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注册与商标注册类似,也采用注册登记制度,在缅甸农业灌溉部设在各省、邦的注册局办理。依照现行规定,外国人不能直接提出专利注册申请,需以合法注册的缅甸公司的名义或者缅甸当地代理人的个人名义提出申请。注册成功后,需要在报纸上发布公示,时间一周。公示期间如没有人提出异议,登记注册即可生效。专利权受到侵犯时,可参照商标权的有关规定提起民事诉讼。
在商标所有权问题上,缅甸坚持“在先使用”和“先到先得”的原则,并不强制要求商标注册,商标所有人自商标首次使用之日起即获得商标专用权。但是商标注册可以使商标持有人在刑事或者民事诉讼中取得表面证据,从而对抗侵权人。根据缅甸《注册法》(Registration Act)和《注册法》第13号令(Direction 13 of the Registration Act)的规定,可以通过向缅甸注册局发布商标商号所有权声明的方式实现商标注册。所有权声明并不是商标专用权的最终凭证,但却是初步证据,在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出具这种注册证书,将会对诉讼起到很大的帮助作用。注册一旦完成便是永久性的,不需要续展。如果商标持有人的名称、地址、商标的图案、使用商标的商品/服务等事项发生重要变更,那就需要重新进行注册。
中资企业在缅甸办理商标注册时,需要提交以下文件:授权书、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以及商标注册证书。上述文件需要办理(中英文)公证,并经中国外交部、缅甸驻中国使馆或总领馆认证。所有的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果文件中所指的地址、法人名称等事项发生了变更,需要标注说明。此外,声明文件中还需说明:商标所有人正在以销售为目的在制造或销售的商品上使用商标;该商标是由商标所有人创造出来的;该商标不是对他人商标的假冒或模仿;据商标所有人所知,到目前为止,没有人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该商标。
商标所有权声明在缅甸注册局注册后,通常要在当地的报刊上发布商标警示公告,如果是国际性商标,还应当在当地英文报刊上刊登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商标的名字、式样、细节说明、商标持有人的姓名、地址以及对侵犯商标权的简短警告。
依照缅甸《特定救济法》(Specific Relief Act)的规定,一旦商标专用权受到侵犯,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授权法院对侵权人发出永久的、要求停止侵权的禁令,并可要求侵权人赔偿由此给商标持有人造成的损失。除民事诉讼外,根据缅甸《刑法》(Penal Code)的规定,还可以对使用假冒商标、制造工具假冒商标、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的侵权人处以刑事处罚,包括处以罚款、处以3年徒刑,并处没收和销毁侵权物品和商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