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条约投资者目前在美国处于合法非移民身份,可以向美国移民局提交I-129表格,将身份状态更改为E-2签证。如果所需申办E-2签证的员工目前在美国处于合法非移民身份,则符合条件的雇主可代表该员工提交I-129表格将身份状态更改为E-2签证。
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境外,则不能用I-129表格提出E-2签证申请。申请人可向美国驻外使馆提交DS-160表格进行非移民签证申请。待签证签发后,申请人凭该E-2非移民签证入境美国。
第1步,填写DS-160签证申请表;
第2步,前往签证预约服务网站,创建帐户,支付签证申请费,登记接受签证的快递地址;
第3步,以电子的方式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有关此部分的说明,包括接受电子邮件的地址,在申请人在线注册文件时会提供。
完成步骤1至3,并且已发出电子申请文件后,申请就会被接受,申请人将收到美国签证处确认已收到申请案的电子邮件。美国签证处将会花约45天时间对文件进行审查,审核过程中可能会要求补充文件。此过程无法进行加快。签证申请批准后,申请人必须在收到面试通知后的三个月(90天)内参加面试。
如果您的家人需要同时预约B类和E类签证,则必须以E签证的名义创建签证预约服务帐户。然后按照屏幕上的“添加申请人”的说明,添加E签证申请人的信息,之后就可以进行相应的签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