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耳他入籍项目完整历史:MIIP、CESDI与CBM三个时代

马耳他是欧盟唯一曾经运营投资入籍项目的国家,也是第一个被欧盟法院正式裁定违法的成员国。从2014年到今日,马耳他的入籍政策经历了三次根本性变化。本文以权威文件为据,逐一厘清三个阶段的官方名称、实际条件与历史背景。
三个时代速查
  • MIIP(Malta Individual Investor Programme):2014年2月 – 2020年9月,投资入籍,已关闭
  • CESDI(Citizenship by Naturalisation for Exceptional Services by Direct Investment,市场曾称"MEIN"):2020年11月 – 2025年7月26日,投资入籍变体,已废止
  • CBM(Citizenship by Naturalisation on the Basis of Merit,即Citizenship by Merit):2025年7月24日起,功绩归化,非投资项目,现行制度

一、MIIP(2014–2020):欧盟第一个黄金护照项目

1.1 政策背景与启动

2013年,马耳他议会修订《马耳他公民身份法》(Maltese Citizenship Act, Cap. 188),授权政府通过法律通告的方式向特定申请人授予公民身份。

2014年2月,Legal Notice 47 of 2014 正式发布,Malta Individual Investor Programme(MIIP)(马耳他个人投资者计划)随之启动。这是欧盟历史上第一个明确设立、以投资换取公民身份的官方项目。运营机构为MIIPA(Malta Individual Investor Programme Agency),后改组为Community Malta Agency

1.2 MIIP申请条件

要求项目MIIP条件
政府国家发展基金捐款€650,000(不可退)
房产投资购买 ≥ €350,000,或租赁 ≥ €16,000/年,持有5年
政府债券€150,000,持有5年
居留要求12个月马耳他居留(可豁免缩短至6个月)
主申请人最低总成本约 €880,000+(不含手续费、律师费及生活成本)
终身总配额1,800人(主申请人,整个项目全周期总上限)
配额说明:1,800人是MIIP项目的终身总配额(即整个项目运营期间的最高限制),而非年度配额。2020年8月底,配额已接近耗尽(共受理约2,076份申请,批准约1,480人)。

1.3 MIIP关闭(2020年9月)

2019–2020年间,欧盟委员会就马耳他(及塞浦路斯)的"黄金护照"项目展开正式调查。欧盟委员会认为,纯以投资换取欧盟公民身份,违反了欧盟条约(TEU第4条第3款)规定的诚信合作原则,以及《欧盟运作条约》第20条所蕴含的"欧盟公民身份应基于与成员国真实联系"原则。

面对压力,马耳他主动关闭MIIP而非等待诉讼。关键时间节点:


二、CESDI(2020–2025):披上"卓越"外衣的投资入籍

2.1 命名说明

这一阶段项目的官方法律全称为 Citizenship by Naturalisation for Exceptional Services by Direct Investment,官方文件缩写为 CESCESDI

然而,移民顾问行业普遍将其称为 MEIN(Maltese Exceptional Investor Naturalisation),这是一个市场造词,马耳他政府的官方法律文件从未使用过"MEIN"这一缩写。为帮助读者理解,本文在提及这一阶段项目时统一使用 CESDI,并注明其市场通称为"MEIN"。

法律依据:S.L. 188.06(Granting of Citizenship for Exceptional Services Regulations),发布于2020年11月。运营机构:Community Malta Agency(Aġenzija Komunita Malta, AKM)。

2.2 CESDI申请条件(两档)

要求项目标准路径(36个月)加速路径(12个月)
政府基金捐款€600,000€750,000
居留要求36个月马耳他实际居留12个月马耳他实际居留
房产投资购买 ≥ €700,000,或租赁 ≥ €16,000/年(5年)
慈善/NGO捐款€10,000(向马耳他注册的NGO或协会)
附属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每人 €50,000
政府手续费(主申请人)€27,500
年度配额400人/年,终身总配额1,500人

2.3 CESDI相对MIIP的主要变化

2.4 欧盟的持续压力

CESDI推出后,欧盟委员会并未停止法律追究。2022年,欧盟委员会以马耳他CESDI项目违反EU法为由,向欧盟法院(ECJ)正式提起诉讼,案号 C-181/23(European Commission v Malta)。


三、ECJ裁决(2025年4月29日):CESDI被裁定违法

3.1 裁决内容

2025年4月29日,欧盟法院(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 CJEU/ECJ)就案号 C-181/23 做出最终裁决:

3.2 裁决对申请人的影响

类别影响
已取得公民身份者裁决不追溯既往,已获批准的国籍不受影响
在途申请人CESDI在途申请随项目废止而终止;可转入CBM路径(需满足CBM条件)
新申请人CESDI已完全关闭,唯一合规路径为CBM

四、CBM(2025年7月至今):功绩归化,性质根本转变

4.1 命名与法律依据

ECJ裁决后,马耳他迅速立法,推出根本不同于前两个时代的新制度:

4.2 CBM与前两个时代的根本区别

重要:CBM不是投资入籍项目
马耳他政府官方声明:CBM"既不是项目,也不是任何投资入籍框架的延续、替代或变体"(not a programme, nor a pathway, continuation, or alternative to Malta's former citizenship by investment framework)。
维度MIIP / CESDICBM(现行)
性质投资入籍(Citizenship by Investment)功绩归化(Citizenship by Merit)
核心标准满足固定金额捐款 + 居留时长在科研、文化、体育、创业、慈善等领域的杰出贡献,逐案评估
固定金融门槛有(明确数字)
居留要求12个月或36个月最少8个月合法居留
批准机制满足条件即批(行政审批)部长逐案自由裁量,由独立评估委员会建议
可预测性高(明确投资即可申请)低(每案独立评估,无固定通过标准)

4.3 CBM申请流程概要

4.4 CBM对中国高净值申请人的实际意义

CBM的推出标志着马耳他入籍从"有钱就能申请"转变为"需要被认定为对马耳他有特殊价值的人"。对大多数中国高净值人士而言,这一转变意义重大:

如需通过投资获得欧盟身份,现实可行的路径已从"入籍"转向长期居留(如马耳他MPRP居留项目)或其他EU成员国的合法居留转入籍路径。


五、历史时间线总览

时间事件
2013年11月马耳他议会修订《马耳他公民身份法》(Cap. 188),授权设立投资入籍项目
2014年2月Legal Notice 47/2014 发布,MIIP 正式启动;MIIPA成立
2019–2020年欧盟委员会就马耳他、塞浦路斯黄金护照项目展开正式调查
2020年7月31日MIIP居留申请截止
2020年9月30日MIIP公民身份申请截止,MIIP正式关闭(终身配额1,800人基本耗尽)
2020年11月S.L. 188.06 发布,CESDI(市场称"MEIN")启动;Community Malta Agency成立
2022年欧盟委员会正式就CESDI向ECJ提起诉讼(案号C-181/23)
2025年4月29日ECJ就C-181/23作出裁决:马耳他公民身份投资项目违反EU法
2025年7月23日马耳他议会通过 Act XXI of 2025,立法废止CESDI,授权CBM
2025年7月24日Act XXI of 2025 生效;CBM 制度正式建立
2025年7月26日CESDI正式废止
2025年7月30日Legal Notice 159/2025 发布,CBM具体规则落地

六、结语:三个时代的核心逻辑

马耳他入籍政策的三次演变,反映了欧盟对成员国自主处置公民身份权力的边界认定:

马耳他是CBI历史上走得最远、代价最高的项目,也是第一个被EU法院终结的项目。它的三个时代,是理解整个欧盟与成员国在公民身份主权上博弈的最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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