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纳达众议院和参议员批准了一系列关于投资入籍法案的修正意见,该修正意见于5月20日公布,这些修正意见使得之前所宣布的很多政策调整正式成为法律。
涉及的重大的变化有:
(1)不再附办理绿卡
(2)增加允许年纪超过18岁的未婚兄弟姊妹作为家属的条款
(3)增加允许主申请人或者配偶在批准后12个月内出生的子女作为家属的条款
(4)取消子女必须要在读的要求
(5)将子女的年龄限制从26岁提升到30岁
(6)取消父母或者祖父母申请的年龄限制
(7)取消父母或者祖父母必须和主申请人一起生活的要求
(8)正式增加入籍后5年内继续持有投资的要求,即购买房产方式入籍的,须持有房产至少5年
(9)正式增加允许那些通过购房入籍的申请人将房产转卖给投资入籍计划新申请人的要求,同时明确对于保有房产的方式没有特别要求,房产持有人可自由选择保有房产的方式,可通过持有酒店股权保有房产,也可多人共有一份房产所有权(如度假别墅),通过不动产信托持有房产,也可以将房产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