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尼克禁止行贿公共官员以及禁止公共官员接受贿赂和参与腐败》(“Dominica’s law prohibits bribery of public officials andprohibit public officials from accepting bribes and engaging incorruption”)。
【相关条款】《2003年公职人员行为法案第6款<正直>第37和43章》详细介绍了犯行贿的要素,并且概述了所禁止腐败的其他行为。
①任何礼物、贷款、费用、酬金或佣金,包括金钱或者任何有价证券或其他属性的财产或利益。
②任何部门、职业或合同。
③任何支付、发行、免除或结算任何贷款、义务或其它责任,无论是全部或部分。
④任何其它服务或优惠,包括不受任何惩罚或逮捕导致无资格的保护行为或使纪律、民事的或犯罪的自然人不受到诉讼的保护行为,无论是否已规定的。
⑤不履行任何权利、权力或职责的行为。
⑥任何开价、担保或许诺,无论是有条件或是无条件,或是在前面①,②, ③, ④或⑤段落中解释范围内的“获利”。
①政府;
②政府部委或部门;
③立法会;
④通过一法案旨在公共目的而设立的公司或者在该公司法案下注册的任何子公司;
⑤任何董事会、委员会、政府机构或类似机构,无论是由政府支付薪水或不支付薪水的,并且是由总统或政府的一部委部长任命。
①通过起诉书所定罪行,将对犯罪人实施25,000东加勒比元的罚款或十年的刑期,或者两者兼施。
②即席判决,将罚款25,000东加勒比元或2年刑期,或者两者并施。另外,将按法庭指导,犯罪人员所获的任何利益的数量或价值将支付给该公共体,或按法庭具体指导实施。
《公共采购和合同管理法》(PUBLIC PROCUREMENTAND CONTRACT ADMINISTRATION),2012年11月28日通过。
适用对象: 政府各部门、地方政府、法定机构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
违反该法案者:根据情节处以2.5万东加元以上10万东加元以下,或者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没收。
具体可查询:www.dominica.gov.d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