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全球征税,就需要清楚土耳其税务居民的认定,如果被认定为土耳其税务居民,则需要就全球收入向土耳其政府纳税。
土耳其税务居民有两个认定标准:(1)如果一年内在土耳其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则被认定为土耳其税务居民;(2)在土耳其境内定居,则被认定为土耳其税务居民。第一个标准很好理解和判断,第二个标准中的“定居”就较难理解和判断,请看下面的详细解析。
首先列出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发布的《中国居民赴土耳其共和国投资税收指南》对土耳其居民的完整说法作为参考,如下。
“土耳其居民是指在土耳其有法定住所或者在土耳其有定居意向的个人。土耳其国内法将居住定义为“有定居的意愿”,但法律并未对“定居”做出明确的定义。然而,事实上类似于在土耳其境内购置房屋,终止海外经营活动和在土耳其境内获得重大社会和经济利益,均可用于判定是否在土耳其境内居住。”
根据这个说法,在土耳其购买房子,就会被认定为土耳其的居民,就需要就全球收入向土耳其政府纳税。就这个问题,我们详细咨询合作的土耳其律师,律师给出的不一样的说法,如下。
根据土耳其民法(Civil Law),“定居”的含义为拥有永久居住的意图,通常一个人在一个时间段内有而且只有一个定居地。购买土耳其房产后,如果将房产登记为自己的居住地址,将被认为有永久居住的意图,则符合定居的定义,购房人将被认定为土耳其税务居民;而如果将房产登记为出租房产,则该房产为租客的居住地,购房人不会被认定为土耳其税务居民。
土耳其购房后,会不会被全球征税?应该相信哪一个说法?我们更偏向于相信律师的说法。但实际认定情况如何,还需等待实际案例的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