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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非居民纳税人的税收征收和管理

3.3.1 非居民税收征管措施简介

3.3.1.1 非居民企业纳税人

非居民纳税人在通过马来西亚的常设机构进行业务并对从马来西亚获得的收入进行评估时,对马来西亚负有缴纳税收的义务。注册登记方法和要求与居民纳税人相同,等级要求和程序详见3.2.1。

IRBM官网中相关表格下载地址:表格>选择申报表>选择非居民及非个人>全选>搜索。

3.3.1.2 非居民个人纳税人

如果在马来西亚一年内逗留不到182天,不论公民身份或国籍如何,都是马来西亚税法上的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在马来西亚所赚取/收取的收入将被征收不同的税率。以下情况无需纳税:

(1)在马来西亚工作不到60天;

(2)在马来西亚的船上工作;

(3)年龄满55岁,并领取马来西亚就业的养老金;

(4)收到银行的利息;

(5)收到免税股息。

如需纳税,需要填写表格M(IRBM官网下载,地址与前文所述相同)。

3.3.2 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

预扣税对于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是种有效的税收机制,主要针对非纳税居民在马来西亚境内所获取的某特定性质收入征收预扣税。预扣税税率已载于1967年马来西亚所得税法令中。非居民公司实行预扣税制度,预扣税税率为10%至15%。预扣税应当被扣除并在支付款项当日起一个月内缴付至内陆税收局。不同类型的款项将会被征收不同的预扣税税率。某特定性质款项的预扣税税率可能会随着中马双边税收抵免协定而降低。非居民公司来自马来西亚的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缴纳预扣税,但是非居民公司为马来西亚中央政府、州政府、地方当局或法定实体提供信贷收取的利息不征预扣税。1983年以后,马来西亚加强了对建筑行业非居民承包商的预扣税征收?按照承包合同?对非居民承包商的预扣税税率为20%(包括法人税15%?个人所得税5%)。具体款项见下表。

表16 所得税应税(预扣税)款项及其适用税率

款项类型 相关的法令条文 预扣税税率 中马协定税率
利息 15、109 15% 10%
特许权使用费 15、109 10% -
股息/分支机构利润汇款 马来西亚将不针对股息征收预扣税。
其他收入 4(f)、15B、109F 10% -
特殊类别的收入 4A、15A、109B 10% -
合同款项 107A 10%+3% -

在相关刑罚方面:未缴税款数额将处以10%的罚款。如所提交的申报是不正确的(例如:在未缴付预扣税至内陆税收局的情况下扣减),将可被处以介于10%至10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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