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 纳税义务人
酒税的纳税人为国内酒类制造商和酒类进口商。当国内酒类制造商将酒类运出酿造工厂时,承担纳税义务;当酒类进口商从保税区运出进口酒类时承担纳税义务。
23.2 征收范围
酒税的征税对象是酒类。税法对酒类做了具体的规定。酒类是指含酒精1度以上的饮料(超过90度的则属于酒精,不属于酒类)。而且根据酒类的原料和生产方法等的不同,将酒类分为清酒、合成清酒、白酒、料酒、果酒、威士忌类、烈酒类、利久酒类等10大类,分别征税。
23.3 税率
酒税属于从量税,其计税依据为酒类的数量,具体用人们习惯的容量,即公升。税率按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酒类设定,并且采取定额制,即每公升若干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