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纳达《土地法》规定,土地归国家或个人所有。
格林纳达公民购买土地房产,要到法院办理产权转让证书和房产证等法律手续,并支付一定的费用。如果需要向银行贷款,还需对土地房产进行估价。财产购置人必须自行对购置的土地房产进行测量,以确保出售人或中介所提供的图纸是真实无误的。购买房产所需的法律服务费用约占资产价值的1-2%,支付给中介的费用约5%,银行贷款利息为8-13%。格林纳达公民出售土地房产,需向政府交纳5%的资产转让税。
外国人在格林纳达可以购买土地房产,但必须先向格林纳达政府申请办理“外国人土地所有资格证”,办理时间为3-6个月。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拟购买的土地房产平面总图、护照信息、银行信用证明、无犯罪纪录证明等,由格林纳达内阁进行审批,审批费用为资产价值的10%。外国人出售名下资产,需向政府交纳15%的资产转让税。外国人购置土地房产,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但银行贷款利息将由双方协议确定。
在所购买的土地上进行开发建设,必须获得土地开发管理局(LandDevelopment Control Authority, LDCA)土地规划部的批准。所需材料包括一式三份申请表、一式三份土地平面总图、开发规划建设的图纸等,并根据土地大小交纳一定费用。
2013年,为进一步吸引外资,格林纳达新一届政府宣布取消加共体国民在格林纳达购买土地的“外国人土地所有资格证”,并将加共体之外的国民在格林纳达购买土地的许可证申请审批时间压缩至30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