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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环境保护有何法律规定?

3.10.1 环保管理部门

缅甸环境保护部门为资源与环境保护部。根据职能分工,涉及保护环境的相关政府部门还有农业、畜牧与灌溉部、野生动物保护委员会、农业服务局等。

缅甸资源与环境保护部联系电话: 0095-67-405374 、0095-67-405009。

3.10.2 主要环保法律法规名称

缅甸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主要有:《缅甸动物健康和发展法》、《缅甸植物检验检疫法》《缅甸肥料法》《缅甸森林法》《缅甸野生动植物和自然区域保护法》和《环境保护法》。

《缅甸环境保护法》由联邦议会通过并由总统吴登盛签署于2012年3月30日正式颁布,依据该法制定的《环境保护条例》于2014年颁布。

3.10.3 环保法律法规基本要点

缅甸主要环保法律法规的要点如下:

【缅甸环境保护法】规定环保部职责,并要求对涉及自然资源开发、工业等领域的项目需提前办理项目许可,在工业区、经济特区企业或环保部指定的企业需履行相应的责任。环保部具体职责如下:(1)落实环保政策;(2)制定全国及地方环境管理工作计划;(3)制定、实施和监管环境保护及改善,防止、控制和减少污染的相关工作措施;(4)为维护和提高环境质量,规定烟雾排放、污水排放、废弃固体、生产环节及产品等环境质量标准;(5)向委员会提出与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议,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出最佳的经济活动环保方案及制约方案等意见;(6)协助调解环境纠纷,并视情成立工作组;(7)负责规定工业、农业、矿业、排污等领域的化学废弃危险品的分级分类;(8)规定对环境具有现实及中长期影响的物品种类;(9)进一步加强包括有毒物质在内的废弃固体、污水、烟雾等处理设施建设;(10)规定工业区、建筑物等地的污水处理工作要求及机器、车辆等排放指标;(11)开展与环境事务相关的国际、地区及国家间协议方案的讨论、合作和落实工作;(12)按照联邦政府及委员会的工作意见,落实被缅甸认可的国际、地区及国家间协议;(13)针对政府部门、组织或个体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社会影响评估规范;(14)为保护臭氧层、生物多样性、海滩环境,减缓全球变暖、气候异常,治理沙漠化及管理持续污染物,制定环境管理、维护工作要求;(15)管理处理环境污染赔付,环境服务机构盈利缴纳及自然资源开采经营企业的部分利润的归口缴纳工作;(16)完成联邦政府交办的其他环保工作。

【缅甸动物健康和发展法】在单独规范动物健康和发展工作的同时,就促进家畜发展、防止和控制动物传染性疾病、规范兽医行医资格、规范动物及动物产品和饲料的国际贸易、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和饲料进行进出境检验检疫、以及防止虐待动物等作了综合性规定。

【缅甸植物检验检疫法】进出境植物检验检疫主要针对植物及植物产品等货物进出口进行检验检疫,同时对进出境旅客携带的物品如水果、花卉等植物进行检验检疫。该法规定,植物及植物产品进口需要获得缅甸农业服务局批准发放的进口许可证和检疫证书,并规定了申领许可和申请检疫的程序。

【缅甸森林法】为了环境保护的需要,保证林产品的产量,经政府批准,林业部可以建立以下类型的储备林:(1)商业采伐储备林;(2)供应当地储备林;(3)分水或集水储备林;(4)保护环境和生物差异储备林;(5)其他类型储备林。同时,为保护水资源和森林资源,保护旱地森林和红树森林,运输林产品应当持有有效的运输通行证,并接受林业局设立的税务站的检查和收费。违反森林法相关规定者,将会受到一定金额的罚款和6-36个月的监禁。

【缅甸野生动植物和自然区域保护法】规定,自然区域是指为保护野生动植物、生态系统或者重要的自然风景区以及有代表性的地理、地貌特征而划定并加以保护的专门区域。分为科学研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海洋公园、鸟兽禁猎区、意义重大的地球物理保护区等。该法律规定:(1)除了科学研究、环境调查和环境改造外,禁止在自然区域开展其他活动;(2)科学研究在自然区得到保护;(3)在不对自然生态造成损害的前提下,允许公众以休闲娱乐为目的参观国家公园;(4)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可持续发展;(5)与国际组织开展交流合作,保障禁猎区内野生动植物的生存和繁衍,保护候鸟栖息地和湿地;(6)在地球物理保护区内,保护并保存独特地理地貌特征和传统风俗习惯;(7)受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分为三类:即完全受保护的野生动物物种、正常受保护的野生动物物种、季节性受保护的野生动物物种,未经林业部部长批准和相关部门核准,捕猎、杀死、饲养、保管、销售、运输、转让、出口野生动物,将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和相应时间的监禁。

3.10.4 环保评估的相关规定

2015年12月,缅甸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部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估程序》。该文件规定,经缅甸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部认定,对环境有潜在负面影响的投资项目,须事先提交环境评估报告(EIA);规模较小、对环境潜在影响较小的项目,只需提交初步检验报告(IEE)。共有包括能源、农业、制造业、垃圾处理、供水、基础设施、交通、矿业等领域在内的141类投资项目须提交EIA或IEE。EIA必须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负责审议EIA报告的责任方由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部组建,由相关部门的专家、政府机构、专业机构和公民社会团体组成。环评费用、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但总体上环评周期较长,需要半年或更长时间。企业需与环保部门加强联系,根据环保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完成具体审批手续。

缅甸环保部门联系方式:0095-67-431343、43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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