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耳他房产税完整指南:中国买家必知的印花税、租金税与出售税
不收市政费,不收财产保有税,不收年度持有税。这在欧盟成员国中几乎是唯一的。与法国的年度土地税、德国的不动产税、西班牙的市政物业税相比,马耳他的持有成本极低——这一结构性优势在持有多年后会产生显著的财务效益。
但这不代表马耳他没有房产税。交易环节(买入、出租、卖出、继承)各有对应税种。这篇指南将逐一拆解,帮助中国投资者在规划前建立清晰的税务图谱。
一、购房印花税(Stamp Duty)
在马耳他购买房产,须按合同价格(或市值,取高者)缴纳印花税,标准税率为5%。
分两期缴纳:
| 阶段 | 税率 | 时间 |
|---|---|---|
| 签署预售承诺协议后 | 1% | 签约后21天内 |
| 最终产权转移时 | 4% | 完成过户时 |
重要提示:税务机关可对申报价格进行审计。若官方估价高于申报价格15%以上,差额部分将被补税,且额外征收20%罚款。合理申报是必要的。
1.1 中国买家可享受的印花税减免
| 情形 | 减免内容 |
|---|---|
| 首次购房(唯一住所) | 前€20万全额免征印花税,超出部分按5%计(首次指在马耳他/戈佐从未持有房产;在中国持有房产不影响资格;此前在马耳他购买过车库、农地等非住宅亦不失资格) |
| 置换主要住所 | 新房前€8.6万可退税(须在出售旧住所后12个月内完成购入,名下无其他房产;残障人士上限提高至€15万) |
| 向子女赠与房产 | 前€25万免征,须作为子女主要住所且子女名下无其他房产;超出部分按3.5%计 |
| 老旧/空置/传统建筑房产 | 前€75万免征(三选一,满足其一即可):①位于城市保护区(UCA)内;②建成20年以上且连续空置7年以上;③新建且符合传统马耳他建筑风格(须经官方委员会认定) |
对于以MPRP永久居留计划或CBM入籍计划申请人:通过这些项目购置的房产,若满足"唯一常用住所"条件,可申请首次购房减免。但须注意,在SDA(特殊指定区域)购买的高端开发项目,通常价格远超€20万,减免空间有限。
1.2 非居民买家的税务处理
马耳他对本地居民和非居民买家一视同仁,不存在外籍买家附加税或歧视性税率。这与新加坡、香港(外籍人士需额外缴纳ABSD/BSD)完全不同,是马耳他对外资友好的体现之一。
马耳他与中国签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2010年10月签署,2011年8月正式生效;系替代1993年旧协定),租金收入和资产处置收益在马耳他已缴的税款,原则上可在中国申报时抵扣,但具体操作须与中国税务顾问确认。
二、租金收入税
在马耳他持有用于出租的房产,租金收入有两种报税方式:
方式一:15%统一税率
对租金总收入(不扣除任何成本)缴纳15%固定税率,税务处理简单。
方式二:按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
在年度纳税申报中将净租金利润(收入 – 允许扣除的费用)并入个人收入,适用累进税率:
马耳他个人所得税共有7个申报类别(2026年):
| 申报类别 | 适用人群 | 0%免税段 | 15%区间 | 25%区间 | 35%(顶档) |
|---|---|---|---|---|---|
| 单身 | 未婚/单身独居 | ≤ €12,000 | €12,001–€16,000 | €16,001–€60,000 | > €60,000 |
| 已婚(标准) | 已婚夫妻,无符合条件的抚养子女 | ≤ €15,000 | €15,001–€23,000 | €23,001–€60,000 | > €60,000 |
| 已婚 + 1名抚养子女(2026新增) | 已婚,有1名18岁以下(或23岁以下全日制在校)子女 | ≤ €17,500 | €17,501–€26,500 | €26,501–€60,000 | > €60,000 |
| 已婚 + 2名以上抚养子女(2026新增) | 已婚,有2名及以上18岁以下(或23岁以下全日制在校)子女 | ≤ €22,500 | €22,501–€32,000 | €32,001–€60,000 | > €60,000 |
| 父母税档(标准) | 未婚/离婚/分居/丧偶,有抚养子女,子女不符合2026年新规条件(如已超龄) | ≤ €13,000 | €13,001–€17,500 | €17,501–€60,000 | > €60,000 |
| 父母税档 + 1名抚养子女(2026新增) | 未婚/离婚/分居/丧偶,有1名18岁以下(或23岁以下全日制在校)子女 | ≤ €14,500 | €14,501–€21,000 | €21,001–€60,000 | > €60,000 |
| 父母税档 + 2名以上抚养子女(2026新增) | 未婚/离婚/分居/丧偶,有2名及以上18岁以下(或23岁以下全日制在校)子女 | ≤ €18,500 | €18,501–€25,500 | €25,501–€60,000 | > €60,000 |
可扣除费用限于:地租(ground rent)及牌照费、购置房产的贷款利息,以及固定维修津贴(净租金的20%)——注意是法定比例,而非实际维修支出;物业管理费和折旧均不在允许扣除范围内。
选择建议:方式二的可扣项目有限(地租+利息+20%固定维修津贴),若贷款利息较高,方式二可能税负更低;若全款购入、无贷款,15%统一税率通常更简便。每年可重新选择,但选择TA24(15%)时须对当年所有出租房产统一适用,不能部分按15%、部分按累进税率。
中国税务居民特别说明:若你仍是中国税务居民(未转为马耳他税务居民),在马耳他获得的租金收入理论上须在中国申报,已在马耳他缴纳的税款可按协定申请抵扣。
三、出售房产:房产转让税(PTT)
马耳他以房产转让税(PTT)取代资本利得税,由公证人在签署契约时代扣。
标准PTT税率:售价的8%
特殊情形下有所调整:
| 情形 | PTT税率 |
|---|---|
| 唯一住所,购入后3年内出售(连续居住尚未满3年,故不满足完全免征条件;非开发项目,名下无其他住宅) | 2% |
| 购入后5年内出售(非开发项目;已满足下方唯一住所3年免征条件者除外) | 5% |
| 2004年1月1日之前购入的房产 | 10% |
| 继承房产:本人继承日期早于1992年11月25日 | 7%(按售价计) |
| 继承房产:本人继承日期晚于1992年11月24日;或通过赠与取得且赠与至出售已满5年 | 可选12%(仅按增值计)或按标准PTT(8%/10%/5%视购入年份) |
税率逻辑说明:5年内出售适用5%是马耳他鼓励市场流动性的政策优惠,并非对短持有期的惩罚;5年后恢复标准8%。2004年前购入适用10%,与持有时长无关——该批房产在旧税制下历史增值从未缴税,10%是制度改革时补征历史增值的过渡安排。
完全免征PTT的情形
- 该房产是唯一常住住所,连续居住满3年,搬出后12个月内出售
- 赠与/转移给特定亲属(配偶、直系后代及其配偶、直系祖先及其配偶、兄弟姐妹);或因分居/离婚产生的前伴侣转移
- 集团内公司间转移:两公司须由同一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超过50%(对房产公司另有持股比例实质相同的附加要求);注意:转移后6年内若脱离集团,豁免可被追回
四、总体税务成本估算:以€100万购置SDA公寓为例
| 项目 | 金额(EUR) | 说明 |
|---|---|---|
| 购入印花税 | €50,000 | 5%全额适用(投资性购置,不享首次置业€20万免征) |
| 年度持有税 | €0 | 马耳他不征收 |
| 租金收入税(按15%统一) | 视租金而定 | 若月租€3,000,年税约€5,400 |
| 出售PTT(标准) | €80,000 | PTT按实际售价的8%计(持有5年以上);本例假设届时售价仍为€100万,若房产增值,PTT相应增加 |
| 继承(子女,主要住所) | €0 | 父母主要住所传子女免征(PTT及CTD均可免;但须在去世后1年内完成Causa Mortis申报,逾期丧失免税资格) |
五、中国投资者的实操建议
购入前:确认目标房产是否在SDA(Special Designated Areas,特殊指定区域)——外籍人士可在此与本地居民同等条件购房的高端开发项目区(如Portomaso、Tigne Point等;非SDA区域则需AIP许可,且AIP房产有两项硬限制:名下只可持有一套、不得出租,进一步凸显SDA路径对投资用途的优势);委托马耳他本地律师做产权调查(due diligence);核实市场价与合同价差距,避免审计风险。
持有期:决定是否在马耳他注册税务身份——若建立,则马耳他汇款制税制可能带来税务优化空间(未汇往马耳他的境外收入完全免税;注:2025年起,若全年境外收入超€35,000但未全额汇入,须缴每年最低€5,000税额,须纳入规划);若不建立,在马耳他的租金收入需在中国申报并可申请协定抵扣。
出售前:评估持有年限与PTT税率的关系;若可达到3年主要住所标准,争取免PTT退出;家庭内部转移可免PTT,可作为传承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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