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 更新于2023年12月19日,投资金额为3000万港币。
在香港投资3000万港币,即可获得香港居留权,七年后可申请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 投资3000万港币
- 主申请人身份要求:
- 主申请人为澳门、台湾居民或外国公民
- 或者已取得其它国家永久居留权的中国籍人士,推荐瓦努阿图绿卡
- 申请者须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内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的净资产
- 主申请人年龄18周岁以上
- 需无犯罪记录
- 投资2700万港币于香港金融产品和非住宅地产:
- 金融投资产品,包括股票、基金、债券、存款证、后偿债项、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和有限合伙基金等;
- 新增非住宅房地产,投资金额以1000万港币为上限,房地产可以是香港商用地产,也可以是工业用途非住宅房地产,但不包括土地。暂免外来人才在港购置住宅物业时需缴付卖家印花税及新住宅印花税, 适用于本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获批申请人。
- 投资300万港元的于资本入境计划投资组合:
- 港府设立资本入境计划投资组合,旨在扶持创新科技等有利于香港经济长远发展的重点行业,本投资组合将由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 准备申请资料,递交至香港入境处
- 获得原则性批复,登陆香港完成3000万港币的投资,可以访客身份在港逗留不多于180天
- 正式批复,登陆香港办理身份证
- 首次签注有效期为2年,签注续签为2+3+3模式,每次延长逗留期限至多三年
- 申请人及受养人在港连续长期居住不少于7年,可申请成为香港永久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