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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投资环境概述

1.2.1 近年经济发展情况

(1)宏观经济情况

近年来,受全球经济放缓和国际金融市场的大幅波动等外部环境恶化影响,尤其是受制于美国经济增长动力不足、国际市场石油价格下跌等影响,墨西哥经济增速显着放缓。墨西哥经济受到油价下跌、国际贸易走低及产能下降的冲击,但它仍是所在区域内最具竞争力的经济体,未来有望实现经济的进一步蓬勃发展。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数据,墨西哥在2017和2018年人均GDP分别为9,380美元和9,810美元。

2018年墨西哥经济比上年增长2%,2%的增速也意味着墨西哥连续四年经济增速放缓,前三年的增速分别是2.3%(2017)、2.7%(2016)和3.3%(2015)。根据“世界经济展望”文件的最新内容,由于贸易局势紧张以及围绕“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重新谈判和墨西哥新政府政策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导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对墨西哥2019年的经济增长做出了比较保守的预测。

与2018年10月相比,2019年1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将2019年墨西哥经济增长预期从2.5%降至2.1%,而对2020年的经济增长预测从2.7%降至2.2%。根据“世界经济展望”文件最新内容指出,墨西哥2019-2020年的增长前景因私人消费下降而恶化。

康奈尔大学、英士国际商学院(INSEAD)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编的2018年全球创新指数(Global Innovation Index)显示,墨西哥全球排名56位,较2017年上升两位,拉美地区排名第3位,仅次于智利和哥斯达黎加。

(2)外商投资情况

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2019年世界投资报告》,2018年墨西哥吸收外资320亿美元,成为全球第13大外资流入国,较上一年下降1位。墨西哥外资流入总体保持稳定,北美自贸协定谈判总体上未动摇投资者对其制造业的投资信心,墨西哥制造业吸收外商直接投资达15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6%。

墨西哥的经济主要由对外贸易推动。虽然石油业、旅游业、农业和矿业都对出口收入有所贡献,但其主要收入来源为制造业。

由于地理位置邻近,加之得益于北美自由贸易协议(NAFTA)的缔结,美国成为墨西哥最大的贸易伙伴。尽管来自中国和印度的竞争日益激烈,但许多外国企业仍然选择墨西哥作为它们的装配厂房及生产工厂的基地。其他主要的出口市场包括加拿大、日本和西班牙,主要进口市场则有德国、日本和韩国。

据墨西哥经济秘书处统计,2018年墨西哥货物进出口总额为9,15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0.3%。其中,出口4,509.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0.1%;进口4,642.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0.4%。贸易逆差133.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1.8%。

分国别(地区)看,美国是墨西哥最大的贸易伙伴。2018年墨西哥对美国出口3,443.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3%,占其出口总额的76.4%;墨西哥自美国进口2,158.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0.9%,占其进口总额的46.5%。墨西哥与美国的贸易顺差1,285亿美元,下降2.9%。

分商品看,机电产品和运输设备是墨西哥的前两大类出口商品,2018年的出口额为1,573.1亿美元和1,198.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6.1%和13.6%,合计占墨西哥出口总额的61.5%。其中,机电产品主要出口至美国,出口额为1,356.6亿美元,占墨西哥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86.2%;运输设备同样主要出口至美国,出口额为963.5亿美元,占墨西哥运输设备出口总额的80.4%。机电产品是墨西哥的主要进口商品,2018年进口额为1,723.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9.8%,占墨西哥进口总额的37.1%。机电产品主要自中国和美国进口,2018年自两国的进口额分别为524.9亿美元和507.4亿美元,占墨西哥机电产品进口总额的30.5%和29.4%。

(3)中国居民近年来赴墨西哥投资及双边经贸往来简况

中国同墨西哥于1972年2月14日建交。2003年12月,温家宝总理访墨,两国建立战略伙伴关系。2013年6月习近平主席访墨期间,两国元首共同宣布将双边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墨两国贸易持续快速发展。据墨西哥经济秘书处统计,2018年墨西哥与中国的双边货物贸易额为90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2.2%。其中,墨西哥对中国出口7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7.2%,占其出口总额的1.6%,下降0.04个百分点;墨西哥自中国进口83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2.6%,占其进口总额的18.0%,提高0.4个百分点。墨西哥对中国贸易逆差763.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3.2%。

墨西哥对中国出口的前三大类商品为矿产品、运输设备和机电产品,2018年出口额分别为24.9亿美元、15.4亿美元和12.5亿美元,其中矿产品和运输设备比上年增长9.5%和22.4%,机电产品出口下降19.4%,三类商品合计占墨西哥对中国出口总额的73.3%。

墨西哥自中国进口的主要商品为机电产品,2018年进口额为524.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3%,占墨西哥自中国进口总额的62.4%。在墨西哥机电产品进口市场中,中国的主要竞争对手是美国,2018年美国占墨西哥机电产品进口市场份额的30.5%,高出中国1.1个百分点。中国是墨西哥家具玩具杂项类商品的第一大进口来源地,2018年进口额为31.6亿美元,占墨西哥家具玩具杂项类商品进口总额的42.9%。

投资方面,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7年当年中国对墨西哥直接投资流量1.71亿美元。截至2017年末,中国对墨西哥直接投资存量8.98亿美元。据墨西哥经济部统计,2017年中国对墨西哥直接投资2.2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00%,占墨吸收外资总额的0.8%。1999年至2017年,中国对墨西哥直接投资累计9亿美元,占墨吸收外资总额的0.2%。

截至2018年12月底,在中国驻墨西哥大使馆经商参处注册登记的中资企业超过80家,经营领域涉及矿产、能源工程、电子通信、制造业、金融等。据中国驻墨西哥大使馆经商参处统计,在墨西哥的中资企业累计在墨投资额约7.3亿美元。中国向墨西哥投资的主要企业包括银联国际有限公司、浙江众合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网新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汽车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设国际商务运输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技术开发公司、中国国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中宁化集团有限公司、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宝威电气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市冠华科技有限公司、苏州英爵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照鹏嘉贸易有限公司、苏州上声电子有限公司、天津华勘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中控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机床(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等。

1.2.2 资源储备和基础设施

墨西哥自然资源十分丰富,拥有石油、天然气和煤等动力资源,金和银等贵金属,铅、铜、锰、锑、钨、锡、铋、汞等有色金属以及铀、镭、钍等稀有金属,多种矿产品储量和产量居世界前列。

国内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具备海陆空一体化的国内外物流运输体系、健全的金融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以及相关商业机构,有助于贸易和投资的顺畅运行。

1.2.3 支柱和重点行业

农牧林渔业是墨西哥经济支柱之一,农林牧渔用地面积1.96亿公顷。据墨西哥农业信息服务局(SIAP)统计,2017年墨西哥农业产值5,872亿墨西哥比绍,比上年增长14.3%。2018年,墨西哥跃居全球第十大农业出口国,农产品出口创汇收入已超过石油、旅游及侨汇。工业是墨西哥国民经济中最重要的部门之一,提供了全国30%以上的就业岗位。墨西哥拥有比较完整且多样化的工业体系,不仅拥有食品、纺织、制革、服装、造纸等轻工业,而且有钢铁、化工、汽车、机器制造等重工业,能源工业比较发达,石油工业和采矿业也具有悠久的历史。服务业不仅是墨西哥产值最高的部门,也是创造就业机会最多的产业。墨西哥服务业部门主要包括商业、金融业、电讯产业、不动产、旅游、保险、广告、传媒等。2018年服务业贡献了墨西哥GDP的63%,在这一年中,贸易和服务显示出较强活力,年增长率达到了2.8%,为所有经济活动最高值。

(1)石油行业

墨西哥是世界上第九和西半球第二大原油储藏国。化工产业对制造业GDP的贡献率为8.6%,创造就业16万个,占制造业就业总人数的4.8%。根据墨西哥财政部发布的2019年预算草案,PEMEX的投资预算总额为4,646亿墨西哥比索,勘探和生产领域占45.4%,达到2,110亿墨西哥比索。据墨方统计,2017年墨西哥石油产品出口额23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5.5%,出口额增长主要归因于国际油价回升。

(2)汽车制造业

汽车业是墨西哥最大的制造业部门和最活跃的支柱产业之一,目前墨西哥是全球第七大汽车生产商和第四大出口商。出口市场主要是美国,在拉美地区所占份额也逐年增大。目前,墨西哥共有19个生产综合体分布在以中部和北部为主的11个州,生产活动范围,包括汽车装配和防弹处理,以及发动机铸件、冲压等。北美地区处于最领先地位的汽车生产厂有两家设在墨西哥,分别是设在普埃布拉州(Puebla)的大众和设在阿瓜斯卡连特斯州(Aguascalientes)的日产。墨西哥现有零部件企业约600家,其中约230家属于外国投资的保税加工厂,约250家是汽车原厂零部件生产企业(主要供应墨西哥境内组装厂所需零部件),其余的则为本国中小型零部件生产商。汽车行业已成为墨西哥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重要产业之一。得益于地缘优势、廉价劳动力和高标准的汽车制造能力,墨西哥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知名汽车跨国公司在墨西哥投资设厂,这些外资企业主要来源于美国、德国、日本等国。据墨西哥经济部统计,1999年至2019年第一季度,墨西哥汽车行业外资流入672.61亿美元,占外资流入总量的12.2%,前五大来源国为美国(334.21亿美元)、日本(132.02亿美元)、德国(111.96亿美元)、加拿大(25.58亿美元)和韩国(20.01亿美元)。2018年墨西哥仍为美国汽车第一大进口来源地,全年对美出口256.7万辆,比上年增长9.9%。

(3)家电产业

墨西哥是全球家电主要供应国之一,目前,墨西哥是世界最大的对开门冰箱出口商,也是电视接收器、视频监视器和视频投影机的世界第二大出口商,占比17%,仅次于中国(占比28%)。

(4)电子产业

墨西哥是全球重要的电子产品组装和出口国,在消费电子领域尤其具有竞争力。据墨西哥国家统计局统计,墨西哥共有860家企业从事电子产业,创造就业岗位25万个,这些企业主要集中在下加利福尼亚州、墨西哥城联邦区、奇瓦瓦州、哈利斯科州、索诺拉州、墨西哥州和新莱昂州。此外,哈利斯科州也是大型家电生产企业最为集中的一个州。

(5)电气产业

墨西哥是拉美地区领先的电气生产商和主要投资目的地,是美国发电和配电设备的最重要供应商。据墨西哥国家统计局统计,墨西哥共有1,060个电气生产企业,聘用员工127,252人。

(6)矿业

墨西哥作为拉美经济大国和世界重要的矿业生产国,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主要的金属矿产有铁、锰、铜、铅、锌、金、银、锑、汞、钨、钼、钒等;非金属矿产有硫、石墨、硅灰石、天然碱和萤石等。2014年储量居世界前列的矿产有:银位居世界第1位;铜和石墨居世界第3位;硫和重晶石位居世界第6位;钼、铅和锌位居世界第7位;锰位居世界第11位。墨西哥是拉美最大、世界第四大的矿产勘探投资目的地。

1.2.4 投资政策

(1)投资门槛

①贸易主管部门

经济部

根据《对外贸易法》的规定,管理对外贸易政策和关税制度,负责对贸易进行监管,负责原产地规则以及进出口许可和配额的实行;对贸易保护进行调查,并对国外发起的相似调查向国内出口商提供咨询;负责对外贸易谈判,建立出口促进机制。

对外贸易委员会

作为联邦公共行政部门的国内咨询机构,参与关税、非关税措施、出口限制的现有法规以及法规草案的审议,负责签署对于上述措施立法的非约束性意见和建议,并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公开磋商。对于改变关税税率的政策,对外贸易委员会还必须向总统以及享有贸易控制权的联邦议会提交有关的推荐意见。如果这些意见被接受,改变关税税率的政策将会以法令的形式签发,并在政府公告上予以公布。

财政部

参与外贸有关活动,主要职能是研究和起草联邦收入法案,征收联邦税,制定财政激励措施并估计其对政府收入的影响,指导联邦海关、监察和财务警察的服务等。

除上述机构外,直接或间接参与贸易政策制定和实施的部门还包括农业、牧业、农村发展、渔业及食品部、外交部、卫生部等。此外,墨西哥政府还就某些贸易政策问题,与民间机构进行磋商,如对外贸易协调协会(由工业、农业和服务领域的代表组成的机构)和国际贸易谈判咨询理事会。

②贸易法规体系

《对外贸易法》是对墨西哥宪法第131条款的具体化,共分三章二十九条,并含暂行条例(相当于附则)条款三条。该法制定是为了调节和促进对外贸易、国家经济、国民生产的稳定以及其他一切有利于国家的目的。基于此,《对外贸易法》规定了可以采用非关税形式的限制措施,并对具体适用的条件和方式进行了规定。《对外贸易法》自颁布以来,成为墨西哥对外贸易的基本法,它与其他相关法律相配合,共同规范了墨西哥的对外贸易制度。

《对外贸易法实施细则》于1993年颁布,近年来每年进行修改更新。其他来源于墨西哥宪法的对外贸易法律还包括2014年重新修改的《联邦经济竞争法》(基于宪法第28条),以及与政府采购有关的《采购、租赁和服务法(The Law for Acquisitions,Leases and Services)》和《公共工程和相关服务法(The Law for Public Works and Related Services)》(基于宪法第134条)等。除了上述与对外贸易相关的法律以外,与对外贸易相关的法律还包括《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法》和《联邦计量和标准化法》等。

同时,在墨西哥已签订的自贸协定中也包括了相应的法规内容,如“相互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等。这些自贸协定和投资协定都是墨西哥对外贸易和投资的法规性文件,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和外资流入提供有利的法律环境。

此外,墨西哥涉及对外贸易比较重要的法规还有《证券市场法》、《投资公司法》、《政府采购法》等。这些法律是依据世界贸易规则制定的,同时结合墨西哥本国对外贸易开放程度,不断加以补充和完善。

墨西哥的贸易管理规定主要体现在关税制度、进出口管理和许可证制度、技术规则、标准化和动植物检验检疫、原产地规则及贸易救济和贸易保障措施等几方面。

③外国投资市场准入规定

投资主管部门

墨西哥主管投资和外国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有:

经济部外国投资局(Direccion General de Inversion Extranjera,DGIE)和外商投资登记处(Registro Nacional de Inversiones Extranjeras,RNIE),具有外资管理和协调职能,具体负责外资的准入、登记等相关事项。

外交部经济关系和国际合作副部长办公室,负责在限制地区外资投入的审批。

财政与公共信贷部,负责授予外资企业纳税登记号等。

全国外商投资委员会,是墨西哥私人部门和政府部门共同组建的非盈利性机构,作为一家外资咨询机构,对实施投资领域的法律规定提出指导方针,对需要批准才可进行投资的外商进行评估且做出决定,并且帮助外国投资者到墨西哥寻求和发展投资机会。

外贸、投资和技术委员会是墨西哥国家级咨询机构,旨在会同政府、机构和国内外私人机构促进墨西哥外贸、投资和技术发展。其主要职能是帮助和组织墨西哥国内外企业参加展会、进行谈判等,为外商提供投资机会。

官方投资促进机构为墨西哥贸易投资局(PROMEXICO),是墨西哥联邦政府负责吸引外商投资、促进对外贸易以及引导本国企业国际化的机构。该局在墨西哥国内有35个地区代表处,在国外有52个代表处。此外,它还负责派遣墨西哥驻外商务官员。

投资行业的规定

根据墨西哥《外国投资法》规定:

墨西哥国家控制的产业:石油和其他碳氢化合物(相关运输、存储业务及有别于液化气的气体分拨业务除外)、基础石化工业、电力(自用电、合作发电、用于小型生产、出售给联邦电力委员会、应急等情况下的发电业务除外)、核能发电、放射性矿物、电报、无线电报、邮政服务、铸币及货币发行、港口、机场管制及监控等行业。

允许墨西哥公民和具有外国人特例条款的公司经营的产业:国内陆上客货运及旅游运输(不包括信件及包裹运输)、根据相关法律设立的开发银行机构及专业及技术服务机构。自2004年1月1日起,对于国内陆上客货运和旅游运输、客运巴士车站和相关服务管理、汽车零配件、配件组装和制造等具备外国人特例条款的公司才能经营的产业,外资最高可拥有100%股份,且无需向投资委员会申请。

限制外资股份的产业:(i)最高可持股10%:生产合作企业;(ii)最高可持股25%:国内航空运输、驻机场出租车公司及特种航空运输;(iii)最高可持股49%:金融控股公司,合作银行,经纪公司,债券交易专业公司,保险公司,债券交易公司,外币兑换所,一般性仓库,融资公司,票据贴现公司,特定金融公司,证券市场法第12条所列明的公司,投资公司固定资产代理股份,退休金经营公司,一般炸药、枪炮、弹药、氨及烟火的贸易和制造(但用于工业及采掘业取得和使用炸药以及用于上述活动的炸药混合物的制造不在此限)企业,国内报纸印刷及发行公司,占有农、畜、林业用地公司的T类股,淡水、沿海及经济专属区捕鱼(不包括水产养殖业)企业,港口综合管理企业,为具有合法内陆航行权船只提供港口服务及具有内海与沿海航线的船务公司(不包括观光邮轮、疏浚开发及用于建筑、保护和港口业务的航运设备)船只,飞机与铁路设施用燃料及润滑油供应,联邦电信法第11、12条所许可的公司。

外资持有下列任一种行业公司超过49%的股份,须经外交部外资委员会审议核准:包括内陆航行船只、拖船、渡船停靠港和下锚地的港口服务公司、外海船只作业的船务公司,公共机场特许经营公司,私立幼儿园,小学,中学,高中,高等教育和综合学校,法律服务公司,信用咨询公司,资信鉴定机构,保险代理,移动电话,石油及其副产品运输管线建设,石油及天然气井钻探,铁路建设,运营及开发,提供公共铁路运输服务。

外资可100%控股的产业:依据墨西哥行业及产品分类(Mexican Activities and Products Classification,MAPC)在754种行业及产品中已开放704项(外资控股93.3%),其中有66项准许外国人100%控股,有98项依《外国投资法》规定执行。

中性投资与信托。针对外国投资者在部分特定行业的投资限制,墨西哥《外国投资法》允许外国人从事一种所谓的中性投资。按规定,经济部授权当地银行、证券经纪人、金融控股公司等发行中性投资文件,赋予投资者某些经济上的利益。但此类中性投资的投资者在股东会上不具投票权。

墨西哥法律还规定,一般外资公司可在距边界100公里以内和距离海滩50公里以内的管制区购买土地,所购买的土地不可供居住使用。外国人如拟于管制区内购买供居住土地使用时,要以信托方式进行。依信托方式取得的土地,须经外交部批准,只有使用权而无产权,使用年限最长为50年,期满可申请延期。

④劳工环境

员工权利和薪金

《墨西哥联邦劳工法》(MFLL)和《墨西哥宪法》规定了墨西哥的劳工关系。《墨西哥联邦劳工法》规定了劳动合同、报酬、付款方式、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假期等工作条件,以及工会、罢工及终止雇用。此外,《墨西哥联邦劳工法》还针对墨西哥很常见的外包安排作了相关规定,在这种安排下,一家公司签约为另一家公司提供通常在内部提供的服务。

由劳动和社会福利部颁布的法规,为在工作场所适当的工作做法做出规划纲要。其重点是评估风险、预防事故和教育雇员潜在的危险。安全法规强调自律并允许私营企业的“认证人”进行安全检查。

工资和福利

国家最低工资委员会(一个由商界、劳工和政府代表组成的三方小组)将2018年的每日最低工资标准定为88.36墨西哥比绍。这一费率适用于在墨西哥境内受雇工作的所有个人。2018年批准的总体最低工资和各行业规定的最低工资平均增长率为3.9%。在强制性利润分享形式下,所有公司均须将其税前利润的10%分配给雇员(合伙企业中存在一些例外情形)。

根据Trading Economics 数据,墨西哥最低工资标准从2018年1月1日88.36墨西哥比绍/日上调至2019年1月1日102.68墨西哥比绍/日,平均工资从2018年的大约350墨西哥比绍/日上调到2019年1月的372.23墨西哥比绍/日。(19.25墨西哥比绍≈1美元)

员工福利

属于员工免税收入的报酬包括:员工福利、员工的储蓄和贷款基金、遣散费、年终奖金、加班费、假期加班工资、周末加班工资及公司利润分配的免税部分。该类费用中,能为雇主进行抵税的最高比例为53%。在雇主降低这些员工福利的情况下,抵扣率可降至47%。

养老金

雇主必须为员工缴纳员工工资额2%的雇员退休基金以及员工工资总额5%的住房公基金(如果不用于抵扣住房信贷,则住房公积金将加至退休基金),两种基金共同构成养老金,由私营金融机构管理。退休年龄通常介于65-70岁之间。

社会保险

由墨西哥社会保障局(Instituto Mexicano del Seguro Social)管理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许多福利。其计划包涵工伤事故和疾病的赔偿、非职业病和带薪产假、老年和各种死亡赔偿及失业保险。该系统的成本由雇主、雇员和政府共同承担。雇主一般支付大部分的费用,共计工资总额的20%至30%。

外国员工

作为国家法律的一部分,墨西哥允许4类非墨西哥籍的外国人临时进入墨西哥工作:商业访问者、商人和投资者、受到公司内部调动的员工以及其他主要专业人员。联邦劳工法要求公司90%的技术和非技术工人为墨西哥国籍。如果公司可以证明该类技术工人在本地无法找到,那么一项特别条款允许公司雇佣外国技术人员(上限为10%)。这10%的限额不包括经理、主管和其他主要管理层人员。但他们都需要获得移民局的特别许可。如果公司的运营是在美墨边境上进行的,那么公司便不需要遵守这项要求。

墨西哥有几类的移民,特别针对外国投资者的身份类型包括:管理层雇员身份、投资人身份、技术人员身份等。

⑤工程承包及知识产权

工程许可制度

《墨西哥公共工程及相关服务法》就有关工程项目的性质及政府部门在公共工程项目招标中的作用均做出明确规定。凡涉及到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招标均由相关主管政府部门进行。

墨西哥公共工程法并未就外国公司参与当地项目招标设限,但根据其实施细则及惯常做法,有些招标项目会在招标书中注明,对与墨西哥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或同属地区经贸合作协定的国家的企业给予优先。同样,私营领域投资项目招标按规定也须先考虑上述合作伙伴。

外国公司如希望在墨西哥从事承包工程业务须在经济部及财政部登记注册,成为当地企业后方可进行投标。如要在国家石油化工及电力等行业投标公共工程项目则须分别经过墨西哥石油公司、联邦电力委员会确认其具备承包商资格。

知识产权制度

墨西哥涉及知识产权的法律最主要的是《墨西哥工业产权法》(以下简称《产权法》),《产权法》于1991年6月27日颁布,随后经过多次修订,最新版本为2012年修订。

《产权法》由工业专利法和商标法组成。在法律界定的范围内,有关发明创造的权利,科学发现享有的权利,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商业标记的权利,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公开的信息专有权(主要是商业秘密权)均受该法保护并由该法规定的相关机构负责监督。

工业专利种类主要分为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任何仿制、剽窃、复制、模仿等《产权法》认定为侵权或违规的行为均将接受墨西哥全国工业产权中心的调查和处罚。

⑥投资方式及程序

在墨西哥设立公司的基本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Sociedad Anónima),是当地及外国投资者使用最普遍的组织类型,其中又分为固定资本(S.A)及变动资本(Sociedad Anonima de Capital Variable,简称 S.A de C.V)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组织类型的不同点在于,固定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需由股东一次全部认足,公司核定股本的变动,需召开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而变动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只要在核定股本之内,可以随时增加,不必另行召开股东会,但需先在公司章程中写明。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份额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可以在备案后公开转让其持有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须任命第三方担当法定审查人,以此来监管公司运营,保障股东权益。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条件,大致可分列如下:

·由公司合同规定公司资本额下限,股东的股权须完全认缴。

·至少需两位股东,每位股东至少持有1%股份。每股面值的20%需为现金;

·必须向外交部申领执照,执照注明公司名称、经营项目、地址、投资期限、资本额及国籍;

·依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举行股东大会,并选任董事及派任经理人;

·公司章程、附属规章及第一次股东大会纪录须由出席的公证人签名,外国股东可以委托方式参与成立公司的股东大会。

·申请注册,必须连同公司文件呈送商业登记处办理;在统计局及联邦和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外资占大部分的公司须向外国投资注册处登记。

·必须备有相关合作投资的附则,并能提供保护少数股东权益的规定。

至于股份公司的经营,可委托董事会或独立的经营者执行,投资于墨西哥公司的外国公司,董事人数不得超过其出资比例所限定的人数。

股份有限公司的解散必须召开特殊性股东大会并准备一份解散声明及清算资产负债表,并将这些文件在公司居住地的税务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三次之后,须再召开一次特殊股东大会针对清算的具体事项进行决议,如批准通过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人的工作内容、公司账簿文件的处理、各股东在清算过程中的可分配清算份额等。

有限责任公司(Sociedad de Responsabilidad Limitada),也是外国投资者在墨西哥使用频率较高的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份额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不能够自由转让所持有股份。墨西哥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是否任命第三方担当法定审查人没有强制性要求。在墨西哥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是:

·股东至少两人,最多不得超过50人;

·由公司合同规定公司资本额下限,公司资本可按不同价值和范畴划分为公司股份,但每股须高于1墨西哥比绍;股权须由股东完全认购。至少50%的资本额需在公司成立时支付。

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流程基本与股份有限公司相同。

合伙企业(asociación en participación, AP):即由一个或多个股东共同签订协议,通过贡献货物或服务给管理合伙人,以换取从管理合伙人控制的业务中分取利润的权利。当通过合伙企业的形式开展经营活动时,该合伙企业在税务上被视为独立法人。

合资企业:墨西哥没有关于合资企业的专门法规,合资企业缔结的合同需要遵守一般合同法法律规范。通常来说,合资企业由两个或多个个人或法人之间签订一个主合同及数个补充合同,使缔约方在有限时间内联合共同完成某项特定的经济活动。合资企业的合同形式有多种,取决于缔约方合意如何开展其经营活动,如相互提供服务或投入资本或资源。

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墨西哥负责企业注册的政府机构根据设立企业方式的差异有所不同。涉及的主要部门有经济部、税务局、外交部、全国外商投资委员会、商业财产公共登记处、财政部、国家统计地理及信息局、社保机构、生态委员会及卫生部等。

非营利性代表处:外国投资者在墨西哥设立非营利性代表处,需要得到经济部的许可,并且在税务局进行登记,从而被纳入联邦税务登记系统(Registro federal de Contribuyentes,RFC),获得税务登记号。

此外,非营利性代表处还需向经济部下属的外商投资登记处(Registro Nacional de Inversiones Extranjeras,RNIE)以及投资所在地的商业财产公共登记处(Registro público de Comercio)进行登记备案。

分支机构:外国投资者在墨西哥设立分支机构,需要得到墨西哥经济部的批准。通常,经济部会调查外国公司母公司情况,核查分支机构章程和细则是否符合墨西哥的公共政策。除此之外,外国公司必须在墨西哥设立能够代表母公司的法律代表处。

经济部在15个工作日内批复分支机构的设立申请;否则,可视为自动批准。设立申请获批后,分支机构须在经济部下属的外商投资登记处进行登记。完成上述程序后,外国公司应将公司章程、细则、经济部许可,以及一份详细列明分支机构处所与商业活动的文件呈交投资所在地的商业财产公共登记处(Registro público de Comercio),进行登记备案。

子公司:以最常见的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在墨西哥设立子公司,通常需要经历以下程序和步骤:

·向墨西哥经济部提交申请。外国投资者在墨西哥设立公司,首先要向墨西哥外交部申请公司名称(自备3-5个名称,由经济部批准其一);

·向全国外商投资委员会提交申请。外国投资者需向工商部外资局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资申请,然后由外资局转报全国外商投资委员会审批。审批部门须在45日内批复,否则可视为自动获准。1亿美元以上投资项目,需经特许。墨西哥政府鼓励外商到墨西哥三大城市以外的地区和边境地区投资。外商申请注册合资企业,需先将双方资产负债情况和由墨西哥财产事务所出具的墨方资产证明书递交外交部有关司审批,批准后送工商部外资局转报外资委审批;

·进行公证登记。有了以上许可文件后,即可去公证处注册。在公证注册时须拟定公司章程与细则。公证后的文件相当于营业执照,报工商部批准后即可开展有关业务,包括购买办公楼、住房等;

·向商业财产公共登记处登记。公证后的文件须呈交投资所在地的商业财产公共登记处,进行登记备案;

·向税务当局进行税务登记。完成上述工作的公司,须在税务局进行登记,从而被纳入联邦税务登记系统,获得税务登记号;

·向外商投资登记处登记。所有外资公司都必须在经济部下属的外商投资登记处进行登记备案;

·向社保机构登记。为雇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公司需要在墨西哥社会保险委员会(Instituto Mexicano del Seguro Social,IMSS)和墨西哥劳动者全国住房基金委员会(Instituto del Fondo Nacional para la Vivienda de los Trabajadores,INFONAVIT)进行登记备案;

·向商业信息系统和商会登记。所有墨西哥企业都必须在墨西哥经济部下属的商业信息系统(SIEM)及相关的商会进行登记;

·提供统计信息。所有墨西哥企业都必须向墨西哥国家统计、地理及信息局(Instituto Nacional de Estadistica Geografia e Informatica, INEGI)提交统计信息;

·履行特定义务。特定条件下,在墨西哥设立公司还需要完成以下工作:从事制造类活动的公司须获得墨西哥生态委员会(Instituto Nacional de Ecologia,INE)的许可;食品加工企业、药物生产企业和健康食品生产企业须获得卫生部(Secretaria de Salud,SS)的卫生许可;进口企业须在联邦进口商登记处进行登记备案;对特殊出口促进项目的许可必须呈交经济部。

需要注意的是,在墨西哥设立外贸公司、举办独资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的人数不得少于两人,每个股东持股数量不限,可以是一人拥有不超过99%的股份,另一人拥有不少于1%的股份。每个股东需提供下列证明文件: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当地居民证。外国股东还需提供墨西哥内政部移民局颁发的非移民签证(FM-3),且至少有一人需在墨西哥实地经 营。如在外国定居但在墨西哥投资,需提供本人国籍、居住国证明、工作单位地址、工作单位(如公司)的授权书、本人或其所代表的单位资产情况、在墨西哥拥有资产或存款的证明。

(2)投资吸引力

墨西哥以其独有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市场优势和投资环境优势,充分展现出对全球投资的吸引力,成为外国投资重点关注的拉美国家之一。

①地理位置优越

墨西哥利用其东西环海、与全球最发达国家美国为邻、连接南北美洲桥梁的地理特点,逐渐形成具有竞争力的经济区位优势。目前墨西哥是世界上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最多的国家之一。

②资源丰富

墨西哥自然资源丰富,拥有石油、天然气、煤等能源资源;金和银等贵金属;铅、铜、锰、锑、钨、锡、铋、汞等有色金属,以及铀、镭、钍等稀有金属,多种矿产品储量和产量居世界前列。

③劳动力丰富

墨西哥劳动力资源充足,拉美第二人口大国的基础和年轻化的人口结构为其充足而且低成本的劳动力供应提供保证;国内发达的教育体系和完备的职业培训系统使其雇员成为高生产率的劳动提供者,适应市场开放的需要。

④市场潜力大

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区以来,墨西哥经济表现出了稳健的发展势头,国内生产总值在拉美名列前茅。墨西哥宏观经济整体运行顺畅,制造业持续发展,汽车业、纺织业、电子业和食品加工业等产业已具有国际竞争实力;国内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具备海陆空一应俱全的国内外物流运输体系、健全的金融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以及相关商业机构,有助于贸易和投资的顺畅运行。

⑤法律体系健全

墨西哥与投资相关的法律主要包括《公司法》、《外国投资法》、《经济竞争法》、《工业产权法》和《劳工法》等。具体到各个行业和部门,也有一些相应的行业法规。

《公司法》对公司的组织形态、设立一般公司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条件等方面作了规定。《外国投资法》对外资进入方式、投资细则等问题作了规定,允许外国投资者从事墨西哥境内的绝大多数行业,大部分行业可以建立外资独资企业。《经济竞争法》则借鉴了国际上反垄断立法与执法的成功经验,对垄断行为、相关市场和实际权力的分析、企业集中、调查程序、咨询与意见的发布、案件的复审等问题作了详尽规定,同时制定了《竞争委员会内部规则》,对竞争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做出了规定。

《工业产权法》规定,墨西哥知识产权局和墨西哥国家作者版权局是墨西哥知识产权的主管机构。知识产权局是由墨西哥原工商部创立的独立机构,它依据墨西哥工业产权法负责专利和商标的注册,以及解决涉及此类问题的争端。它对专利的种类和保护期、商标的种类与保护期、申请程序、知识产权保护、许可证安排、侵犯专利权和商标权的处罚等做出了相关规定。墨西哥在保护劳动者权益方面的主要法规有《宪法》(第123条)、《联邦劳动法》、《劳动程序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仲裁法》等;还有最低工资条例、工人保险条例法规、劳动安全与健康条例以及职员培训条例等。

⑥竞争力排名

世界经济论坛《2018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墨西哥在全球最具竞争力的137个国家和地区中,排第46位。12个驱动因素排名分别为:机构(105)、基础设施(49)、技术准备(76)、宏观经济稳定性(35)、卫生(56)、技能(86)、产品市场(54)、劳动力市场(100)、金融系统(61)、市场规模(11)、商业活力(41)与创新(50)。

⑦营商环境排名

世界银行发布《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墨西哥在全球190个国家和地区中,排第54位,较2018年下滑5位。

⑧年度竞争力排名

瑞士洛桑管理学院(IMD)发表年度竞争力报告显示,墨西哥在全球63个受评估的经济体中位列第50名。此次排名中,智利居拉美国家首位,排名42位,其次是墨西哥(50位)、哥伦比亚(52位)、秘鲁(55位)、巴西(59位)、阿根廷(61位)和委内瑞拉(63位)。

(3)投资优惠政策

①优惠政策框架

墨西哥对外国投资者有一些优惠促进政策,除了联邦政府给予政策优惠外,各州政府还在自身职权范围内给外资提供多种优惠措施。

现行外国投资法允许外国投资者在墨西哥境内从事绝大多数行业,可100%参与经营,个别保留及特殊规定例外。国外投资者也可添购固定资产,扩充或迁移公司/厂房,同时投资其他新的产业或新生产线等;外资公司还可以将公司利润、权利金、股利、利息和资本自由汇出。墨政府对加工贸易实施特别的优惠措施。

②行业鼓励政策

墨西哥政府对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主要涉及客户工业、电机电子等部分产业促进政策和员工培训促进政策等。2014年以来,墨西哥加强了对边境地区出口加工业的管理,对组装加工业配件国产化率和出口要求执行更为严格。

客户工业是墨西哥政府批准外国投资者在指定地区、指定行业中为生产出口商品而建立的加工、装配企业。保税工厂的生产过程中原材料、半成品、包装材料及机器等进口可免征关税。保税工厂可申请部分产品内销墨西哥,内销产品所含进口材料须补缴进口税及15%的增值税。墨西哥企业也可申请加入Maquiladora计划,且设立地点不受限制,但其产品必须用于出口(具体见2.5.2-(3))。

产业和职工培训的促进政策:墨西哥联邦政府提供多项特别赞助以发展劳工技能训练计划,其中“劳工素质提高及现代化”是劳动部提供资金及技能帮助的训练计划之一,其目的是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人力资源、改善工作条件及增加工作机会等。另外,墨西哥各州的职业技能学校也与民间开展合作,以培训学员具备劳务市场所需的技能。

其他行业:基于特惠的行业还有高科技产业、生物科技、电信及网络、旅游服务、公共交通、新市场开发等。

③地区鼓励政策

如在墨西哥城,政府对历史中心区、旅游区及工业区都有一定的优惠鼓励政策。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优惠政策,例如建筑登记或特殊建筑批准、排水系统的连接安装和使用、财产的公开登记等。

在墨西哥其余各州,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对外资企业也都有一定程度的鼓励政策,如经州议会决定给企业减免某些地方税费,如减免2%薪金税,以优惠价格出售或租赁土地等不动产给投资商,为企业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如“三通一平”,即通电、通气、通水、平路),为企业提供劳动力市场分析、员工培训的技术和资金支持等。

墨西哥各州均设有负责招商引资的部门,一般设在经济发展厅内。招商引资部门可以为开设公司所需办理的各种许可或证书提供全程支持服务,陪同参观主要工业园区和商业区;免费提供海关、会计、法律方面的情况介绍和咨询。

2013年,墨西哥经济部下属投资贸易局在其网站上推出了各州投资信息地图,可根据自由组合选择并查询各个地区或州府人口和劳动力情况(总人口、各经济活动部门的就业人口、学校受教育人口)、经济状况(包括GDP、外国直接投资、基础设施)、工业成本(房地产、水、能源、工资)、竞争力排行(根据国家竞争力指数排行、经营难易度排行、创业营商环境排行)、生产力(根据墨西哥生产力指数、墨西哥劳动生产力)、投资鼓励政策(财政激励)等。

④特殊经济区域(具体见2.6.10)

出口加工区优惠政策:墨西哥的出口加工区集中在墨西哥北部地区例如奇瓦瓦、索诺拉、新莱昂、下加利福尼亚州等。墨政府很重视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对外加工装配企业可免税或优惠关税进口机械、设备、原料、零件,利用当地低工资进行加工装配,其产品全部出口,免征出口关税。外国企业可同墨西哥合资、独资兴办对外加工装配企业,可以长期租用土地和当地工厂设施,雇佣外国经营管理人员也不受限制。

2014年以来,墨西哥加强了对边境地区出口加工业的管理,对组装加工配件国产化率和出口要求执行更为严格。

保税加工出口工厂:保税工厂的生产过程中,原材料、半成品、包装材料及机器等进口,可免征关税。保税工厂可申请部分产品内销墨西哥,内销产品所含进口材料须补缴进口税15%的增值税。在墨西哥外资公司每年出口金额50万美元以上或产品10%以上用于出口,可申请加入该计划。如果外资公司进口生产机器及设备,则公司每年出口额需占其全部销售额30%以上才可适用该计划。

经济特区:2016年5月31日,《墨西哥联邦经济特区法》(下称“《特区法》”)正式颁布,标志分为“总则”“特区定义”“特区建立与运营”“管理部门”“透明与问责”“违规与处罚”共六章。2016年年底前,发布首批三大经济特区(恰帕斯港经济特区,拉萨罗—卡德纳斯港特区和特万特佩克地峡特区)成立法令,公布相关特区的占地范围、模式和具体优惠政策等。《特区法》强制规定的特区优惠措施主要有:特区企业免缴增值税(产品销往墨国内市场的除外)、企业所得税优惠、通关便利、宽带接入和“一站式”服务等,同时特区周边将建立生活服务区,完善配套设施,包括学校、医院、研究机构等。人力资源方面,运营商将针对特区特定产业开展培训,建立技术学校和培训中心以解决劳动力培训问题。各特区应遵照《特区法》制定本特区具体的优惠政策,且一经推出8年内不得取消或作出损害投资者权益的变更。

(4)投资退出政策

①墨西哥居民公司的解散

在2018年1月24日,墨西哥公布了一项法令,修改了关于解散公司及流程的若干条款,其主要目的是简化公司的解散流程,主要的变化有:主管司法局或行政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可以作为公司解散的依据;无论解散原因,都需要在商务登记处进行登记;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应股东或合伙人的要求指派清算人;清算人可依照墨西哥相关的信息化储存要求对清算公司的数据进行记录;清算时公司需在电子公示系统中公布最终确认版的公司资产负债表等。

②墨西哥居民公司迁出墨西哥

有效管理机构所在地位于墨西哥的企业被视为墨西哥居民公司,不论其是否在墨西哥注册成立。从税务的角度,墨西哥居民公司可以通过将其实际管理机构迁至其他国家而不再作为墨西哥居民公司存在,其涉及的方式包括如跨境合并、分立或转移注册地等。当墨西哥居民企业通过以上方式“迁徙”至墨西哥以外的国家,其必须在迁徙之前15日内将税收居民身份的变更情况告知主管当局。该迁徙从税务的角度被认为是公司解散,因而会被视同公司财产按市价转让以及资本退还。迁徙企业需在变更税收居民身份时提交关于企业解散以及取消联邦税务注册登记号(registro federal de contribuyentes, RFC)的声明。

1.2.5 经贸合作

(1)参与地区性经贸合作

根据墨西哥经济部统计数据,2018年1-9月墨西哥吸收外国直接投资241.74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1.1%;墨西哥制造业吸收外资110.93亿美元,占外资流入比重45.9%,是墨西哥第一大外资流入领域。美国、西班牙和加拿大继续位居墨西哥外资流入前三大来源地,美国对墨西哥投资88.109亿美元,占比36.4%。

从投资种类看,2017年新投资114.3亿美元,利润再投资96.5亿美元,公司间转账86.1亿美元。

从外资投向行业看,2018年1-9月制造业110.93亿美元,占比45.9%;金融服务类39.606亿美元,占比16.4%;水、电、气生产和输送行业21.50亿美元,占比8.9%;贸易行业19.876亿美元,占比8.2%;矿业吸14.51亿美元,占比6.0%;建筑业9.681亿美元,占比4.0%;其他行业共25.632亿美元,占比10.6%。

按主要投资来源国分类,2018年1-9月间外国投资数量和占比依次为:美国,88.109亿美元,占36.4%;加拿大33.333亿美元,占13.8%;西班牙28.546亿美元,占11.8%;德国22.843亿美元,占9.4%;日本15.629亿美元,占6.5%;意大利14.229亿美元,占5.9%;其他国家共计39.055亿美元,占16.2%。

中国在2018年前九个月对墨西哥直接投资共计1.545亿美元,占比0.6%,与比上年增长32.4%。1999-2018年间中国投资存量10.43亿美元,占比0.2%。

墨西哥的经济主要由对外贸易推动。虽然石油业、旅游业、农业和矿业都对出口收入有所贡献,但其主要收入来源为制造业。

由于地理因素和1993年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之间签订的北美自由贸易协议(NAFTA),美国是墨西哥最大的贸易伙伴。2018年11月30日,三国签署了新的《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代替施行24年的《北美自贸协定》。

另外,尽管来自中国、印度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许多外国企业仍然选择墨西哥作为它们的装配厂房及生产工厂的基地。其他主要的出口市场包括加拿大、西班牙和日本,主要进口市场则有德国、日本和韩国。

除此之外,墨西哥还签订了以下自由贸易与商业合作协定:

·与欧盟(European Union)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在2018年4月21日,墨西哥与欧盟在原则上对一项新的自由贸易协定达成一致,协议主要约定了欧盟与墨西哥之间的货物贸易免征关税,其中还包括简化报关流程、解决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的腐败问题、制定可持续发展原则、遵守巴黎气候协议的承诺等;

·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uropean Free Trade Association,EFTA)成员国(即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

·与洪都拉斯、萨尔瓦多及危地马拉签订的北三角自由贸易协定;

·与哥伦比亚和委内瑞拉签订的自由贸易联盟协定(G3)(该协定自2006年11月19日起在墨西哥和委内瑞拉之间不再具有效力);

·与智利、哥斯达黎加、以色列、日本、尼加拉瓜、巴拿马、秘鲁以及乌拉圭签订双边自由贸易协定;

·与哥斯达黎加、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以及尼加拉瓜签订中美自由贸易协定;

·与阿根廷、玻利维亚、巴西、古巴、巴拉圭、秘鲁以及乌拉圭签订商业合作协定;

·2018年5月21日,墨西哥政府批准了于2018年3月8日签署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全面进步协定》(CPTPP),并于2018年5月23日在墨西哥官方公报上公布总统令。该协定将于获得6个或过半数成员国(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日本、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秘鲁、新加坡及越南)批准并通知其他成员国的60天后生效;

·2018年6月21日,墨西哥政府通过了《太平洋联盟框架协议》(Pacific Alliance Framework Agreement)缔约国(智利、哥伦比亚、墨西哥、秘鲁)间签署的税收条约所规定的税收待遇标准化公约,并于2018年6月22日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了总统令。

墨西哥所签订的上述协定均旨在为墨西哥生产商提供一个更具竞争力的全球商业环境,促进出口,从而帮助墨西哥增加生产出口产量,并提高其营销能力及总体竞争力。

(2)与我国的经贸合作

中国同墨西哥于1972年2月14日建交。2003年12月,温家宝总理访墨,两国建立战略伙伴关系。2013年6月习近平主席访墨期间,两国元首共同宣布将双边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2008年7月墨西哥总统卡龙德龙访华时,中墨双方签署了《促进与相互保护投资协定》。2013年,墨西哥国家外贸银行(BANCOMEXT)确定了六个与中国合作的优先部门:矿业部门、汽车部门、食品部门、电子部门、物流部门和旅游部门,并表示将努力协调,为在两国之间相互投资和进行贸易往来的墨中企业的融资提供便利。2016年12月,杨洁篪国务委员访墨期间,同墨方就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重要共识。双方一致同意进一步深化两国在贸易、投资、能源、基础设施、金融服务等领域的务实合作,扩大人文交流,推动中墨友好合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果。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墨两国贸易持续快速发展。目前中国已成为墨西哥第二大进口来源国和第三大出口目的地。墨西哥是中国在拉美第二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出口目的国。据中国海关总署统计,2018年中墨贸易总额达580.6亿美元、其中中方出口440.1亿美元、进口140.4亿美元,比上年分别增长21.7%、22.6%、19.0%。

投资方面,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7年当年中国对墨西哥直接投资流量1.71亿美元。据墨西哥经济部统计,2017年中国对墨西哥直接投资2.2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00%。占墨吸收外资总额的0.8%。1999年至2017年末,中国对墨西哥直接投资累计9亿美元,占墨吸收外资总额的0.2%。

墨西哥交通运输部高官鲁伊兹·特里萨(Ruiz de Teresa)参加2017年5月14日-15日在京举行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并表示希望借“一带一路”的契机促进中墨贸易发展。目前墨西哥不是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成员。

1.2.6 投资注意事项

(1)政治稳定性

墨西哥是少数政局长期较为稳定的拉美国家之一。主要党派包括革命制度党,国家行动党、国家复兴运动党、民主革命党。此外,还有绿色生态党、劳动党、公民运动党等。墨西哥总体局势稳定,在经历了长达71年的由革命制度党连续执政之后,于2000年实现了首次政党轮替。多党轮替有利于政党之间相互监督,抑制腐败,保证了墨西哥社会的安定和政治统治的连续性,为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墨西哥政治制度和政局稳定性高,但未来有可能恶化。长期的议会民主制发展使得墨西哥成为拉丁美洲政局稳定性较高的国家之一。2018年7月1日,左翼政党国家复兴运动的总统参选人,前墨西哥城市长洛佩斯·奥夫拉多尔在他第三次参选总统时以53.19%的得票率,领先第二名国家行动党的里卡尔多·阿纳亚超过30个百分点的优势,当选新一届墨西哥总统,并于2018年12月1日宣誓就职。这是墨西哥自1988年大选以来,首次有参选人以绝对得票率(50%+1)当选总统。

(2)社会治安

墨西哥经济形势不佳,社会治安问题十分严峻。长期以来,墨西哥凶杀、绑架、抢劫等各种犯罪活动频繁,毒品走私和非法移民活动相当猖獗。根据《2018年全球和平指数》(Global Peace Index(GPI),该指标用来衡量一国国内安全、军事化水平以及卷入海内外冲突的程度),墨西哥的和平指数在全球163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140位。其中,凶杀(4.9)、内部冲突造成的死亡(5.0)、和内部冲突发生(5.0)这三个指标为满分或接近满分(5分为满分,代表高风险),投资者应给予足够重视。

由于墨西哥社会治安情况对企业安全经营有一定威胁,需要将安全投入纳入企业成本,特别是从事野外作业或在安全角势较差的地区开展业务的企业,需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如聘用正规的保安人员、安装必要的监控设备等;企业运营宜适度保持低调,企业领导宜言行谨慎,切勿介入贩毒、黑社会等敏感问题。要尽量选择安全条件较好的社区,关注当地新闻,培养和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另外,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轻言轻信,谨防商业诈骗,避免商业贿赂和恶性竞争,依法合规经营。

(3)外国人政策

根据中国与墨西哥签订的《关于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的协定》,墨西哥应就特定事项(包括投资经营、管理、维持、使用、享有以及处分等方面的投资事项)给予在墨西哥投资的中国投资者以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同时规定了墨西哥应给予中国投资者的最低待遇标准,即公平公正待遇以及完全的保护和安全的待遇。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中国投资者可通过国际仲裁的方式在该协定项下维护其在墨西哥投资的合法权益。

墨西哥有关商务纠纷和正义解决的制度遵循以下法规条例:(i)各联邦实体的《民事诉讼法》和《联邦民事诉讼法》,以及《商业法》(包括对商业终裁的监管);(ii)《联邦行政程序法》(包括相应的复审申诉程序)和《联邦行政争议程序法》(包括宣判无效);(iii)“安帕罗”判决或保护令(针对官方侵犯个体公民权的行为)。另一方面,墨西哥的终裁体现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比如《商业法》和《联邦民事诉讼法》。

在国际范围内,墨西哥不仅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成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成员、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拉美一体化组织(ALADI)的成员,而且还签署了多项国际仲裁条约,如《泛美国际商业仲裁公约》,也称《巴拿马公约》。墨西哥于1993年参加《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也称《纽约公约》。墨西哥于1993年签署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法》。关于仲裁法庭,除了国际商业领域惯常使用的“国际贸易委员会”,墨西哥还有一些其他的国家法庭,如“国家商业委员会”和“墨西哥仲裁中心”。

墨西哥尚未加入《关于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议公约》(《华盛顿公约》)。

《墨西哥合众国政治宪法》第17条规定,任何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都具有通过法院寻求及时、彻底和公正的司法救济的权利。根据上述规定,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包括外国公司)都具有宪法意义上的到法院寻求解决争议和纠纷的权利。审理及裁决执行法律程序的复杂性取决于多种因素,如地域司法管辖权、争议金额、诉讼阶段及罪行的轻重程度等。关于成本,从宪法角度讲,诉诸法律的权利是免费的,其主要取决于聘请律师的成本。

墨西哥承认国际仲裁裁决以及外国法院的判决决议。程序取决于事件性质、地域司法管辖权、争议金额、诉讼阶段及争议程度等因素。总体而言,《联邦民事诉讼法》中有关非商业性质的私人仲裁裁决和判决的执行权限的适用条例,其前提是不违背墨西哥公众秩序。墨西哥司法界存在有利于仲裁的意见,即仲裁裁决应被墨西哥法院所承认,因此也可以说墨西哥是整个拉美地区仲裁领域最先进的国家之一。至于对外国司法管辖权内判决进行有效承认的程序,《联邦民事诉讼法》上指出,应根据所认可的外国判决、裁决或决议所涉事件而定。

近年来,中资企业在墨西哥遇到法律问题增多,包括商务纠纷,如货款回收、运输船滞留、也包括用地、税收、用工、环保等相关问题。墨西哥法律较为繁琐,诉讼周期较长,且审理过程中,任何一方随时可就一些细节问题提出司法保全,由上一级司法介入。企业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风险评估时,应对当地企业进行充分了解,在经营过程中,聘用当地有经验的律师和管理人员,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法律纠纷的出现。

(4)劳动力制约因素

①劳动力供求及工薪

墨西哥拥有规模庞大的劳动力资源,劳动力素质较高,相对工资成本较低,是吸引外国投资的重要因素。

劳动力规模:墨西哥是拉美第二人口大国,劳动力供应充沛,劳动人口结构年轻化。劳工素质方面,据墨西哥政府最新数据,15岁以上员工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是8.8年,全球排名第65位。

在职业培训方面,墨西哥拥有一个比较完善的、由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机构组成的系统。该系统包括在墨西哥国内的2,000多所学校,10万名中、高级水平教师和技能指导人员。

墨西哥劳动力市场的典型特征是存在大量非正规就业人口,这些人员大都没有在劳动和社保部门登记并缴纳相应的社会、医疗等保险。

经合组织(OECD)在2017年度就业展望报告中表示,全球劳动力市场处于继续从大衰退中恢复的阶段,OECD认为墨西哥非正式就业率高举,2017年下半年高达就业人口的56.8%,接近经济危机时水平。

工资:墨西哥雇员的最终实际工资依地点及工作性质而有所不同。具体而言,按地区分类,墨西哥中部和北部地区工资水平最高,东部地区工资水平居中,南部和西部地区工资相对较低;依工作性质划分,生产管理人员工资超过了行政人员和工人,各个工种薪金由高到低依次是:工厂主管、生产主管、生产工程师、生产技师、会计、双语秘书、熟练工人和非熟练工人。

为增强员工稳定性,聘用当地人员应尽量参照同类行业实际工资水平。

雇主除支付正常的薪资外,劳动法强制规定雇主必须负担员工的社会保险、住宅基金和退休基金,以及员工休假奖金、年假和年终奖金所需的费用,这些福利金额平均约占员工薪资的30%。

社会保险:劳工及家庭享有健康保险、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等,劳工可申请医药及手术补助。社会保险费用由雇主负担75%,工人负担25%。此项社会保险费用,每月缴付一次,系强制性质。

住宅基金:雇主必须为雇员提供舒适卫生的住宅。为履行此项义务,雇主必须提取工资5%金额为住宅基金,以使劳工能取得低息购房贷款。雇主提供贷款或租房子给劳工时,不能免除提取住宅基金的义务。

退休基金(SAR):雇主必须按照员工薪资的2%,缴纳员工退休基金(SAR)。工人在公司工作满15年而自愿退休者,退休奖金根据服务年限,每年给付12天薪资。

盈余分配(法定分红):公司经营1年以上者,应提取公司盈余10%,分配给所有员工。

最低工资:根据墨西哥最低工资委员会(CONASAMI)的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墨西哥平均最低日工资为88.36墨西哥比绍,上调了10%。全国各地区实行统一最低工资。

②外国人在墨西哥工作的限制

墨西哥政府非常重视提高就业率,因此在吸引外资时,强调充分考虑本国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联邦劳动力》第7条第一段规定,任何企业或机构的用人单位必须至少聘用90%的墨西哥当地员工。同样地,技术层和专家人士原则上也应该聘用墨西哥籍员工,除非经内政部下属的国家移民局确认墨西哥人无法胜任的工作岗位,才可以临时雇佣外国人,外国技术或专业人员所占比重最多不超过10%,如聘任经理、董事或其他管理层人士,则无需占用该比例。设立两年以上的公司,才能雇佣外国高级管理人员。所雇用的外国人,准许其家属同住,但是受聘的外国人,必须负责训练墨西哥工人。

墨西哥外籍劳务规模很小,外籍劳务的主要需求岗位为少数管理岗位以及经移民局认证的专业技术岗位。

③墨西哥劳工法的核心内容

墨西哥现行《联邦劳动法》于1970年4月生效,经过多次修改,最近一次修改是2015年4月。现行劳动法共236页,1,000多个条款,对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雇主的义务等做了详细的规定。如:《联邦劳动法》规定雇主有权在同工同酬及无性别歧视的前提下自由选择劳动,针对聘用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作出特别规定;当没有团体契约时,工作条件必须以书面约定,其内容必须包括工作地点、工时、薪资、休假日数以及其他劳资双方应遵守的权利义务;雇主对劳工的受雇或解雇,必须向墨西哥社会保险机构和劳工住宅基金登记处备案。雇主与工人之间书面约定如违反劳动法,则相关约定无效。

④人口老龄化加快问题

墨西哥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加快问题,据墨西哥国家人口委员会的数据,墨西哥平均人口增长率为1.28%,而65岁以上老人是这一比例的两倍,该机构认为,到2030年墨西哥人口预期寿命将提高到77岁,到2050年全国将有1800万无收入老人。穆迪预计,2025年,墨西哥人口红利将消失,人口金字塔将开始倒置。

(5)经济风险

截止2018年3月29日,穆迪针对墨西哥政府的长期信用评级为A3,即信用等级为中上,违约风险较低。

墨西哥企业可通过股息分配或资本退回的方式将收入或资本汇出墨西哥而不会受到法律限制。外国企业的墨西哥分支机构也可以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退回的方式将收入或资本汇往总部或其他分支机构。在使用资本退回的方式时,必须确认资本和收入的金额,其中的利润部分应适用与股息相同的税收待遇。墨西哥外资公司可将公司利润、权益金、股利、利息和资本自由汇出而不受外汇管制的限制。
外资公司可在墨西哥境内任何一家合法银行开立美元支票及存款账户,开户最低额度由各银行制定。

经合组织(OECD)网站2019年5月公布最新《全球经济展望》,在国别分析章节中对墨西哥的经济形势评价如下:在国内需求的支持下,经济活动将温和增长。增加的资金回流、较低的通胀和较高的社会转移支付,将推动消费走强。近期宣布的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也将促进经济增长,但当前对财政支出的限制将在一定程度上抵消这些影响。政策的不确定性将继续抑制私人投资,石油活动的下降也将继续拖累经济增长。总体而言,经济增长幅度太小,不足以降低不正规率。

墨西哥政府部门官僚主义严重,贪污腐败现象较为普遍。墨西哥是拉美地区腐败现象最为突出的国家之一,腐败现象已经渗入社会各个方面。政府腐败不仅是其有组织犯罪现象难以根治的重要原因,也对司法和财税改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以及吸引外资形成了极为负面的影响。中资企业在墨西哥进行投资时,应特别关注守法经营,避免卷入当地政府的贪腐案件中,以降低企业和项目运营风险。

(6)影响投资的其他风险

①明晰投资目的,充分了解投资成本与风险

中国居民赴墨西哥投资要充分了解投资成本与风险,算好“战略”、“经济”两本账。作为较为发达的经济体,墨西哥市场潜力大、资源丰富,成为众多外国公司青睐的投资目的地。与此同时,墨西哥市场高度成熟,法律法规健全,普通劳动力成本高,竞争激烈,部分行业进入门槛较高。因此,中国企业在决定赴墨西哥投资前,务必要算好“战略”、“经济”两本账。

“战略账”是指企业应根据自身发展战略与规划,分析国内、国际以及墨西哥经济形势、具体行业发展趋势,深入考虑赴墨西哥投资将如何优化本企业资源配置能力,将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作为投资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忌盲目、冲动做出投资决策,以免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

“经济账”是指企业要全面、系统评估赴墨西哥投资的经济可行性,整合公司内部、外部的专业资源。赴墨西哥投资企业应注重前期调研,在确定投资地点、投资规模、用地、用工、生产成本,特别是风险因素方面,应进行详细调研。出口型企业在投资前需有相应完备的海外销售网络和渠道,必要时可依托当地经销商进行海外投资,或采取并购、合资的方式进行投资合作。在当地开展投资、贸易、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事前调查、分析、评估相关风险,事中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自身利益,包括对项目或贸易客户及相关方的资信调查和评估,对项目所在地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分析,对项目本身实施的可行性分析等。避免出现赴墨西哥投资后,才发现投资成本及风险过高、项目不可行等情况。

企业应积极利用保险、担保、银行等保险金融机构和其他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的相关业务保障自身利益,包括贸易、投资、承包工程和劳务类信用保险、财产保险、人身安全保险等。

②选择合适的投资方式

中国居民赴墨西哥投资要选择适合的投资方式。企业在深入、细致计算“战略”、“经济”两本账、做出赴墨西哥投资决策后,面临的首要问题是选择何种投资方式。对外直接投资主要包括两种方式:第一是绿地投资(Greenfield Investment),又称“创建投资”,指跨国公司等投资主体在东道国境内依照东道国的法律设置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所有权归外国投资者所有的企业,外国投资者可选择独资或合资设立新企业。第二是跨国兼并(Merger)及收购(Acquisition),简称“并购”,指外国投资者为了达到特定经营目标,通过一定渠道和支付手段,收购另一国企业全部或部分资产或股份,从而对被收购企业的经营管理实施实际或完全的控制行为。相对而言,绿地投资方式的项目设立程序较为简单,可根据企业需要及实际情况,小至设立代表处,大到新建工厂,便于有效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继续巩固品牌、产品和服务认可度。

由于绿地投资会带来新的生产能力、税收、就业岗位,往往容易受到东道国的欢迎和认可,但包括制造业在内的大规模绿地投资需要长期、大量的筹建工作,对投资者资金实力、跨国经营和市场开拓能力等有较高要求。并购方式可使投资者在较短时间内获取目标企业的技术、客户、品牌、销售网络等关键资源,但并购项目可能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查。在并购完成后,交易双方还面临资源整合、文化差异、人员调整等挑战。

③依法合规经营,防范涉税风险

墨西哥法律健全,与投资相关的各方面法规详细具体,投资企业应依靠当地有经验的律师和专业人员,依照法规做出投资决策,开始经营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应注意遵循贸易、劳工、环保、工程承包及知识产权等相关方面的法规规范,避免相关风险带来的损失。

此外,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应特别加强企业财税管理,通过聘用当地有经验的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做好财务和纳税相关工作。依法纳税,防范涉税风险,避免出现因未履行纳税合规义务导致企业被墨西哥税务部门责令补缴,再加上各种罚金、通胀、利息等,使企业遭受巨大损失的情况。

④防范特定行业或领域风险

在墨西哥使用集体土地可能出现的问题

墨西哥能源改革法案中规定的向土地所有者支付补偿,给招标带来不确定性。墨西哥能源改革后,最复杂的挑战之一就是集体土地使用的相关法律问题。根据墨西哥能源改革法案,对于天然气开采区域,土地所有者有权得到开采收益0.5%至3%的补偿,除天然气之外的资源补偿在0.5%至2%之间。另外,墨西哥的一些项目,如文图萨(VENTOSA)风电站和帕洛塔(LA PAROTA)水电站都遇到了当地村民的反对。对于涉及集体土地的项目,企业最大的担心是村民阻止施工作业。

在墨西哥能源领域进行投资应加强风险防控

墨西哥能源市场开放后,希望在墨西哥经营的国际能源企业需充分考虑额外成本,如安全问题、有组织犯罪等。为确保交通运输和油气管道运输安全,外国企业需对监控装置、报警系统、安保人员大量投资。另外,绑架、勒索、腐败和社会冲突是诱发额外成本的主要因素。墨西哥行业咨询公司CONTROL RISKS 认为,能源企业需加强与当地政府保持良好关系,加入行业协会保持信息沟通顺畅,加强对员工及其家属安全培训教育并妥善处理突发性事件,从各方面降低各类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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