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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澳门人才引进申请条件的问题

Q1. 澳门特区政府的人才引进计划会考虑哪些申请条件?
A. 优秀人才计划和高级专业人才计划之申请人需要通过评审准则所定的基本要求,客观和定量的计分项目包括:年龄、学历、语文能力、家庭背景、工作经验和个人成就。合格者会进入首轮入选名单。人才引进评审委员会从首轮入选名单甄选有助澳门发展人士进入建议引进人才名单。
“人才引进计划电子申请平台”中设有“自我评估”线上自助服务,供申请人简单评估是否达到基本要求。

Q2. 人才引进计划有申请条件限制吗?
A申请者必须符合所申请的人才引进计划的申请要件,除此之外,申请人不能处于下列情况:(1) 被禁止申请居留许可或被禁止入境;(2) 在澳门有任何债务正透过税务执行程序进行强制征收。

Q3. 我是中国内地的居民,可否参加澳门人才引进计划?
A. 澳门特区政府欢迎任何国籍的人士参加人才引进计划。

Q4. 我现时持有澳门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俗称“蓝卡”),可否参加人才引进计划?
A. 有意参加人才引进计划的人士,只要符合有关人才引进计划的申请要件即可参加计划。

Q5. 我是在澳门某高等院校就读的外地生,我是否可以参加人才引进计划?
A. 有意参加人才引进计划的人士,只要符合有关人才引进计划的申请要件即可参加计划。

Q6. 我目前在横琴深合区工作,可以申请人才引进计划吗?
A. 受雇于澳门本地雇主并被派驻前往横琴(或其他地区)工作的人士可以申请人才引进计划。
下列视为本地雇主:
- 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
-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依法登记的公司、公司常设代表处、社团或财团;
- 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部门或实体,包括以任何形式设立的公务法人及自治基金;
-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依法须以合伙形式设立的合营组织;
-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开设商业或工业场所且已按十二月三十一日第15/77/M号法律核准的《营业税规章》的规定作出开业申报的非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或非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的实体。

Q7. 我今年生日就年满21岁,可否参加人才引进计划?
A. 优秀人才计划及高级专业人才计划将按人才所属的产业范畴而设有不同的年龄限制,申请人必须在提出申请时年满计划指定的岁数,而高端人才计划不设年龄限制,但申请人必须具备高端人才认定标准所载的任一成就或职衔。

Q8. 高端人才引进计划不设年龄限制,那么申请人可以未满18岁吗?
A. 申请人的年龄限制会在行政长官批示推出具体的人才引进计划内列明。如人才引进计划容许未满 18岁的人士申请,必须由有权行使亲权或监护权者代行所需法律手续。

Q9. 是否可以请律师或其他人代为办理人才引进计划的申请?
A. 如申请人需要委托代办人提交申请、跟进有关程序或申诉,可先行在电子申请平台中注册申请人的帐户,然后在帐户进行受托人的登记,上传公证签名的委托书,并输入受托人(如律师)的资料,例如姓名、澳门本地的手机号码等,便可开立受托人的个人帐户,使用该帐户登入处理申请,其帐户会和申请人绑定,提交申请后的进度及纪录等在申请人的帐户内也会显示。

Q10. 重点引进人才的专业范畴有哪些?是否在开展申请公布时,才会知道哪些是重点引进的专业范畴?
A. 人才引进制度将会按产业需求制订不同的人才引进计划,其中会列明申请人的专业范畴要求及评审准则,在适当时候透过公告公布相关申请计划。

Q11. 申请人才引进计划有否个人资产的要求?需要证明拥有多少个人资产吗?
A. 申请人应具备适当维生资源,能负担本人及惠及家团(倘有)在澳门生活期间的支出。

Q12. 申请人曾向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提交申请但未有收到审批结果,此类申请人是否需要先放弃在该局之申请才可以参加人才引进计划?申请人能否在两个部门有两个同时进行的新申请?
A. 人才引进计划没有对曾向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提交申请的人士设限制。在2023年7月1日前已按第3/2005号行政法规《投资者、管理人员及具特别资格技术人员临时居留制度》向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提交申请的人士,不用先取消在该局的申请。但当被考虑给予其居留许可时,申请人须声明没有按其他法例获许可在澳门居留,且非处于居留许可续期的情况。上述人士的临时居留许可申请,以及该等居留许可的维持和续期,应由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继续适用该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直至完成有关程序为止。

Q13. 参加“高端人才计划”需要有什么条件?
A. “高端人才”是指具备卓越才能或技术能力,并取得国际公认杰出成就或在特定领域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士。参加高端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须具备高端人才认定标准所载的任一成就或职衔。

Q14. 参加“优秀人才计划”需要有什么条件?
A. “优秀人才”是指因应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有利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适度多元,尤其是能推动重点产业发展的具专业经验及技术能力并在其专业或行业中表现卓著的人士。参加优秀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下列要件:
- 具备适用的人才引进计划所定的专业知识、专业资格或经验;
- 具备相关计划所定的年龄及语文表达能力;
- 符合适用的评审准则所定的基本要求。

Q15. 参加“高级专业人才计划”需要有什么条件?
A. “高级专业人才"是指因应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能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又或补足澳门特别行政区发展需要且属紧缺人力资源的具专业经验及技术能力的人士。参加高级专业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除须符合参加优秀人才计划的要件外,尚须获本地雇主聘用或承诺聘用担任符合计划内所列的人力资源紧缺的专业职务,且薪酬须达到指定的水平。

Q16. “高级专业人才计划”中,对雇主的条件有什么要求吗?例如企业的规模。
A. 申请人受雇企业之规模并非评审的要件,但需为澳门本地雇主。参加高级专业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须获本地雇主聘用或承诺聘用担任符合计划内所列的人力资源紧缺的专业职务,且薪酬须达到指定的水平。

Q17. 关于人力资源紧缺的专业职务是指哪些?缺多少人?
A. 人才发展委员会透过与重点产业相关的调研分析,掌握具发展可行性的项目所需的人才类型和数目,作为制定各类人才引进计划的依据。行政长官批示核准的人才引进计划具体设置中会订明引进目标的专业职务、专业范畴。

Q18. 语文能力水平是否必须要递交文件证明?在什么情况下可无需递交语文能力证明?
A. 申请人可提交以下任一文件以证明其拥有所申报的良好语文能力:
— 所持有的身份证明文件显示所申报的语文为母语;
— 以申报的语文为授课语言,修读时间达四年或以上的课程证明文件;
— 以申报的语文为工作时使用语言,使用时间达四年或以上工作证明文件;
— 持有获认可达欧洲共同语文参考标准(CEFR)C1级程度或以上的语文能力证书。

Q19. 对于不同产业是否会设有不同薪酬水
A. 具体条件可参阅经行政长官批示核准的获聘用担任专业职务的薪酬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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