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防范在税收协定上出现争议,纳税人应当在进行投资时熟悉协定规定的内容,避免因为各类事项与协定规定存在差异而与税务部门存在认识上的不同,产生税收争议。主要需要防范的方面包括:
(1)居民身份的判断:注意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与企业注册地的不同引起的居民身份判断问题;
(2)受益所有人判断:注意企业是否存在无合理商业目的的组织架构,避免因不合理的架构导致税务机关认为纳税人不是相关所得的受益所有人而不予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3)常设机构的判断:协定中存在常设机构的判断标准,但有些标准如辅助性活动的判断缺少明确解释,需要事先与税务部门沟通避免在认定中出现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