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尔多瓦独立以后,已制定出《税法》、《土地税法》、《证券法》,《税收行政管理法》也在制定过程中。
【税改措施】为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1999年政府实行以下税改措施:(1)实行与贸易对象国和商业伙伴一致的商品增值税征收制度,以简化该税种的行政手续。(2)为维护自由商务制度,实行低海关税率(0;5%;10%;15%)。(3)为扩大征税范围,体现在纳税制度面前纳税人平等的原则,政府取消了对个人的纳税优惠政策。
摩尔多瓦税法规定,摩尔多瓦法人和自然人在摩尔多瓦境内从事营业活动,或者有个人收入及财产的外国人,均需纳税。
【所得税】企业和个人缴纳的主要税种。个人年收入在26700列伊以内缴纳7%所得税,26700列伊以上缴纳18%。
【增值税】企业代征缴税种,是预算收入的基本来源之一。增值税税率在5%-20%不等,在进口和流通环节征收。
【消费税】企业代缴税种,在进口和流通环节征收,根据商品的不同而不同,没有统一税率。
【关税】企业缴纳税种,税率0-15%不等。
【印花税】企业或个人应缴纳税种,印花税税率为0.5%,印花税在进行企业注册、资格认证、许可证发放、股票交易时征收。
【营业税】按营业额的2%征收。
【不动产税】每年按市场价格的0.1%征税。
【土地税】每年按3000列伊/公顷征收。
【商业单位税】根据营业面积的不同税率不同。
【城市环境税】每年按40列伊/人征收。
【社会保障税】雇主缴纳23%,个人缴纳6%。
【红利税】按税率6%征收。
【医疗保险税】雇主和个人各缴纳工资的3.5%。
个人需缴纳的税种主要是所得税(代缴),不动产税、土地税、增值税(代缴)、消费税(代缴)、交通工具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