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应正确申报关联交易申报表。新加坡规定,如纳税人未申报或未正确提交关联交易申报表(该表为申报表 C 的组成部分),新加坡税务局可对上述行为处以未缴纳税款 100%至 400%的罚金,甚至可能处以监禁和罚款。
纳税人应按要求准备同期资料。新加坡规定,如纳税人未按要求准备同期资料,新加坡税务局可对上述行为处以最高可达 10,000 新加坡元的罚款。
若税务局认为纳税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反映的关联交易价格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税务局会按照独立交易性原则对其交易价格进行转让定价调整,并按 5%的比率对调整部分征收罚息。
纳税人应按要求保留当期与关联方间的转让定价文件,并在税务局要求提交之日起的 30 天内提供。无法按时提供上述同期转让定价文件的纳税人,可能会因为没有按照所得税法有关规定进行文档资料留存备案而被处以最高 1,000 新元的罚款(若未按规定缴纳罚款,可能会被处以最长 6 个月的监禁)、调增关联交易所得、失去获得主管税局帮助的资格、预约定价协议申请被拒绝及自发调整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