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劳动法的核心内容包括:
【签订劳动合同】雇主和员工之间须签订劳动合同,方能确立雇佣关系。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类型以及合同期长短由劳资双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中通常会规定员工的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劳动合同签订后,副本要交镇区劳动办备案。雇佣超过5名雇员的雇主需使用政府提供的劳动合同模板或使用比模板对劳动者更为有利的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如果雇佣双方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雇主提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雇主需要支付离职补偿,补偿金额的计算以员工在该雇主处的工作期限为依据。
【劳动条件及报酬】雇主须为员工提供安全、环保的工作环境,保证员工身心健康。公司、商店、贸易中心、服务型企业、娱乐场所的员工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48小时;工厂工人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44小时,但对于因技术原因必须保持生产持续24小时不得间断的工作,工人每周可工作48小时。
为私人企业工作的员工每年可以享受6天临时请假,30天病假、10天带薪假期,21天公共假期。
劳动者的薪金根据工作的不同可分为计件制、计时制、日薪制和月薪制。缅甸政府于2012年将实行月薪制的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定为2美元/日,2013年增加至3美元/日。2018年5月起,缅甸最低工资从日薪3600缅币提升至日薪4800缅币。
【职工社会保险及福利】根据缅甸议会通过的《社会保险法(2012年)》,聘用5名员工以上的缅甸及外国公司,须按照员工工资比例向社保理事会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缴存比例和受益金额将根据企业所处行业不同而有所区别,在发生工伤事故时,社保有助于雇主降低赔偿风险。对于未被纳入社会保险及福利计划的劳动者,如劳动者因公受伤或患有职业病,雇主有责任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目前缅甸尚未出台外籍劳务可就业的岗位、市场需求等方面的规定。缅甸整体劳动力水平较低,缅政府鼓励外国在缅投资企业引进管理和技术人员,指导缅甸当地雇员提高技术水平,但同时也鼓励外资企业优先雇用缅甸工人。外国人赴缅甸工作主要需解决签证延期及居留许可等方面的问题。另外,缅甸整体医疗条件较弱,来缅甸工作人员应注意饮食卫生,采取措施减少蚊虫叮咬,防范疟疾、登革热等疾病。
签证及居留延期的相关规定及程序如下:
【商务签证】外国人赴缅甸工作,须持有效护照及商务/工作签证进入缅甸或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到达缅甸后办理落地签证。办理商务签证需要缅甸政府有关部门或企业出具的邀请函。中国公民可在缅甸驻华使馆以及缅甸驻昆明总领馆办理商务签证。缅甸商务签证有效期为70天,可办理延期。
【暂住证】外国人连续在缅甸居留90天以上者须到移民局办理暂住证(Foreigner’s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FRC)。未办理暂住证的外国人,缅甸政府将不予办理签证延期。
【签证及居留许可延期】凡属在缅正式注册的中资企业人员或缅甸本地、在缅甸注册的第三国外资企业中方员工,可向缅甸投资委员会申请协助办理中国劳务人员的签证以及居留许可延期。
缅甸社会治安状况总体良好,但由于经济社会深层次矛盾长期存在,一些不安定因素也时而对社会安定构成威胁,各种类型恐怖活动不断,对中资企业及人员在缅甸开展投资合作项目带来不利影响。中资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驻外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防患于未然。
缅甸劳动援助机构为缅甸劳工部,联系方式为:0095-67-430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