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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土税收协定争议的防范

中国企业若与外国税务机关产生税务争议,一般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解决:一是可以向土耳其国家税务服务局提出复议,对国家税务服务局的决议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二是启动相互协商程序加以解决,但是相互协商程序存在耗时较长,程序繁杂,协商效率低下的缺陷。因此,中国投资者应加强税务风险的管理,加强税务合规性评估,尽量在投资或经营的过程中减少与税务机关的冲突和争议,确保在土耳其经营能够实现最优化的目标。

完善税务风险的内部控制和应对机制:

(1)“走出去”企业应注意建立税务风险控制与管理机制,制定涉外税务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沟通和监督机制;应详细了解自身的税务风险点,并进行相应的税务规划和建立税务风险预警机制。

(2)中国投资者应全面了解中土税收协定的具体内容和相关规定,同时深入学习土耳其国内的税收法律法规,完善内部资料收集机制和外部信息获取机制,结合自身投资项目和经营活动的税务风险点,进行合理的税务规划,严格按照当地税法和中土税收协定来安排自身的投资和经营活动。

(3)中国企业在全面了解土耳其税法及中土税收协定的前提下,应进一步做好与土耳其税务机关的沟通和交流工作,获取更多的信息资讯,并取得主管税务机关的信任,必要时采取措施(如咨询土耳其税务服务机关或向其提出申诉)。同时,企业也可以寻求中国政府的帮助,在投资和经营决策的过程中,寻求获取相关的税收规定和政策,与中国使馆经商处、商务处等保持联络。

(4)中国投资者应在投资初期与决策阶段寻求税务专业人士、注册会计师及律师的帮助,制定合理的税务规划方案,搭建符合自身投资和经营特点的税务架构,控制和管理整个项目各个阶段的税务风险,以实现企业投资或经营最优化的经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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