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安部;时间:2008年05月13日
一、申请条件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外国的;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的;
二、受理、审批的机关
受理国籍退出申请的机关:(1)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2)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构和领事机关。
审批国籍退出申请的机关:退出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负责审批。
三、申请手续
(一)填写《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
(二)提交要求退出中国国籍的书面申请;
(三)提交相应证明:(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薄复印件;(3)与申请退出中国国籍事由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被批准退出中国国籍后,即丧失中国国籍。出入境手续按外国人有关规定办理。
备注1:点此获得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
备注2:根据2019年1月至3月多个客户办理退出中国国籍的情况,根据公安部和中国驻外使领馆一些的工作人员的反馈,我们得出初步的判断,退出中国国籍分两种情况,有难有易:(1)快速取得外国护照,但没有在该国居住的经历,办理退出中国国籍手续就很困难;(2)先取得某外国绿卡,并在该国居住,进而取得该国护照,办理退出中国国籍手续就很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