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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国企业到土耳其开展投资合作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5.1 投资方面

中国和土耳其有着悠久的交往历史,更有着广阔的合作前景。2015年二十国集团(G20)安塔利亚峰会期间,中土两国政府代表签署了《关于将“一带一路“倡议和”中间走廊“倡议相衔接的谅解备忘录》,为双方开展相关合作提供了指南。随着中土两国经贸关系不断升温,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意识到土耳其极其重要的地理位置和极具潜力的消费市场,选择赴土耳其投资。

有投资意愿的中国企业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全面了解土耳其政策法律。土耳其涉及投资管理的部门及法律众多,相关规定在《商法典》《外国直接投资法》《对外贸易法》《海关法》《进口产品不公平竞争预防法》《自由经济区法》《政府促进出口税收措施法》和《外资框架法令》等文件中都有体现。中国企业在对土耳其进行投资前,一定要充分了解当地投资法律及政策,咨询当地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印花税是目前实践中最常见的问题,该税在土耳其广泛适用于合同、协议、应付票据、资产捐献、信用证、担保书、财务报表和薪水录等,通常以文件和公文上陈述的金额(价值)为基数,按0.15%至0.17%不等的百分比收缴。据中国企业反映,在土耳其签订合同时,按照土耳其法律需缴纳的印花税金额要远大于在国内所缴纳的税费。因此,中国企业可与土方商定将合同签约地选择在中国,以节省开支。

(2)及时办理工作许可。工作许可申请难度大,办理周期长。土耳其对中国企业员工的工作签证审批严格,甚至一些长期在土耳其居住的中国企业员工申请工作签证也很难获得批准。近年来,土耳其内政部、劳动部对在中国企业员工办理居留和工作许可趋严,且有申请人在等待6个月后被拒发工作许可的现象,使得许多中国企业常驻员工长期无法及时、合法地取得居住及工作许可。工作签证难办导致的另一个后果是部分在土耳其的合法中国企业员工被控在当地非法务工,遭到拘押和遣返,对中国企业在土耳其开展业务造成较大影响。因此,中国企业如有土方合作伙伴,建议在合同中提前明确要求土方负责处理此事,中方负担必要的费用。如无上述可能,则建议通过当地机构代为办理,以节省时间及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3)充分考虑汇率风险。土耳其自2001年起放弃固定汇率政策,实行货币自由浮动汇率制,外汇可自由进出,股票及国债市场也对外资开放,汇率容易受政治经济等外部因素影响大幅波动,里拉的不确定性已成为影响土耳其外资、外贸的最主要因素之一。据土耳其央行数据显示,2015年全年,美元对里拉汇率上涨幅度超过25%。

(4)全力做好市场调研。特别是做好市场准入调查,选好投资行业。目前土耳其仍对部分行业的外国投资进行限制,包括广播、航空、海运、港务、渔业、会计和审计、金融业、石油、矿业、房地产业、电力、教育和私人雇佣业。投资限制的主要方式包括投资比例限制、禁止经营和发放特殊许可。投资比例限制:根据土耳其《电台和电视广播和设立法》,外国投资比例不得超过25%;此外,根据《航空法》和《海运法》,外国投资比例不得超过49%。禁止经营:根据《渔业法》,外国人不能获得捕鱼许可,并禁止外国人在土耳其注册捕鱼船,除非船只的所有权主要为土耳其人拥有;此外,根据《航空法》和《海运法》,航空和海运许可证只能发放给主要决定权为土方的企业。

(5)更多选择与当地企业合作。上文提到,土耳其法律规定,本地设立的企业投标者相较外国企业投标者,可享受15%的价格优先权。因此,外国企业很难指染土耳其本地企业擅长的一些工程承包项目,比如工业和民用建筑、公路、桥梁项目。现已有中国企业开创了“投资+工程承包”的新模式,如中航国际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和中电投集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土耳其EMBA发电公司成立合资公司,中方控股53%,土方股份47%。中方参与4台660MW超超临界燃煤火电机组的建设和运营,总投资逾17亿美元。该项目是“一带一路”建设和产能合作背景下新的成功案例。

(6)注意语言问题。土耳其官方语言为土耳其语,英语在土耳其国内并不普及,中国企业赴土耳其开展投资合作时应充分考虑语言沟通问题,建议聘用专业的土耳其语翻译(当地有中国留学生可以胜任),避免因语言不通造成障碍。

5.2 贸易方面

中国企业与土耳其进行贸易时应该注意以下方面的问题:

(1)土耳其对中国产品采取多项贸易救济措施受双边贸易不平衡等因素影响,土耳其对中国产品采取了多项包括反倾销、保障措施和特保在内的贸易救济措施,对中国部分产品对土耳其出口造成了较大影响。①2013年,土耳其共对中国产品发起3起反倾销案件,分别为柴油机、电热水器和打火机。2014年,土耳其对中国产品发起近10起反倾销案件,分别为圆珠笔、聚酯合成长丝纱线等;1起保障措施调查,为进口手机。2015年至今,土耳其共对中国发起多起贸易救济案件,包括陶瓷餐具保障措施案、无缝钢管双反案等,仅次于美国,超过欧盟、印度、阿根廷及墨西哥等传统上对中国发起贸易救济案件较多的国家。2016年以来,土耳其政府在贸易救济领域对中国出口产品动作明显增多。其中,对原产自中国的混凝土泵和混凝土泵车、光伏组件和绗缝面料新立3起反倾销调查,对中国焊丝焊条、季戊四醇、轮胎等发起3起反倾销期终复审调查,并对中国甲酸钠、空调水冷系统、无框玻璃镜、钢丝绳和传送带及相关部件等5种产品做出征税或维持征税的反倾销终裁决定。2016年7月,土耳其经济部发布公告,称自即日起对产自中国的焊丝焊条发起反倾销期终复审调查,并对产自中国的部分钢丝绳产品继续征收1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②拒绝给予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土耳其的反倾销法律制度基本参考欧盟,对市场经济地位的判断也采用与欧盟相同的五条标准。尽管土方在双边场合中承诺将在个案基础上给予中国企业市场经济地位,但截至目前,虽经中国政府多次交涉,土耳其调查机关未给予任何中国应诉企业市场经济地位。土耳其仅根据产业甚至国家政策就拒绝给予中国具体企业市场经济地位。土耳其也很少给予中国应诉企业单独税率待遇。③反倾销调查程序透明度不高。土耳其反倾销调查程序不透明,调查机关随意性强。在部分案件中由于土耳其调查机关通知不及时或对应诉企业信息披露不充分,导致涉案企业无法及时、准确地获得信息。且土耳其调查部门在对国内损害进行裁决时,往往不加解释就直接得出对中国企业不利的结论。

(2)应根据土耳其商人资信情况,选择较为保险的收汇方式。付款方式是贸易环节中最重要的一环,为收汇安全,可参考以下几种方式:①信用证。②预付+电汇。在土耳其商人不愿开立信用证的情况下,可考虑预付+电汇的方式,如:预付10%,FOB港口交运后通知对方电汇或预付10%,FOB港口交运时电汇付40%,到货时电汇50%。③预付+托收方式。如:预付10%,其余采用银行托收方式,提单打空白提单(出口商可在国内保险公司投保收汇险以转移风险);或预付10%,其余采取银行托收方式,提单打空白提单。除现金外,有银行保兑的汇票和银行保兑的商业支票也是较安全的。土耳其商人以个人财产抵押的个人汇票最好不要收。关于收空头支票问题。由于土耳其银行存款利率奇高,故土耳其商人一般都要求出口商放帐。如用空头支票,要在支票到期后再支付,在支票到期时必须要求其付款,如不付,有2种方式:一是要求换一新支票,二是在不付情况下,要求在10天内将支票送到开支票的银行背书,凭银行背书支票可打赢官司。

(3)土耳其海关有几条比较重要的规定,出口商应格外注意。一是货物到港后,如未收到收货人的正式“拒绝收货通知”,海关不允许出口商将货物拉回或转运;二是货物放在海关45天后,海关将作无货主处理,有权拍卖该批货物;三是货物被拍卖时,原进口商为第一购买人。以往经贸往来中,曾多次出现信誉不佳的土耳其商人利用中国企业不了解该法规设陷行骗的情况。除此之外,土耳其码头费用昂贵,滞期费用相当高。货物到港后,如原进口商拒收,货物转售提单时,提单必须有第一收货人的背书,如收货人不肯背书,只有通知银行退回提单到国内更改提单。

(4)注意合同和报关单的认证问题。土耳其政府为减少进口商的低值报关、错报产品等偷税漏税现象,规定对自远东国家(包括中国)进口货物,在进口商向海关申报时,均要求销售合同和出口报关单经土耳其驻中国使馆或领馆认证。尤其是在信用证条款中有认证合同要求的,必须经认证。中国出口企业最好在出口前办好认证手续,以便出口商顺利结汇和进口商顺利清关。

5.3 承包工程方面

近年来,中国在土耳其承包工程数量增长较快,表现出较大的发展潜力。目前工程承包项目主要集中在水煤电站建设、钢厂设备供应、铁路建设、采矿等领域。

中国企业在当地承包工程应注意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充分了解土耳其法律政策及当地市场情况。土耳其市场情况复杂多变,中国企业在承包工程时,需全面考察和了解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各因素和环节,特别是土耳其对外国人办理居住和工作准证要求,土耳其《标准法》《劳工法》和《税法》等相关法律,并充分考虑货币的汇率风险,提前将各种不确定因素计入成本。此外,中国企业在跟踪土耳其项目时,应及时与中国驻土耳其使领馆经商参处保持沟通,听取其意见,避免因盲目参与而导致日后的被动。

(2)充分考虑中国员工的工作签证问题。如可能,尽量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由土耳其业主负责办理中国承包商员工的工作签证(详见投资注意事项部分)。另外,土耳其为保护当地工程师就业,对国外工程师准入控制很严。中国企业的工程师常常无法以工程师名义赴土耳其工作,而多以管理人员或技工身份工作。中国企业须严格按照土耳其法律法规处理工作签证问题,在工作签证期满前申请延期或者出境,不要让飞签或者签证超期后交罚款成为常态。

(3)密切注意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进度衔接问题。根据中国企业在土耳其承包工程的实践,目前出现延期的工程项目,绝大多数是因土方承担部分进度太慢造成。如部分电厂项目因土方土建部分施工进度慢,导致中方设备到位却无法安装使用。还有部分项目中方所有人员设备均已到位,但土方负责的工地还未进行清理,无法及时交付。上述问题均影响了项目的顺利进行。因此,在签订合同时,最好明确双方的相关责任条款,并及时以书面形式记录相关问题,避免因对方的问题导致中方承担相关责任,在合作中也应注意协调双方的进度衔接。

5.4 劳务合作方面

土耳其在控制外来劳务方面实行相对较严的政策,根据土耳其法律规定,外国人员需要先获得其劳工部颁发的工作许可才能到土耳其工作,或者先获得土耳其长期居留许可,并在此期间申请工作许可。土耳其失业率较高(2017年土耳其失业率为10.9%),就业情况不容乐观,因此,土耳其在控制外来劳务方面,做了许多限制性规定(详见有关部分)。目前中国企业并没有在土耳其开展大规模劳务合作。

5.5 防范投资合作风险

中国企业在土耳其开展投资、贸易、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事前调查、分析、评估相关风险,事中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自身利益。包括对项目或贸易客户及相关方的资信调查和评估,对项目所在地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分析和规避,对项目本身实施的可行性分析等。相关企业应积极利用保险、担保、银行等保险金融机构和其他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的相关业务保障自身利益。包括贸易、投资、承包工程和劳务类信用保险、财产保险、人身安全保险等,银行的保理业务和福费庭业务,各类担保业务(政府担保、商业担保、保函)等。建议中国企业在土耳其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使用中国政策性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包括政治风险、商业风险在内的信用风险保障产品;也可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提供的商业担保服务。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由国家出资设立、支持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与合作、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政策性保险公司,是我国唯一承办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该公司支持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保险产品包括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和融资担保等,对因投资所在国(地区)发生的国有化征收、汇兑限制、战争及政治暴乱、违约等政治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风险保障。了解相关服务,请登录该公司网站地址: www.sinosure.com.cn如果在没有有效风险规避情况下发生了风险损失,也要根据损失情况尽快通过自身或相关手段追偿损失。通过信用保险机构承保的业务,则由信用保险机构定损核赔、补偿风险损失,相关机构协助信用保险机构追偿。

5.6 其他应注意事项

(1)政治风险及地区安全风险土耳其是世俗化、民主化的穆斯林国家,发展水平较高,政治风险较小,堪称中东地区最和平、安全的国家之一。但土耳其是多个“东突”组织总部的所在地,“东突”分子每年都在中国驻土耳其使领馆门前举行多次示威活动。近年,土耳其极端组织和“东突”势力常无中生有,造谣诬蔑,并借机闹事。2015年7月5日,伊斯坦布尔的“happy China”、京雅堂等中餐馆遭到土耳其极右翼组织打砸,有部分游客(包括韩国游客)受到攻击。自2015年以来,伊斯坦布尔、安卡拉等大城市发生多起针对军方和平民自杀式恐怖袭击,安全形势急剧恶化。因此,准备赴土耳其投资的中国企业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土耳其东邻中东地区。库尔德问题是中东地区的敏感问题,土耳其境内土族与库族之间长期缺乏互信。尽管前些年土耳其政府与库尔德人达成了“和平进程”,但推进仍有一定困难。土耳其与伊拉克、叙利亚接壤的库尔德人聚居区不时发生暴力恐怖活动。受叙利亚内战外溢效应影响,自土叙边境涌入土境内的叙难民数已达300万,这一数量还在不断增长。现在,叙利亚难民潮不但增加了土耳其政府的经济负担,而且滋生了安全隐患。

(2)经济风险通胀率不断攀升。2017年,土耳其通胀率为11.14%,仍远高于政府制定的5%的中期通胀目标。通胀率的持续保持高位,制约了中央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刺激经济的能力,对经济增长造成负面影响。经常账户赤字仍然较大。土耳其拥有规模庞大的经常账户赤字,目前相当于经济总量的7%左右。土耳其长期依赖低成本外国资本,用以填补这一缺口,因而对全球流动性状况异常敏感。而流入的外国资本中大部分是进入金融市场的投机性短期投资,这更增加了金融市场的波动性和经济的脆弱性。目前经常账户赤字出现明显收窄的迹象,表明土经济正经历结构性调整。信用评级展望有所下调,将对土耳其吸引外资造成负面影响。

(3)金融风险土耳其法律和财会体系透明度较高,并且与国际标准一致,不存在外汇管制问题。土耳其政府鼓励金融资源的自由流动。外国投资者可从土耳其市场获得信贷。土耳其商业贷款的发放依据市场条件,中国企业与土耳其业主合作项目的资金来源一部分为中方融资。中国在海外兴建的第一条高铁(安伊高铁二期项目)即是由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的融资。另外,个别土耳其业主因声誉不佳,无法为中方企业融资提供银行担保。

(4)汇率风险里拉汇率总体下跌。近3年里拉对美元和欧元汇率不断走低:

2015年4月14日,1欧元可兑换约2.85里拉,1美元可兑换约2.67里拉。2016年9月8日,1欧元可兑换3.30里拉,1美元可兑换2.93里拉;2017年1月,1美元可兑换3.87里拉;3月31日,1欧元可兑换3.89里拉,1美元可兑换3.64里拉;2018年3月31日,1欧元可兑换4.87里拉,1美元可兑换3.96里拉;8月9日,土耳其金融市场发生剧烈震荡,1美元可兑换7.2里拉,里拉汇率跌至历史最低点11月,里拉对美元和欧元汇率有所回升且基本趋稳,在5.5:1和6.2:1区间波动。2018年5月,土耳其中央银行将一周回购利率作为里拉的基准利率,并于6-9月间进行三次上调:6月1日,从8%上调至16.5%;6月8日,上调至17.75%;9月14日,上调至24%。土耳其央行大幅加息,在短期内将有助于恢复市场对里拉的信心。但过高的利率必然会对土耳其经济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5)自然灾害土耳其位于欧亚板块与非洲板块之间的北安那托利亚断裂层,属地震多发地区。1999年、2002年、2003年、2006年和2010年连续发生6.0级以上地震。其中1999年中西部地区地震达7.4级,1.8万人丧生。发生自然灾害时,可就近向安卡拉、伊斯坦布尔、伊兹密尔、安塔利亚、梅尔辛集中,并关注中国驻土耳其大使馆网站有关信息,中国驻土耳其使领馆馆将组织必要援助、撤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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