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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尔多瓦非居民纳税人的税收征收和管理

3.3.1 非居民税收征管措施简介

通过预提所得税机制缴纳税款的非居民企业无需在摩尔多瓦进行税务登记。摩尔多瓦的地方税收法规没有就非居民企业税务代理或税务代表的概念做出规定。

3.3.2 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

(1)所得税管理及源泉扣缴(强调预提所得税税率)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摩尔多瓦的应税所得,由支付人进行计算、扣缴和申报预提所得税。

如2.2.2.6章节所述,以下预提所得税率适用于摩尔多瓦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摩尔多瓦所得的总收入:

①股息红利适用6%的税率;

②从摩尔多瓦取得的其他类型收入适用12%的税率。

(2)增值税管理

未在摩尔多瓦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不能登记注册为增值税纳税人。摩尔多瓦税法也没有规定增值税代理人的概念。

(3)股权转让

请参见3.3.2第(1)点。

(4)财产转让

请参见3.3.2第(1)点。

(5)股息红利

请参见3.3.2第(1)点。

(6)特许权使用费

请参见3.3.2第(1)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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