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 更新于2024年2月21日,此为3月1日后政策,申请前6个月一直持有3000港币净资产即符合要求
在香港将3000万港币投资于符合要求的资产,可获得香港居留权,满足居住条件,七年后可申请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如果不满足居住条件,仍可获得无限制在香港永久逗留的权力。主申请人的配偶(有法律文件证明的异性或同性配偶)以及18岁以下未婚的经济不独立的子女可同时获得香港身份。
- 无犯罪记录
- 主申请人满18周岁
- 主申请人身份要求:
- 主申请人为澳门、台湾居民或外国公民
- 或者已取得其它国家永久居留权的中国籍人士,推荐瓦努阿图绿卡
-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6个月的整段期间内至少拥有3000万港元的净资产
- 在香港将3000万港币投资于符合要求的资产
- 第一部分:投资2700万港币于香港金融产品和房地产:
- 金融投资产品,包括股票、债务证券、存款证(此项资产计入符合最低投资门槛的要求的总投资上限为300万港币)、后偿债项、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以及合资格的有限合伙基金(基金计入符合最低投资门槛的要求的总投资上限为1000万港币);
- 房地产,此项资产计入符合最低投资门槛的要求的总投资上限为1000万港币,可投资于非住宅房地产,也可以投资于住宅房地产,如果投资于住宅房地产,要求单一物业的成交价至少为5000万港币。
- 第二部分:投资300万港元的于资本入境计划投资组合:
-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该投资组合由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和监督,投资人须向该投资组合投入300万港币,该投资组合的资金将用于发展香港的科技创新,加速挖掘及部署前沿增长点,为香港经济和社会的长远发展带来贡献。
- 评估,签约
- 准备申请资料,递交至香港入境处
- 审核过程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补充后获得原则性批复
- 获得原则性批复后,申请人完成3000万港币投资,获得投资证明信
- 香港入境处收到申请人投资证明后下发正式批复信
- 获得正式批复信后,入境香港激活签证,并办理身份证
- 首次签注有效期为2年,签注续签为2+3+3模式,每次延长逗留期限至多三年
- 申请人及受养人在港连续长期居住不少于7年,可申请成为香港永久居民
费用名称 |
收费机构 |
金额 |
收费时间点 |
备注说明 |
咨询付费 |
移民公司 |
人民币5万元 |
签约时 |
被拒全退 |
投资款 |
在香港进行投资 |
3000万港币,投资于金融资产、地产及政府的投资组合 |
获得原则批复后 |
不可退 |
材料费用 |
公证处及评估机构 |
视具体情况,每案为2000至10000港币 |
制作材料时 |
不可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