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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其他税费

2.6.1 印花税(Stamp Duty)

2.6.1.1 纳税义务人

如果合同、协议中没有规定印花税承担方,则由合同受益方缴纳印花税。

2.6.1.2 征税范围及税率

根据缅甸《印花税法》以及相关规定,按照合同金额或核定金额,对所有书据征收印花税,部分税率如下:

(1)合同、协议,为300缅元或合同金额的1%,且不超过150,000缅元;

(2)转让资产(动产),为转让数量或价值的2%。;

(3)转让股权,为股权价值的0.1%;

(4)转让有价证券,为股权价值的0.1%;

(5)抵押债券,为担保价值的0.5%。

(6)出售或转让不动产为转让价值的5%,如为仰光地区,则为7%。

需注意的是,对于以外币计价的金融工具,需按照面值的1%缴纳从价税(“Ad valorem duty”)。

对于租赁合约的印花税征收采取以下办法:

表13 租赁合约印花税征收办法

租赁期 应缴印花税
1年以内 总租金的0.5%
1年以上3年以下 平均年租金的0.5%
3年以上10年以下 平均年租金的2%
10年以上或50年以下 首个10年平均年租金的2%
50年及50年以上 首个50年年租金五分之一的2%
转让租赁合约 总租金的3%

2.6.2 社会保障金(Social Security)

2.6.2.1 纳税义务人

根据缅甸《社会保障法》的规定,拥有五位或五位以上员工的雇主有义务为员工代扣代缴社会保障金。

2.6.2.2 征收范围

社会保障金包括健康与社保金、医疗保险金、工伤津贴、退休养老金福利、失业津贴以及其他社会保障金。

2.6.2.3 税率

对于代扣代缴社会保障金征收采取以下办法:

表14 社会保障金征收办法

征税对象 扣缴额 计缴基础/人(缅元)
员工 3% 9,000
雇主 2% 6,000
总计 5% 15,000

2.6.2.4 应纳税额

上述社会保障金的计缴基础均为员工工资薪金总额。所有员工的计缴基础不得超过300,000缅元/月。

2.6.2.5 其他

雇主应在每月结束后15天内为员工代扣代缴上月度的社会保障金。如果纳税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将会被处以应纳税额10%的罚款。

雇主为员工承担的社会保障金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2.6.3 不动产税(Property Tax)

2.6.3.1 纳税义务人

财产所有人需要缴纳不动产税。

2.6.3.2 征收范围

位于缅甸仰光发展区内的私有及国有不动产(包括土地及建筑物)需要征收财产税。财产税由乡镇发展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按照年度评估值的固定比例分月度、季度或两年度征收财产税。财产税包括一般税、照明税、水税和卫生税。

2.6.3.3 税率

按如下规定征收财产税:

表15 财产税征收办法

编号 不动产类型 计税基础 适用税率
1 普通住宅用地、建筑及公寓 土地价值的3%或建筑物价值的6% 13%(其中包括8%的一般税和5%的照明税)
2 工厂、车间、工业区及加油站 土地价值的3%或建筑物价值的6% 13%(其中包括8%的一般税和5%的照明税)
3 酒店、汽车旅馆、客栈及青年旅舍 每月向酒店及旅游部门所提交的损益表中的房屋租金收入减去扣除额,扣除额包括所得税的10%、商业税的10%、服务费的10%、房屋租金及银行手续费的4% 6%
4 100%外商投资的公寓、塔楼及住宅 每月租金收入减去扣除额,扣除额包括房屋租金、所得税的10%、维修费的25%、一般费用的25%和手续费的20% 13%(其中包括8%的一般税和5%的照明税)
5 100%外商投资的购物中心 每月租金收入减去扣除额,扣除额包括房屋租金、所得税的10%、维修费的25%、一般费用的25% 13%(其中包括8%的一般税和5%的照明税)
6 自用土地、建筑物和公寓 仰光地区土地价值的3%或建筑物价值的6% 13%(其中包括8%的一般税和5%的照明税)
7 租赁或营业用途的土地、建筑物和公寓 租金收入减去所得税的10%、维修费的25%和一般费用的25% 13%(其中包括8%的一般税和5%的照明税)
8 国有土地、建筑物及公寓 仰光市发展区土地价值的3%或建筑物价值的6% 基础税率8%、照明税5%、卫生税6.5%~8.5%
9 缅甸港务局 对位于仰光市发展区内不动产收取的杂费年收入 5%

2.6.3.4 其他

外国公司不允许持有缅甸的不动产产权,因此不涉及不动产税。

2.6.4 土地税(Land Tax)

2.6.4.1 纳税义务人

土地所有人需要缴纳土地税。

2.6.4.2 征收范围及税率

不同类型用途的土地均需要在获取土地所有权之日起,按如下规定征收土地税。

表16 土地税适用税率

土地类型 适用税率
一般土地税率 免征期后的土地税率
农业用地 1.占地面积不大于50英亩:3,000缅元/英亩;
2.占地面积大于50英亩:10,000缅元。
1.用于耕种长期生长果树的土地:3,000缅元/英亩
2.用于耕种园地作物的土地:2,000缅元/英亩
3.用于耕种季节性/工业性作物的土地:1,000缅元/英亩
水产养殖用地 10,000缅元/英亩 1.用于养殖鱼、虾、蟹的土地:3,000缅元/英亩
2.用于牲畜养殖的土地:1,000缅元/英亩
矿业用地 10,000缅元/英亩 5,000缅元/英亩
其他政府许可用地 10,000缅元/英亩 按照联邦政府或相关部门规定的税率缴纳

2.6.4.3 应纳税额

土地税应纳税额是指土地每英亩税率乘以占地面积。

2.6.4.4 税收优惠

对投资用于不同用途的土地,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种植业

①种植长年果树用地,从开始种植之年起,8年内免征土地税;

②种植园林植物用地,从开始种植之年起,6年内免征土地税;

(2)养殖业

①养鱼用地,从开始使用之年起,3年内免征土地税;

②家禽牲畜饲养业用地:

a.水牛、黄牛、马的饲养用地,从开始使用之年起8年内免征土地税;

b.绵羊和山羊的饲养用地,从开始使用之年起4年内免征土地税;

c.饲养场,从开始使用之年起3年内免征土地税;

d.鸡、鸭的饲养场,从开始使用之年起4年内免征土地税。

2.6.5 其他

除上述所提及的税种以外,缅甸所存在的其他税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税种:

(1)进口许可费:个别货物在进口时需取得进口许可,将根据进口货物价值计算缴纳;

(2)国家彩票税:根据国营彩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外资企业不可参与国营彩票的代理销售);

(3)运输税:车辆登记时计算缴纳;

(4)水资源税:通过灌溉设施获得灌溉用水,按照相关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

(5)矿产税:就矿产资源的采掘及利用,依照采掘量等计算缴纳;

(6)渔业税:从事捕捞渔业而需获得许可时计算缴纳。

(7)隐匿收入:根据2016年2月公布的最新修订的反洗钱法案,要求企业对价值超过1亿缅元的财产和其他交易进行汇报,旨在通过征收财产税方式来抵制洗钱。

倘若企业无法提供相关材料以证明相关支付的来源,根据2016年联邦税法,对来源不明的收入需根据交易规模额外征税。相关税率如下:

①隐匿收入金额为30,000,000缅元及其以下的,税率为15%;

②隐匿收入金额为30,000,000缅元以上以及100,000,000缅元以下的,税率为20%;

③隐匿收入金额为100,000,000缅元以上的,税率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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