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可在2个月内快速获得美国非移民长期居留签证,详情如下
美国E-2签证是一种可以在美国长期居留的非移民签证,通常递交申请后2个月左右即可获得批准,赴美居留非常便捷。申请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一同获得该签证,配偶可在美国获得工作许可,子女可在美国就读,享受美国当地学生的优惠学费待遇,报名大学录取率也跟美国国内学生一样高。配偶和子女不需要与主申请人国籍相同,比如主申请人为格林纳达籍,配偶和子女是中国籍,主申请人的E-2签证贴在其格林纳达护照上,配偶和子女的E-2签证贴在其中国护照上,这是允许的。
美国条约投资者签证(E-2)是发给与美国签订商业和航海条约国家公民的非移民签证。有资格申请美国E-2签证的国家名单。目前中国籍申请人通常先取得格林纳达或土耳其公民身份,然后再以该公民身份申请E-2签证。
美国E-2签证申请人必须在美国投资公司,投资金额没有严格规定,通常需要投资超过15万美金才更利于签证申请。申请人需要参与公司运营或者指导该公司的运营。美国公司持续正常运营则E-2签证身份得以维持,否则E-2签证身份将失效。
E-2签证适合的人群:正在办理EB-5项目尚在排期中的家庭,已经办好EB-5项目但有家庭成员不拿绿卡的家庭,赴美陪读的家庭,赴美生子的家庭,美国留学生大学生,想赴美生活和投资的家庭。
✔申请人必须拥有条约国公民身份;
✔投资必须是实质性的,资金必须是“不可撤销的”,且投资必须足以确保企业的成功运作;
✔必须投资并真正的经营管理企业,投机或闲置投资不符合条件,银行账户中未提交的资金或仅仅是未开发土地的所有权不被视为投资;
✔投资必须是巨大的,不可以是微不足道的投资,通常需要投资超过15万美元;
✔投资获利须远超投资者生活所需资金,或者投资必须具备重大经济贡献的潜力,投资获利仅能维持投资人的生活是不合格的投资;
✔投资者必须拥有对资金的控制权,通常要求持股超过50%;
✔投资必须具有商业意义上的风险,用投资企业资产担保所得的贷款进行的投资不符合投资资格;
✔投资者必须来美国运营或指导运营企业;
✔申请人必须表明,当E-2身份结束时离开美国。
快速投资入籍格林纳达或土耳其取得该国公民身份,或者早年已经移民取得加拿大、日本、新加坡及英国等公民身份,就有资格申请美国E-2签证。如果夫妻申请,只需其中一方是E-2协约国身份,另外一方可以是中国籍申请,E-2签证贴在中国护照上,如此出入境中国更方便。有资格申请美国E-2签证的国家名单。
准备商业计划书、美国投资公司文件以及协约国国籍相关文件;可以将款项直接汇入美国公司,也可以选择将款项汇入律师监管账户,待签证批准后再由监管账户转入所投资的美国公司。
申请人如果在美国境外,需向美国驻外使馆提交DS-160表格进行非移民签证申请,美国境外申请E-2签证的具体步骤如下
↡ 填写DS-160签证申请表;
↡ 支付签证申请费,登记接受签证的快递地址;
↡ 以电子版的方式提交签证申请文件
↡ 参加领事馆面谈,面谈主要考察:(1)移民倾向;(2)商业计划可行性;(3)申请人对公司运营的指导作用。
申请人如果在美国境内,可在美国境内向美国移民局提交I-129表格,接受移民局的面谈考核,直接将身份状态更改为E-2签证身份,在美国境内的面谈考核通常比在美国驻外领馆的面谈考核更为严苛。
➞ 咨询服务费:3万元人民币
➞ 移民律师费:1.2万美金
➞ 投资款:约25万美金(视项目)
➞ 项目发行费:2万美金
➞ 签证申请费:460美金/案
➞ 材料公证及翻译费用:约1万人民币(实报实销)
以上费用支付流程如下
➞ 咨询服务费:签约时支付一半,移民局批准支付尾款,被拒全退。
➞ 移民律师费:签约时支付一半,移民局批准支付尾款,被拒全退
➞ 投资款:递交前汇到美国监管账户,被拒全退
➞ 项目发行费:递交移民局前汇到美国监管账户,被拒全退
➞ 签证申请费:递交移民局前支付,不退
➞ 材料公证及翻译费用:预收,实报实销,不退
✔ 条件简单
✔ 办理周期短
✔ 无全球收入税
✔ 不需向美国申报资产
✔ 无移民监,来去自由
✔ 允许无限续签E-2签证
✔ 只需要较简单的解释资金来源
✔ 21岁以下子女可跟美国公民一样享受美国本地教育资源
✔ 配偶可以自由选择工作,可通过工作取得绿卡
✖ 不可以直接转美国绿卡
✖ 主申请人在美国只能从事所投资的业务
✖ 需要保持投资的企业持续盈利才能维持签证