造业所需进口的机械设备和原材料,仅需交纳5%的海关关税,其余全部免税。制造业所需进口的机械设备、原材料除缴纳5%的海关关税外,其余全部免税。政府鼓励投资的行业如下:
(1)旅游业。宾馆、别墅、公寓、高尔夫球场、水上运动设施、餐馆、旅游景点设施的改善;会议中心及设施;保健旅游、老人中心、康复中心等。
(2)服务业。信息通信技术、金融服务、院校设施、电影及音像制品。
(3)制造业。服装、纺织、洗衣粉、牙膏、洗涤用品、手工艺品、皮革、塑料制品、太阳能热水器;含酒精及不含酒精的饮料、调味品、雪茄及香烟;木制家具、预制木结构房和瓶装水等。
(4)农产品加工。香蕉、菠萝及其他水果加工;生产香精油、草药、香料、医疗产品;快餐食品、咖啡;有机农产品。
【投资优惠】
(1)多米尼克投资优惠条例如下:
①旅游业投资优惠根据宾馆条例实施;
②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信息通讯技术根据财政激励和海关条例实施;
③根据相关增值税法,可向增值税管理局申请免缴该税;
④根据所得税法,免缴利润税。
(2)经批准的宾馆开发项目可享20年,度假村可享受15年的以下优惠政策:
①免征建筑材料、原材料、包装材料的进口税;
②免征设施、机器、家具及配件和运输工具的进口税;
③用于建宾馆、度假村的土地,可免除外国人土地拥有许可税;
④可免除红利税、利息税和其他相关的外国人赋税;
⑤所得利润可汇出。
(3)根据国际商务公司法注册的公司,自注册之日起可享受20年相关税费的减免。
暂无地区鼓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