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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外国投资有何优惠?

3.4.1 优惠政策框架

整体而言,美国对外资政策没有特殊优惠,而是一种中立政策。鉴于美国实行联邦体制,美国的外资政策也分为两个层次,一是联邦政府的外资政策,即由联邦政府直接对外国企业颁布实行的政策,二是美国州和地方一级政府的外资政策。

【联邦政府的外资政策】从传统上看,美联邦政府对外国直接投资实行的一种中立政策,即美国联邦政府既不反对、歧视外国资本流入美国,也不以任何方式对外资进入美国实行倾斜和优惠政策。美国的中立政策包含两个基本原则,其一是创设的权利,即外国企业在美国创设新的公司,或扩大其在美国的经营活动等方面,不会因为“外国企业身份”而面临国内企业所不会遇到的特殊障碍;其二是国民待遇,即外国投资者的待遇等同于美国国内的投资者,那些已经在美国投资开展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既不会因为政府行动或政策而面临比美国国内企业更大的负担,也不会获得美国国内企业所没有的特殊优惠。

美国联邦政府政策到目前为止尚无一项专门针对外国在美国投资的总的限制性政策。对外国投资实施的限制基本上集中在由联邦政府直接控制和管理的总站。根据美国官方的解释,这些限制措施主要有四类:

(1)出于国家安全方面的考虑,明确禁止外国企业投资介入的部门,包括国内航空运输,核能生产与利用,内河、内湖和近海航运等。

(2)严格限制外资直接投资介入的部门。如广播和电讯部门,除非由联邦通讯委员会给予特许,外国控制的企业不能拥有获取了广播或普通投递许可证的公司的20%以上的股份。

(3)有选择地限制外国投资介入的部门。如根据美国《公共土地法》和《采矿许可法》,准许外国投资者在美国公共土地上铺设石油和煤气管道,修筑铁路和开采矿藏,条件是投资者母国政府对美国投资者提供对等的权利。而对那些没有与美国政府签署类似条约的国家,其投资者不享有这些权利。

(4)特殊限制部门。根据联邦政府的法律,只有某些合法形式的外国企业才可获得许可,介入美国水力发电和某些区域的水产业。例如,按美国法律建立的外国子公司可获得许可,但外国分支机构则被禁止进入这两个产业。

一般而言,上述限制对外国在美国的投资没有太大的影响,但一些中资企业在美收购兼并企业过程中,有时会受到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的审查,并对其投资产生影响。

【州和地方的外资政策】近年来,州和地方政府外资政策在美国整个外资政策中所占分量有明显提高的趋势。对许多外国投资者来说,州和地方政府的外资政府有时已成为他们对美投资所考虑的决定因素。州和地方政府的外资政策对美国总体外资政策的主要影响不是在限制方面,而主要是在鼓励方面,主要的措施有税收减免、发行工业债券、提高基础设施水平和提供特殊服务等。现简要介绍如下:

(1)清洁能源贷款担保项目(Clean Energy Loan GuaranteeProgram)此项目由能源部负责,对清洁能源项目的投资风险予以担保。

(2)政府贷款网站(Grants.gov)。该网站为投资者提供各个联邦政府的贷款信息,列举了每年联邦政府所资助的大约5000亿美元的1000多个项目。

(3)霍林斯制造业扩展伙伴关系计划(Hollings ManufacturingExtension Partnership(MEP))。该计划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由美国全国60个国家级信息中心组成,数千名专家提供服务。

( 4 ) 高技术汽车制造贷款项目( Advanced TechnologyManufacturing (ATVM)Loan Program)。为汽车和汽车零部件制造商提供贷款,总贷款额为250亿美元,已经使用5000万至59亿美元。生产企业必须在美国境内。

(5)能源部高等能源研究计划局资助机会(ARPA-E FundingOpportunities)。ARPA-E对能量转换研究提供科研经费。

(6)美国国家品质奖项目—波多里奇卓越绩效项目(BaldrigePerformance Excellence Program)。由商务部对表现杰出的企业和个人予以奖励。

(7)双边投资协定(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y (BIT))。美国双边投资谈判,有助于保护私人投资,促使与美合作的国家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政策,促进美国的出口。

(8) 光电能源创新项目(Building Energy Efficiency ThroughInnovative Thermodevices(BEETIT))。共设16个项目,改进光电能源效率。

(9)企业能源税收抵免(Business Energy Tax Credit)。仅对2011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企业在设立新的电力生产方面给予一定的税收抵免。

(10)联邦政府资助目录(Catalog of Federal Domestic Assistance)。汇总了联邦政府对州和地方政府的资助项目,列举了2012年7月前2238项联邦资助项目的详情。

(11)能源部主动融资建议(DOE Unsolicited Funding Proposals)。相关的个人、企业和组织可向能源部主动提出与能源部研究和发展任务相关的建议。

( 12 ) 国内生产活动抵税( Domestic Production ActivitiesDeduction)。对于在美国内生产的产品予以部分税收抵扣。

(13)投资移民EB-5签证(EB-5 Visa for Immigrant Investors)。这是对投资者给予的签证优惠,这是一个为期2年的条件式绿卡。为获取永久居民资格,投资人须在绿卡失效前,证明在美国的企业创造了就业,并拥有必要数额的资金。

(14)培训和就业资助(Employment & Training AdminstrationGrants)。劳动部负责当年职业培训和就业的资助计划。

(15)节能家电制造业的税收抵免(Energy-Efficient ApplianceManufacturing Tax Credit)。2005年能源政策法案中提出的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16)商业建筑节能税收减免(Energy-Efficient Commercial BuildingTax Deduction)。2005年能源政策法案中提出的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17)环境质量激励计划(Environmental Quality Incentive Program(EQIP))。对农业、农场主与非工业用森林场主为自愿节能提供的激励计划。

(18)进出口银行(EXIM Bank)。美国官方提供出口信贷的机构。

(19)出口贸易证书审查程序(Export Trade Certificate of ReviewProgram)。为美国出口企业提供的减少出口成本和扩大竞争力的服务。

(20)农贸市场推广计划(Farmers Market Promotion Program(FMPP))。美国农业部提供的激励措施。

(21)美国特色的出口商(Featured U.S.Exporters(PUSE))。美国商务部提供的服务,宣传具有美国特色的产品与服务。

(22)联邦联络网站(FedConnect)。这是为简化经生产和经营者与邦政府做生意的程序的网门户网站。

(23)渔业融资项目(Fisheries Finance Program)。为商业性的渔业和水产业提供直接融资。

(24)对外农业服务(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农业部为农业出口提供的服务。

(25)对外贸易区委员会(Foreign Trade Zone Boards)。商务部对外贸易局区部门进口管理的激励措施:通过延期或减少对外国货物的付款,与国外的同类产品竞争,达到增值的目的。由委员会审核自贸区的申请,发放建区的许可证,对在自贸区内的业务流程进行培训和指导,帮助加快国际贸易和出口的便利化,吸引离岸活动。

(26)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包括了投资的相关内容,与双边投资协议类似,通过提供开放、可预见的投资框架来保护投资。

(27)为商业、工业和大学提供资助(Funding Solicitations forBusiness, Industry, and Universities)。对可再生通源和能源效率性项目的研发提供资金帮助。由能源部能源效率与可再生能源办公室(the Officeof Energy Efficient and Renewable Energy ( EERE ) within theDepartment of Energy)主管。

(28)业界/大学合作研究中心项目(Industry/University CooperativeResearch Centers Program(I/UCRC))。这是由国家科学基金会工程理事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iton Directorate for Engineering)提供的激励措施,是该基金会与业界/大学进行合作的长期项目。

(29)国际买家项目(International Buyer Program(IBP))。为参加美国工业展览会的国际购买商提供资助。该项目由商务部国际贸易署负责,其目的是政府-业界为了促进国际进口商参加在美国举行的产业展览会,从而扩大美国的出口。

(30)国际科学和教育竞争赠款项目(International Science andEducation Competitive Grants Program(ISE))。该项目提供赠款支持美国的高等院校进行研究、扩展和教学活动,将加强这些机构开展国际合作研究的能力。

( 31 ) 市场开发合作项目(Market Development CooperatorProgram,MDCP)。这是由商务部主管的激励措施,包括对加强美国产业竞争力的项目提供财政和技术支持。

(32)少数民族企业中心项目(Minority Business Enterprise Center(MBEC) Program)。这是商务部少数民族企业中心(MBEC)对合格的少数民族提供范围广泛的有偿业务帮助服务。

( 33 ) 修改后的加速成本回收系统( Modified AcceleratedCost-Recovery System(MACRS))。这是财政部提供的项目,帮助企业通过对某些资产的折旧提成用于重新投资。

(34)一户家多套房地产的销售(Multifamily Real Estate for Sale)。这是由财政部提供的项目,通过每周发送电子招标信息,为拥有多套房地产的家庭提供销售的信息。

(35)国家能源技术实验室资助项目(National Energy TechnologyLaboratory Funding Opportunities)。能源部的国家能源技术实验室的激励措施,包括与大学和私人部门签署合伙、合作研究与发展协议,提供财政资助和合同安排,项目用于解决国家能源和环境的问题。

(36)国家农业与粮食研究所的资助项目(National Institute of Foodand Agriculture Funding Programs)。美国农业部的激励措施,旨在农业系统动物生物系统等方面编译预期竞争性赠款或数据库领域的合作协议。

(37)国家标准和技术研究所的测量服务(National Institute ofStandards and Technology Measurement Services)。商务部项目。为科学家和工程师解决问题、进行研究提供技术支持和科学数据,包括标准参考数据(Standard Reference Data,SRD),校准服务和标准参考资料(Standard Reference Materials,SRMs)。

(38)国家卫生研究院,小企业创新与和研究资助项目(NationalInstitutes of Health(NIH), 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 and Research(SBIR) Grant Applications)。BE这项基金资助项目(Funding OpportunityAnnouncement, FOA)邀请符合条件的小企业提出小企业创新研究的资金申请。

(39)美国本土企业中心项目(Native American Business EnterpriseCenter(NABEC)Program)。商务部项目。美国本土企业中心(NABEC)为美国本土企业和少数民族企业提供业务帮助服务。年收入超过50万美元或有较快增长潜力的企业都可以成为目标客户。

( 40 ) 国家能源技术实验室贷款机会项目( NETLSoliciations/Funding Opportunity Announcement)。能源部国家技术实验室(NETL)通过Fedconnect和Grant.gov网站和FedBizOpps来发布在能源部门的贷款机会,收取建议和申请,发布奖励信息。

(41)美国国家标准技术研究所对NCNR的综合资助项目(NISTCenter for Neutron Research(NCNR)Comprehensive Grant Program)。商务部项目。支持涉及中子研究和光谱研究项目。

(42)美国国家标准技术研究所的测量科学与工程研究贷款项目(NIST Measurement Science and Engineering(MSE) Research GrantProgram)。商务部项目。商务部项目,为以下项目提供贷款:(1)物质测量实验室(The Material Measurement Laboraotry(MML));(2)物理测量实验室(The Physical Measurement Laboratory(PML));(3)工程实验室(The Engineering Laboratory, EL)等。

(43)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小企业创新研究项目(NOAA SmallBusiness Innovation Research(SBIR)Programs)。商务部项目。这是联邦层面为小企业给联邦政府进行创新研究提供资助的项目之一,目的在于加快技术创新和加强小企业满足联邦政府研究的需求。

(44)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办公室资助项目(Office of EnergyEfficiency and Renewable Energy Funding)。能源部项目。为企业、业界和大学提供资金资助的机会,涉及太阳能、地热、交通技术,生物质能、氢和燃料电池的研究等项目。

(45)科学资助与合同机会办公室(Office of Science Grant andContract Opportunities)在高能物理、核物理和聚变能科学方面的研究,在基础能源科学、生物科学和环境科学以及计算机科学等方面的基础研究进行监管并提供资金支持。

(46)纺织品服装出口促进项目办公室(Office of Textiles andApparel (OTEXA) Export Promotion Program)。商务部项目,目标在于为中小企业和出口导向型企业在海外市场销售美国产的纺织品服装提供支持与便利。

( 47 ) 海外私人投资公司( Overseas Private InvestmentCorporation,OPIC)。OPIC是美国政府发展金融机构,它与美国的私营企业合作,帮助美国企业在经济新兴市场获益,促进国内外就业和经济增长的机会。

(48)起诉咨询和分析办公室(Petiton Counseling and Analysis Unit(PCAU))。商务部项目,确保美国内产业在受到来自不公平进口竞争时能够得到救济措施。

( 49 ) 铁路重建和改建贷款项目( Railroad Rehabilitation &Improvement Finacing(RRIF)Program)。由21世纪交通公平法及其修正案,灵活,高效的运输公平法案。在此项目下,FRA当局有权提供350亿美元的贷款和担保。

(50)国立卫生研究院:康复计划资助(Recovery Act Grants-NationalInstitutes of Health(NIH))。提供资金和研究资助,帮助刺激在美国科学研究的支持和发展。

(51)可再生能源贷款(Renewable Energy Grants)。是财政部在第1603节贷款项目下用于可再生资源的贷款项目,允许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用能源投资抵免(ITC)去申请美国财政部拨款,同样也适用于可再生电力项目生产。

(52)可再生能源投资税收抵扣(Renewable Energy Investment TaxCredit(ITC))。财政部项目。投资税收抵扣(ITC)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资本投入中减少联邦收入税。第一年的税收抵扣率为30%,并根据技术的情况,抵扣10%或30%。

(53)可再生能源研究和发展项目(Renewable Energy Researchand Development(ARRA))。能源部项目。对在太阳能、生物质能、氢、燃料电池和基础设施、风力和水力发电及地热能等方面的项目提供资助。

(54)美国能源安全伙伴研究所(Research Partnership to SecureEnergy for America)。该所是非营利机构,对企业主动在相关方面的研究提供资助。

(55)农村发展能源项目(Rural Development Energy Programs)。农业部项目。为完成能源审计和可行性研究、能源效率改善、安装可再生能源系统提供资金。

(56)农村发展资助项目(Rural Development Grant Assistance)。农业部项目,通过多种方式的资助,如:提供贷款、担保、技术支持、研究和教材等帮助农村地区的发展。

(57)小企业进出口项目(SBA Exporting and Importing)。为小企业提供咨询、培训和融资的项目,支持他们的出口业务。

(58)小企业创新研究项目和小企业技术转让项目(Small BusinessInnovation Research Program and Small Business Technology TransferProgram)。能源部项目。对特定项目,如先进的计算机科学转让、能源科学等提供资助。

(59)美国创业合作伙伴关系(Startup America Partnership)。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提供的项目,将提供20亿美元为一些在未来五年有高速增长前途的私营企业提供帮助。

(60)可持续发展的制造业行动(Sustainable Manufacturing Intiative(SMI))。商务部项目。SMI是一个公众网站,为企业在增加效率、减少浪费和污染等方面提供帮助,使他们更好地管理和经营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这个网站是企业进入联邦和州政府系统帮助他们开展可持续发展的生产的窗口。

(61)更新社区和开发区的税收激励(Tax Incentives in RenewalCommunities(RCs) and Empowerment Zones(Ezs))。这个项目为企业在特定经济区雇佣当地人、升级机器设备、制造或改造机器设备税收优惠。

(62)宣传中心(The Advocacy Center)。商务部项目。为美国企业的商品和服务出口提供技术帮助、咨询和宣传服务。

(63)出口黄页(The Export Yellow Pages(EYP))。它为美国企业提供企业能够支付得起的广告,吸引新的客户。

(64)知识产权办公室(The Offic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OIRP))。商务部项目。帮助美国企业在国外保护其知识产权,提供咨询等服务。

(65)贸易调整资助办公室(Trade Adjustment Assistance forFirms)。商务部项目。这是一个联邦项目,旨在为受到进口竞争影响的美国企业的生产和服务提供资金支持。

(66)贸易信息中心(Trade Information Center(TIC))。商务部项目,通过电话和网站为美国企业和个人提供出口咨询服务。

(67)贸易任务计划(Trade Missions Program)。商务部项目。为美国企业提供第一手的全球市场信息。

( 68 ) 美国出口援助中心( U.S. Export Assistance Centers(USEACs))。商务部项目。为美国出口企业提供最前沿的服务。

(69)美国对外贸易区项目(U.S. Foreign-Trade Zones(FTZ)Program)。企业在对外贸易区可获得免税项目。

(70)美国贸易发展署((United States Trade Development Agency(USTDA))。USTDA是美国会资助的具有独立性的美国政府对外援助机构,帮助企业创造美国就业机会,以对新兴经济体的商品和服务出口作为优先发展项目。

(71)就业机会税务抵扣(Work Opportunity Tax Credit(WOTC))。这是联邦政府的激励措施。美国会给予私营企业雇佣的特定的12个群体人员给予税收优惠。

3.4.2 行业鼓励政策

【资金支持】目前,联邦政府共出台了10项与资金支持有关的项目,主要涉及:清洁能源贷款担保、创新材料和先进碳捕捉技术流程、资助国际科技教育竞争、其他石油资源等项目。

以清洁能源贷款担保项目为例,该项目由美国能源部主管,负责推动私营企业与银行加强合作,减少清洁能源项目融资风险、向高科技汽车制造等产业提供贷款支持等。申请贷款项目的企业必须符合能源部制定的条件和标准。

例如,申请高科技汽车制造贷款担保项目的企业必须是高科技汽车整车或零配件制造商,公司未得到其他联邦资金支持,且自身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能力。其中,整车生产商近年生产车型应符合“企业平均油耗标准”(CAFE)的规定,零配件制造商应证明其通过贷款担保项目生产的零部件将装配在高科技汽车上。

在经过联邦政府评审后,符合贷款条件的高科技汽车或零配件生产厂商将与能源部下设的项目管理办公室签约。企业可获得不超过项目建设总成本80%的贷款。企业在获得贷款后的5年内开始偿付本金,总还款期必须与项目周期一致,但累计不得超过25年。能源部还对资金使用细节提出具体要求,例如贷款不得用于投资目的;贷款到期后,获得资助的企业必须支付本金总额0.1%的费用等。

3.4.3 地区鼓励政策

美国是联邦国家,对于地区发展和吸收外资的政策主要依靠各州政府自己制定,各地方政府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特点、需求,制定相应的外资政策。关于这些鼓励政策的详细信息,请浏览各州政府网站,也可以到“选择美国”网站上查询。

网址:selectusa.stateincentives.org/?referrer=selectusa。该网站提供了美国50个州对吸引外资的数据库,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进行查阅。

美国有50个州,各州的情况不同,当地政府鼓励投资的行政区域、重点省份、地市州或落后地区,可在上述提供的网站上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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